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0日上午,由 主办、 青年藏学会承办的首届全国青年藏学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70余名青年藏学工作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根据会议安排在大会发言环节,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教授韦仁忠、 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班玛更珠、台湾政治大学民族学系博士生张昆晟、青海大学藏医学院副教授扎西东主、复旦大学民族研究中心博士后江琼·索朗次仁、 社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健等6位海内外学者进行了精彩发言。现采撷片段,以飨读者。
四川大学社会发展与西部开发研究院教授韦仁忠:《生态旅游视域下的社区参与和政府角色扮演——以西藏旅游为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旅游已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感受西藏原始的自然景观和神奇的高原秘境,在世俗的现代朝圣中体验佛教文化中的心灵平静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旅游者。进藏游客日益倍增,西藏已成为旅游热点是不争的事实。
但西藏地处青藏高原,自然、人文生态环境均比较脆弱,客观上要求西藏全区域旅游业的发展都要符合生态旅游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如何通过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和增强西藏乡村民族社区居民的可持续生计能力,进而增强内生发展力量来保障生态旅游发展的可持续性,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行为在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中的角色进行定位解读,分析政府行为对西藏建设生态旅游的倾向性影响。政府可以通过合理的规划和控制来协调环保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坚持“政府主导”、“文化营销”、“旅游精品”三大战略,开展以保护为前提的生态旅游发展形式,在更好地保护当地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合理、适度的开发建设。优化旅游路径,坚持旅游与文化、生态相结合,突出“高山、雪域、阳光、藏文化”主题,探索符合资源特色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优化生态旅游空间布局,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生态旅游景区,将西藏打造成为我国经典的生态旅游试验基地。
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班玛更珠:《古代藏族与西域的法律文化交流——从<吐蕃三律>到<卫拉特法典>》
作为制度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的法律和与之相适应的法文化,是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内容之一。吐蕃早在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期就已经有了名为“桑缀南松”的执政、司法机构和切倪、协阿等法律制度。到松赞干布时期,吐蕃形成了一系列的成文法,为王朝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藏文史料的确切记载,松赞干布时期制定的一系列行政建制和法律制度等都借鉴了北方突厥和回鹘的制度文化,通过对比研究可以发现,吐蕃成文法中的一些规定执行极严,与北方突厥的法律有点相似,特别是对盗窃处以多倍赔偿制度和伤人赔女、救人奖女的规定。到了后期,日渐兴盛的藏传佛教北传西域,尤其对卫拉特蒙古产生了影响。著名的《蒙古——卫拉特法典》作为影响极深的草原法典之一,深受藏传佛教的影响,制定法典有藏传佛教僧人参与,法典中明确僧侣的社会地位。另外,在法条设计和处罚方式方面,亦有西藏相关法典的痕迹在里面。
台湾政治大学民族学系博士生张昆晟:《伏藏教法(གཏེར་ཆོས་)文本的话语权——从伏藏师(གཏེར་སྟོན་)的本位观点谈起》
伏藏是在藏传佛教后弘期,于宗派纷立过程中出现的宗教经典形式。从信仰者的主观来说,支持者们同意伏藏原始来源为吐蕃时期,并同时形塑了自身宗派的教义话语正统性与内部凝聚力。因此,在普遍接受伏藏教法的宁玛派与噶举派内部,对于此种宗派经典诠释,成了宗派发展与寺院组织改变过程中,构成宗教话语权威的重要影响因子之一。
