李德成:谈我国宗教的中国化——兼谈藏传佛教的中国化方向(二)

发布时间:2018-09-07 15:55:00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三、藏传佛教的中国化

藏传佛教与汉传佛教一起构成北传佛教,或同属北传佛教,同时从学术上讲又同属大乘佛教支系。佛教传入我国藏族地区以后,经过与藏族传统文化相融合,形成藏传佛教,完成了中国化的重要进程,又与中原文明和汉传佛教相互吸收、相互影响,推动了中国化发展。

(一)完成藏族地区佛教的地方化、民族化

公元7世纪中叶,佛教从尼泊尔和内地传入西藏,汉传佛教禅宗等派别在西藏得到传播,对藏传佛教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汉传佛教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来源。公元7世纪中叶到公元9世纪中叶为佛教在西藏发展的“前弘期”,因主要以引进和翻译佛经为主,佛教未能在西藏形成独立的、完整的教派体系,由于王室发生“达玛灭佛”事件,佛教在西藏发展中止。公元10世纪末,佛教复兴势力通过“下路弘法”和“上路弘法”分别从今青海藏区和西藏阿里地区进入西藏腹心地带,与藏族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正式形成藏传佛教,是为“后弘期”,并陆续形成宁玛派、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等教派。

后弘期开始逐渐形成的藏传佛教之所以不同于前弘期佛教,是因为它是佛教、汉传佛教与藏族地区原始宗教苯教等传统文化相互融合的结果,是藏族地区地方化、民族化了的佛教。它是以佛教教义为基础,吸收苯教神祇和仪式,教义上则以大乘中观派为主,显密兼修,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形成了藏密即藏传佛教密宗的一种佛教派别。它形成许多独具特色的教派,有严密的寺院组织、传承体系和学经制度,有完整的藏文《甘珠尔》和《丹珠尔》典籍,已经成为中国化的佛教。

与藏族地区传统语言文字相结合,形成了本土化的独特的藏语系佛教体系。无论是讲经说法、学习佛经,还是翻译典籍、著书立说,均采用藏语文,成为藏传佛教的首要特征。

与藏族地区的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本土化的独特学修体系。显宗和密宗相结合,尤其重视密宗,且四部密法俱全,尤其独有无上瑜伽密法,所谓即身成佛之法即在无上密中。

与藏族地区的传统哲学思想相结合,形成了本土化的佛学思想体系。藏传佛教各派都以龙树菩萨的中观学派思想为主,虽然各派对中观胜义谛、世俗谛二谛义的理解千差万别,但都以中观思想为自宗的理论基石,虽有唯识学思想存在,但未形成独立的学派。

与藏族地区传统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了本土化的独特学经制度。各派均有严密的学经制度,且各具特色。格鲁派学经制度较为典型。该派学经规定严格,特别注重修习次第,强调先显后密,显宗人人可学,密宗只能传授给少数所谓“根器”合格的人。在显宗方面,规定了五部必学经典,即《现观庄严论》《入中论》《量释论》《俱舍论》和《戒律本论》。还形成了学僧考试晋级的独特的格西学位制度。

与藏族地区传统社会制度相结合,形成了本土化的独特丛林制度。各教派规定有不同的管理体系及管理人员,各有专职,如学经组织、寺院经济组织等,并采用委员议事的形式来处理日常事务,各种僧职还有一定任期。在结构性管理方面,较大寺院一般可分为寺院、扎仓、康村三级,以扎仓为基本单位,类于僧院或学院,如显宗扎仓、密宗扎仓、医药学扎仓、时轮扎仓等,学习大小五明“十大学处”(即大五明:内明、因明、声明、工巧明、医方明;小五明:历算、诗学、藻词、声律学、戏剧)等。

