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藏学会

发布时间:2021-09-25 23:55:00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凉山藏学会是从事凉山州及川西南范围内杂散居藏区和毗邻藏区藏学研究的群众学术团体。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开展学术活动,促进藏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同时,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联系藏民族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正能量,促进藏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贡献力量。

凉山藏学会倡导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和把握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既要传承文化服务群众,又要协助党委政府宣传中央关于藏区方针政策,为藏区的发展稳定和改善民生出力。

凉山藏学会的研究领域是以藏民族为对象的语言、文学、教育、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考古等学科。在开展工作中,既要研究历史,又要研究现实;既要学习传播聚居区先进文化,又要抢救研究杂散区濒危文化。

凉山藏学会积极创造条件,坚持办好年期综合性刊物《凉山藏学研究》,并在适当时候续编合订本,作为内部刊物发行。

凉山藏学会要以课题为纽带,充分调动各族各类藏学专家学者的积极性,为藏文化研究贡献其智慧和力量。

凉山藏学会提倡与有关学术团体协作或自主进行,结合我州实际,通过科研活动,向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性和可供决策参考的意见建议。

凉山藏学会会员要围绕课题牵头开展社会调查,并鼓励和支持会员参加州内外与藏学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凉山藏学会理事会任期为五年一届。届中,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审理会务,制定新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和补选新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成员。

凉山藏学会的领导机构是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在从事藏学工作的专家学者和从事民族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非现职领导干部中选举产生,并有一定数量的现职藏族民营企业家担任副会长。本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人选由会长会议提名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凉山藏学会是凉山州社会科学者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之一。

凉山藏学会设两个工作机构,工作机构组成人员由会长会议提名提交常务理事会通过。

《凉山藏学研究》编辑委员会,由编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组成,并确定主编、副主编承担会刊的具体工作。

来源:文章名《凉山藏学会章程》,原载《凉山藏学研究》2014年总第15期,内容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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