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春阳:邓小平与西藏和平解放

发布时间:2021-10-20 17:45:00 | 来源:​ | 作者:吕春阳 | 责任编辑: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70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废除了封建农奴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力维护了国家主权、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西藏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其中也与邓小平息息相关。

临危受命,精心筹划

新中国成立前后,英美帝国主义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一再插手西藏事务。西藏地方当局中的分裂主义分子敌视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叫嚣着要实现“西藏独立”。在这种情况下,解放西藏,巩固西南国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1949年12月中旬,毛泽东在访问苏联途中,写信给中共中央,作出了“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战略决策,并将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西南局负责。

邓小平接到电报后,立即从军事、政治、组织和后勤等各方面着手,精心筹划安排进军西藏的准备工作。

确定进藏部队就成为头等大事。邓小平在下属的部队中反复挑选,最终决定由第18军担负进军西藏的任务。

进军西藏并不是一次简单的军事行动,其中还涉及很复杂的政治、民族、宗教问题。1950年1月15日,邓小平在重庆召开了第18军师以上干部会议,面授机宜。

邓小平在会上着重阐述了进军西藏的政策问题,强调进军西藏要军事与政治协同解决,政治重于军事,并于随后的进军西藏政治动员令中提出了两条原则,即“政治重于军事,补给重于战斗。”

根据上述原则,第18军迅速成立了一个西藏政策研究室,集中精力研究西藏情况,制定各项进军政策;另一方面西南军区还成立了支援司令部,全力筹措各项物资,从粮食、弹药到护目镜、维生素片,均有所准备。

西藏地处高原,地形崎岖,千山万壑,空气稀薄,如何把补给运送到部队手中也是大问题。对此,邓小平提出,修路是头等大事,要克服一切困难,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把康藏公路修通。

西南局和西南军区组织了大批人员,仅仅花了几个月时间,就在高海拔、低温缺氧的环境中抢通了康藏公路雅安至甘孜段长达603公里的道路,为部队的顺利进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提出四条方针、十项条件,奠定和平谈判基础

就在西南局紧张地筹备进军西藏事宜时,中共中央依然没有放弃和平解放西藏的努力。1950年2月25日,中央致电西南局,提出要提前拟定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条件。

1950年5月11日,邓小平起草西南局致中央军委的电报,提出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四条方针:(一)驱逐英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来。(二)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三)西藏现行各种制度暂维持原状,有关西藏改革问题将来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协商解决。(四)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随后,邓小平在四条方针基础上,又逐步细化,形成了十项条件,包括: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的大家庭中来;实行西藏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原状,概不变更,等等。

这十项条件充分考虑了西藏的现实,符合西藏各方利益,得到了中央的高度肯定,同意将其作为与西藏地方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的政策基础。

昌都战役的胜利为西藏和平解放创造了条件

虽然中共中央满怀和平谈判的诚意,并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西藏地方政府里的分裂主义分子,依然做着“以武拒和”迷梦。他们调集了8000人的大军,在入藏必经之路的昌都地区设防,妄图凭借金沙江天险,阻挡解放军入藏。

在此情况下,邓小平和西南局决定适时发起昌都战役,以战促和。1950年8月26日,邓小平、贺龙联名下达命令,要求参战部队歼灭藏军主力于昌都及其以西恩达、类乌齐地区,解放昌都,打下进军拉萨,解放西藏之基础。

10月6日,第18军军长张国华指挥部队发起昌都战役。19日,我军乘胜解放昌都,藏军残部狼狈逃窜,后在我军强大的政治攻势下全部放下了武器。24日,昌都战役胜利结束。

昌都战役历时共18天,进行大小战斗21次,歼灭藏军5700余人。昌都战役的胜利,粉碎了帝国主义以及分裂分子企图以武力阻止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的图谋,为最终实现西藏和平解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签订“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

1951年4月16日,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到达重庆,受到了邓小平等西南局党政军领导人的亲切接见。邓小平在谈话中强调:西藏问题是关系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统一的重大原则问题,必须解决,这是不能讨论的。邓小平还指出,中央人民政府是主张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问题,能不能实现和平谈判,不取决于中央的态度,而是取决于西藏方面。

邓小平的一席话,使阿沛·阿旺晋美深为感触。他诚恳地对邓小平说:“共产党确实伟大、英明,共产党不同于国民党,你们能说又能做,深得民心。”邓小平笑着回答:我们共产党要做的一切,都是为全中国广大人民着想的,我们对西藏和平解放的主张,为的是西藏繁荣、稳定、昌盛。

1951年4月22日,阿沛·阿旺晋美一行人到达北京,开始同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在邓小平提出的十项条件的基础上,于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

5月25日,依据协议,第18军开始向拉萨等地进军。进藏部队在进军过程中,充分尊重西藏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得到了西藏广大僧俗群众的热烈拥护,称赞人民解放军是“金珠玛米”,即“菩萨兵”。

1951年9月9日,先遣部队胜利进驻拉萨,把五星红旗插到了世界屋脊。12月,进藏部队陆续进驻察隅、日喀则、黑河、山南、林芝、江孜、阿里等各个地区,至此,西藏全境获得解放。西藏的和平解放,是新中国成立后解决少数民族问题上树立的光辉典范。其中,邓小平以其高超的政治智慧、宏阔的战略格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为西藏的和平解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作者:吕春阳,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21年8月6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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