与藏族地区传统秩序观念相结合,形成了本土化的独特的宗教传承制度。所独有的活佛转世制度为藏传佛教的教阶制度平添了独特内容。

可以认为,10世纪末叶,传入我国藏族地区的佛教完成了本土化和中国化,形成了中国化的佛教新派别,成为中华文化中的一支特色文化。

(二)藏传佛教不断吸收融合汉传佛教内容助推中国化发展

汉藏佛教佛法不二,义理相同,均秉持佛教基本教义、义理和戒律。汉传佛教是藏传佛教的重要源头之一,为藏传佛教增添了绚丽的色彩。

1、汉传佛教是藏传佛教的主要源头之一汉传佛教是藏传佛教的主要源头之一,为佛教在西藏地方的初传、立足、发展和形成文化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文成公主入藏使汉传佛教传入西藏地方,为佛教在西藏初传奠定了重要基础。

公元7世纪中叶,文成公主入藏,带来了释迦牟尼佛12岁等身像和360部佛经,其中释迦牟尼佛像至今仍供于大昭寺内,成为藏传佛教最珍贵的圣像和藏族信教群众最为崇拜的佛像。文成公主除带去佛像和佛经外,还传入寺院建造法式及寺院法规。小昭寺是文成公主设计建造;大昭寺虽系泥婆罗公主具体施工而成,但是寺址的选择勘察及寺院型制的设计,却是出自文成公主之手,对此,藏文史籍多有记载。两寺均留存至今。小昭寺后来成为格鲁派的下密院,大昭寺则因内供释迦佛像及其精美的建筑而享有盛名。据《玛尼宝训》载,文成公主还将汉地之“十四种寺院法规施行法”传入吐蕃。

文成公主是吐蕃翻译汉传佛经的倡导者,发端了藏族翻译汉文经典的事业。松赞干布聘请汉地大寿天和尚至吐蕃,请他和吐蕃人拉垄多吉贝负责翻译汉传佛经,而文成公主则是他们的“施主”。《玛尼宝训》载,文成公主随松赞干布译经达13年之久,“汉地堪布之施主是文成公主,译师是文成公主本人及拉垄多吉贝……请汉地堪布翻译历算、药物及医疗法等等”。[1]

汉传佛教经典、戒律、建筑文化等传入吐蕃,推动了佛教在西藏地方的传播和中国化进程。

赤德祖赞(704—755)是派吐蕃使者亲赴内地取经的首创者,754年他派以汉人之子桑希为首的4名吐蕃使者亲赴唐都长安,向唐玄宗请赐佛经,唐玄宗将用金液写在瓷青纸上的佛经一千部,赐给桑希等人。[2]此后,汉传佛经《金光明经》及《律差别论》等也传入吐蕃。在吐蕃佛教初传时期,汉传佛教中的佛像、佛经、佛经翻译、佛寺建造、汉僧及寺规相继出现于吐蕃,对吐蕃佛教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表明吐蕃佛教伊始就与汉传佛教紧密相关。

赤松德赞(742—797)时期为吐蕃佛教创建时期,这一时期汉藏佛教交流增多。首先派遣桑希等人赴唐取经,为桑耶寺建成后的大规模译经作准备。其次,命桑希等赴内地五台山,参观学习汉传寺院型制,为建桑耶寺作准备。第三,派拔赛囊及桑希赴内地学习佛教教诫,为吐蕃剃度僧人作准备。第四,请汉僧入藏为有计划地翻译汉传佛经作准备。第五,赤松德赞从学习汉传佛教知识入手,坚定在吐蕃发展佛教的思想。

