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依法治国和依法治藏战略的推进,现代法制建设领域的相关成果逐年增多。主要集中在对宏观法律体系建设和法治精神、法治环境营造的探讨,以及对具体法律领域如文化、生态立法上。
次旺的《刍议西藏宗教立法》(《西藏发展论坛》第1期)对加快西藏宗教管理的立法进程,实现依法治藏进行了研究。文章认为,在全面落实依法治藏方略中,如何加快宗教立法,推进宗教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维护西藏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重大课题,也是维护西藏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需要。西藏地方宗教立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以国家上位法为指导,以自治区政府规章为核心,以宗教事务管理机关规范性文件为辅助规范内容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宗教立法框架,在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西藏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文章指出,当前西藏的宗教立法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立法不足。为此应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提升立法层次和效力,完善办法以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立法资源的利用,切实提高地方宗教立法水平。
马映贤等的《拉萨老城区街区建筑法制保障研究》(《西藏发展论坛》第2期)从现代立法和法制建设的角度对以拉萨老城区保护为代表的藏族文物和传统文化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文章认为,拉萨老城区街区建筑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思想认识不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缺失、科技和城市建设滞后等。文章对此给出的建议包括调整拉萨老城区街区建筑保护主体及职责、建立引导公民参与老城区街区建筑保护的制度、确保建筑所有权与使用权平衡、加强特色宣传、培育法制意识等。
何剑锋的《长治久安战略下西藏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西藏研究》第6期)对推进西藏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西藏法治文化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融合发展观和着眼于西藏的长治久安战略。结合西藏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在依法治藏的法治进程中,西藏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培养对象是宗教人士,学校学生,地方立法、执法、司法等机关工作人员及基层法治文化宣传建设人员;法治文化培养的重点内容应在于法治文化所蕴含的公民意识、国家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党的认同和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及行为方式上;寺庙、学校、各级机关单位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区域和部门;西藏的法治文化建设总体上应采用适应性、多样化、层次性的建设方式,并建立起法治文化培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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