从文献学的角度看,伏藏文本的真伪问题值得探讨;从社会与宗教实践情境考虑,伏藏教法是一种与确切可知源自印度的正统经典相对的新经典权威;而从宗教信仰群众间的内部意义来看,伏藏教法的信仰者与传播者对伏藏教法的诠释途径与接纳态度,则是最能体现宗教信仰现实的鲜活模式。
欲考察伏藏教法所承载的宗教概念之传播,直接从伏藏师的著作进行文本分析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途径。历史上,咕如却旺(གུ་རུ་ཆོས་དབང་། 1212-1270)、惹纳林巴(རཏྣ་གླིང་པ་ 1403-1479)、工珠·云丹嘉措(ཀོང་སྤྲུལ་ཡོན་ཏན་རྒྱ་མཚོ། 1813-1899)、多智钦·吉美丹贝尼玛(དོ་གྲུབ་ཆེ་འཇིགས་མེད་བསྟན་པའི་ཉི་མ། 1865-1926)等著名高僧,都曾就伏藏这一现象进行阐述。本文以惹纳林巴的《伏藏教法史(གཏེར་འབྱུང་ཆེན་མོ་)》为主轴,对伏藏师们主观阐述下的伏藏教法内涵加以初步探析,期望未来对伏藏教法的研究,能有更多的贡献产出。
青海大学藏医学院副教授扎西东主:《基于藏医治未病的体质分类与辨识研究》
本论文通过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查阅《月王药珍》、《八支精华》、《四部医典》等藏医学经典著作以及相关经典注释、中医学经典著作《黄帝内经》、《伤寒论》,现代中医体质大家王琦教授编著的《中医体质学》、《中医体质学研究与应用》、《医学心理学》等古今相关文献,以藏医经典内容的体质分类与辨识的特色为侧重点,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尤其对中藏医体质、气质、性格、人格、血型之间进行比较研究。
复旦大学民族研究中心博士后江琼·索朗次仁:《吐蕃古老氏族额(རྔེགས)氏名号流变考》
自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起,吐蕃古老氏族额(རྔེགས)氏成员开始出任宰相;一直延续到吐蕃末代赞普乌东丹时期,该氏族多名成员出任高级官员,其中曾有三人出任过吐蕃大相一职。由此可以看出,额氏家族乃是吐蕃时期权势显赫、政治生命最长的家族之一;该家族的政治命运始终与吐蕃政权相关联。然而,为什么后期藏文历史文献中难以寻觅该氏族出身的历史人物的相关记载?这是一个历史谜团。
本文以敦煌古藏文文献和新近发现之史籍《月氏王统记》为文献依据,从历史文献学与语言学研究视角,试图揭开这一历史谜团。通过研究发现,自11世纪起,传世的藏文史籍中吐蕃名门望族——额氏的姓氏逐渐衍化成“སྙགས”“གཉེགས”“གཉགས”等多种写法,其中陧“གཉགས”一词出现频率最高,且它似乎完全替代了吐蕃时期该姓氏名号“རྔེགས”一词。此乃后期历史文献中难以寻觅额(རྔེགས)氏家族成员之缘故。
社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健:《藏地商业伦理构建与藏区的创新发展实践》
西藏和四省藏区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与融入现代文明是当前和未来需要重点关注的重大历史过程。西藏和藏区社会的转型需要建立在经济和产业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而西藏和藏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又需要植根于本土的历史情境、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之中,需要高度重视藏地商业伦理在其中所能发挥的关键性引导作用。通常认为,西藏和藏区受藏传佛教思想影响较重,对发展本土的现代经济和产业存在不利影响。但近年来,在云南和四川藏区,以松赞、藏艺通等为代表的一批藏族本土企业,深入挖掘当地文化资源,洞悉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有效利用外部广阔市场,推进社会企业发展,并积极回馈当地社区和民众,走出了一条藏区创新发展的实践之路,形成了正向的经济社会外溢效应。报告根据实地调研发现,这些企业家所取得的成功,均建基于其所构建和认同的藏地商业伦理之上。这种伦理包含着利他、开放、包容、共享、自信、文化自觉等核心理念,具有受大乘佛教思想影响的深远文化背景。从现实的角度看,这种商业伦理对推动藏区经济的共享式发展和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具有积极意义;从理论的角度看,探究藏地商业伦理的形成机理及其佛教思想根源对回应“韦伯式问题”同样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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