这一时期内地高僧摩诃衍(750—830?)在吐蕃传播内地禅宗,对佛教在吐蕃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摩诃衍最初从敦煌受赤松德赞之请赴西藏传教。“顿渐之争”失利后,摩诃衍仍在吐蕃传播禅宗。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方面对敦煌藏文佛经写卷的研究结果也表明,汉传禅宗顿悟派并未如藏史所记载的那样,在桑耶寺僧诤失利后便全面退出吐蕃,敦煌藏经洞内相当部分藏文禅宗写卷的存在,证明摩诃衍的禅宗世系不仅在藏族僧人中得以传承,其教义体系还有明显的发展趋势;其教义法理对后来藏传佛教宁玛派的大圆满思想以及噶举派的有关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摩诃衍在藏收徒虚空藏(760—830),后者收徒益西央(760—840),这3位禅宗师徒几乎是同时代人,活动年代主要集中在8世纪后期至9世纪前中期,大体在780—830年间,师徒3人共同努力,使禅宗在藏地得到很大发展。摩诃衍的主要功绩在于他将汉地禅宗传入吐蕃;虚空藏则是将汉地禅宗吐蕃化的关键人物,他早期协助摩诃衍在吐蕃传教,后期则创建藏地的禅宗派系大瑜伽派,也是第一位用藏文著书立说的禅师;益西央在译经、整理经典以及综合性理论建树上都作出了贡献,他在吐蕃边地大量组织摩崖造像、祈愿文的镌刻活动,对西藏佛教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汉藏高僧共同为后弘期主要开创者授戒,写就了汉藏佛教的血脉传承。

喇钦·贡巴饶赛受戒与藏传佛教的形成关系密切。后弘期三学士为贡巴饶赛授沙弥戒时,由藏·饶赛作亲教师,姚·格郡任轨范师。继后,喇钦又请求他们为自己授比丘戒,藏·饶赛告诉他比丘不足5名之数,不能授这种戒。此时,拉隆·贝吉多杰因刺杀朗达玛,在吐蕃无法安身,逃到隆塘地方。贡巴饶赛闻名前去谒见,并提出授戒请求。他回答因刺杀昏君,故不能充授戒比丘之数,但可为贡巴饶赛寻找比丘。于是从青海化隆东部的提巴庵请来了两名汉族比丘郭旺和济班。由原来两位师长做亲教师和轨范师,玛·释迦牟尼为密教师,两位汉族比丘凑足比丘之数,给喇钦授了比丘戒。

聘请了二位汉族和尚,使之法脉得以传承延续,藏传佛教也注入了汉传佛教血脉,否则不会有今天的藏传佛教传承。

2、汉传佛教的思想观念丰富了藏传佛教的教义思想通过摩诃衍等人的传播,吐蕃时期传入的禅宗思想是神秀及其弟子和慧能、神会时期南北两宗思想的分岐不太明显时期的禅法,应该是楞伽禅向般若禅过渡时期的禅法。虽然摩诃衍在桑耶寺辩论中失利,但禅宗思想影响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对以后形成的藏传佛教各宗派影响深刻。

从藏文文献可知,摩诃衍的禅宗思想渗透到各宗派的思想体系中。多数学者认为,禅宗思想对宁玛派的大圆满法、噶举派的大手印法的影响尤深,对萨迦派和觉囊派的教法亦有影响。

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在《三律仪分别论》中说,吐蕃后期灭佛法,汉地和尚之教理,虽仅依字义,然被之本名隐去,立名大手印,现时之大手印,基本是汉地之禅法。有很多大手印和大圆满等旧派们,将修习性空立名为会到心之本面。[3]萨班作出这种结论的理由,在于他认为大圆满和大手印采取了摩诃衍那所说的全不思维、全不作意,即不思不念的实践方法,把空性理解为全无所有。

奈巴班智达扎巴孟兰洛哲在《奈巴教法史——古谭花鬘》中说,汉地和尚德瓦弟子抵蕃,持大手印成就见乃发顿渐之诤,时邀请堪布莲花戒来,破斥和尚。此后,每代无不服膺正统佛法,皆依佛法行事,佛法大为宏扬。这里,奈巴班智达直接把摩诃衍禅法视为大手印法。

格鲁派高僧土观·洛桑曲杰尼玛持与上述相近的观点,他说心要派(禅宗)汉人呼为宗门(禅宗),就其实义与噶举巴相同,即大手印的传承。至于来到藏地的大乘和尚,虽是宗门,但他的言论和宗门共同所主张的见地,略有不同。[4]土观所说的心要派或宗门是指南宗禅,他认为南宗禅法与噶举派的大手印法相同。

摩诃衍禅宗思想对宁玛、噶举、萨迦、觉囊等宗派的影响,重点在佛性方面。摩诃衍认为,觉即佛,众生本有佛性,由于被无明习气障覆无法显现,只有消除妄想,保持心净,才能显见。

同样,宁玛派倡导“心性本净”“心性光明”“众生是佛”;心本自解脱,本自明朗,它分真心与妄心,真心乃本心,本体清净,妄心是真心被气引诱而成的,是凡夫心,凡心与佛心一体,众生与佛无二无别,众生心与佛心的差别在于迷悟,众生只要觉了一切境相都是心,“虽见表相,不执不取,这便是佛”,除心而外无别佛可求。宁玛派的这种观点与摩诃衍的“无念”“无思”,使心回归原初的清净状态的思想极为相近。

噶举派主张自心就是明空,一切众生之心本来光明,“不为轮回之浊所污损,不为涅槃之净而增荣,这就是因位佛陀,也叫做如来藏”。强调众生心即是佛心。

萨迦派的心性论基本上与宁玛、噶举二派相同,承认众生有佛性,而佛性即离戏论,修炼道果法是为了证内心实相,获得解脱。

觉囊派所说的佛性如来藏,本来清净,由于分别心而受污染,只有清除一切污染,才能使如来藏显现。

显而易见,汉传佛教的禅宗等思想已经被藏传佛教的主要派别所吸收,已与藏传佛教的教义思想融为一体,成为藏传佛教教义思想的重要来源。

(三)内地历史人物成为藏传佛教代表人物或崇拜对象,增添了藏传佛教时代化内容

藏传佛教在中华文化中博大精深,色彩纷呈,并从多维度、多视角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体现了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和开放性。藏传佛教的神尊是藏传佛教信众敬拜祭祀的对象,除传统的上师、本尊、佛、菩萨、护法之外,一些内地的历史人物也位列其中,深受藏传佛教信众的敬重和崇拜。

关羽。清乾隆年间藏传佛教界将三国时期著名历史人物关羽(约162—220)纳入藏传佛教护法神系列,称为“真让嘉波”(སྤྲིན་རིང་རྒྱལ་པོ),被认为是姊妹护法、大红司命主的化身,在藏传佛教寺院中得到较多供奉。

玄奘。藏传佛教视唐代著名高僧玄奘法师(602—664)为智慧的象征,多在寺院中加以供奉。

布袋和尚。藏传佛教将唐末五代后梁时的高僧布袋和尚视为是慈悲的象征,又将其视为藏传佛教的“十八罗汉”之一加以崇拜。另外,入藏弘法的唐代著名高僧摩诃衍在西藏佛教的前弘期也曾被视为是西藏佛教的“十八罗汉”之一。

岳飞。乾隆年间,雍和宫改庙后举行“烧线亭子”活动以祭祀南宋抗金名将岳飞(1103—1142)父子。

刘琦。曾奉命前往西藏任职的明朝政府官员刘琦,被西藏地方政府聘任为财贸官。逝世后被封为地方护法神(ཡུལ་བདག),被称为“财神爷”或护法神,在各寺院供奉膜拜。

汉藏佛教文化交流,不仅使汉藏佛教相互吸收、相互融合,而且使二者与中华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和完成了佛教的中国化进程。

(四)藏传佛教向内地传播推进了中华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交融

从宋元时期开始,藏传佛教不断向内地传播,在内地形成了北京、五台山、承德等著名藏传佛教圣地,留下了众多的寺院、佛塔等建筑文化。

生活在20世纪上半叶的土耳其著名诗人纳齐姆·希克梅特曾有一句名言:“人生有两件东西不会忘记,那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孔。”城市的面孔之所以令人无法忘记,是因为承载和展示着深邃的城市精神与独特的城市文化。内地的藏传佛教建筑等不是简单的宗教建筑,更重要的则是,通过这些建筑可以窥见其超越宗教意义的更深更广的价值和内涵。这些殊胜的宝塔、庄严的寺院不仅是宗教文化、民族文化的传播载体,也是民族记忆和人类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例如,藏传佛教寺院为北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增添了古都北京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底蕴。妙应寺的灵通万寿宝塔,曾经是元代大都城的城市标志,在今天仍然是名扬中外的北京特色建筑;北海公园永安寺的白塔(喇嘛塔),不仅是北海公园的标志,而且也是今天北京的主要城市标志之一;大报恩延寿寺的佛香阁是举世闻名的颐和园的标志;宗镜大昭之庙的琉璃万寿塔已成为香山公园的标志性建筑。雍和宫,不仅是历史上著名的皇家寺院,也是现在北京著名的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更是著名的旅游圣地,是当今北京最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雍和宫中白檀木雕成的高18米的迈达拉佛已登上了世界吉尼斯纪录的殿堂。五塔寺的金刚宝座塔、西黄寺的清净化城塔,均独树一帜,成为当今世界上菩提伽耶式金刚宝座佛塔的典型代表,具有各自的鲜明特色和独到之处,在佛教界享有盛誉。

简言之,藏传佛教文化不仅融入内地文明,成为汉藏等民族文化交流重要纽带,而且在交融之中推进了自身的中国化进程。

四、坚持藏传佛教的中国化方向

坚持中国化方向,藏传佛教就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不仅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还要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但最终目的是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需要以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基本原则,以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根本保障,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主要途径,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发展方向,以开展教义阐释活动和建设“人间佛教”等为主要抓手,积极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政府和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帮助和引导藏传佛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方向。所谓自身建设,主要包括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藏传佛教自身建设必须明确方向,抓住重点。

信仰建设是核心,必须树立正确的信仰观,着力解决藏传佛教“将人变为神”的信仰观念,正确对待“上师信仰”和“皈依僧”问题,坚持正信正行。

道风建设是根本,必须加强戒律建设,坚持以戒为师,将寺院切实打造成为守法持戒、道风纯正的学修场所。

教制建设是基础,必须加强寺院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学修体系,以适应僧尼爱国爱教、团结奉献要求。

人才建设是关键,着力加强藏传佛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以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用得上的标准培养合格人才。

组织建设是保证,关键在于建设好“一个班子”“一支队伍”,即寺庙管理委员会和寺庙代表人士队伍。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和寺庙代表人士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学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寺院和谐稳定。

文化建设是纽带,特别是要引领藏传佛教界深入挖掘弘扬藏传佛教文化中适合调理社会关系、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如拔苦与乐的慈悲精神、圆融中道的和谐思想、自觉觉他的教化思想、众善奉行的道德思想、勇猛精进的进取精神、重视因果的自律精神以及反哺回馈的知恩报恩精神等,通过讲经说法等活动更好发挥佛教文化疏导心理、净化人心、涵育道德的独特功能,引导、影响信众和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与人为善、慈悲利他,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思想资源,发挥助推作用。

推进藏传佛教教义阐释活动,鼓励宗教界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要求的当代阐释,倡导“人间佛教”思想,在信仰、道风、教制、人才、组织等自身建设方面兴利除弊,与时俱进。创新寺院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适合藏区实际的寺院管理方式,强化依法管理,突出民主管理,加强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整合社会力量,维护寺院和谐。

坚持藏传佛教的中国化方向,不是空洞的、虚无的,是具体的、实际的,也是历史的、未来的。藏传佛教界必须行动起来,既脚踏实地,又立足长远,有计划有目的地积极推进自身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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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颢:《吐蕃文化述略》[A],载《藏学研究论丛》[C](第3辑),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0—111页。

[2]黄明信:《吐蕃佛教》[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10年,第47页。

[3]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三律仪论自注》[M],西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5页。

[4]土观·罗桑却吉尼玛著,刘立千译注:《土观宗派源流》[M],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222页。

(作者:李德成,蒙古族, 科研业务办公室主任,本刊学术委员。原载《中国藏学》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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