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研究——治藏政策

发布时间:2021-11-19 18:02:26 | 来源: | 作者: | 责任编辑:

关于治藏政策的研究一如既往地成果丰硕。该类研究主要分两类,即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的各项政策,包括宏观的治藏方略和微观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历史上的治藏政策研究,其中历史上的治藏政策探讨主要集中在元朝和国民政府两个历史阶段。

朱晓明的《西藏前沿问题研究》(中国藏学出版社)以对西藏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工作历程进行梳理为基础,并结合作者数十年来从事西藏工作的经验和想法,对西藏工作中面临的实践问题和来自实践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回答。该书分为“西藏工作的基本问题”“西藏工作的基本方针”“西藏工作的特殊矛盾”和“西藏工作的难点领域”四个部分,内容涉及中央政府治理西藏政策的发展进程、涉藏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和现状、后达赖时期的动向和趋势、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围绕“西藏问题”的国际斗争等诸多方面。

孙勇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西藏政策(1989-200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对1989年江泽民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门研究西藏工作至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新世纪的西藏工作16年间的中央涉藏政策进行了梳理和总结。该书对中国共产党的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的实践进行了介绍,对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改革开放战略和特殊优惠政策进行了阐述,并从农业综合开发、以农牧业为重点发展科技事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医疗卫生事业、人口发展与优生优育、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环境保护与建设、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和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的西藏工作进行了全面论述。

王彦智的《转型与治理:新时期经略西藏的四个政治维度》(《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第3期)通过对西藏发展与稳定的分析判断,提出新时期进一步做好西藏工作的四个思考维度。文章提出,西藏已经处于从持续较高速度的发展向跨越式发展转变;从主要依靠国家优惠政策和对口支援的“外力推动型”向自主创新型模式转变;从基本稳定向长治久安转变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但是,西藏的行政能力还远未达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远未达到党和政府及各族民众的殷切期望,从而为达赖集团的分裂图谋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文章提出在转型与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从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独特发展、重视旧西藏的特质与新西藏的跨越之事实、推动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稳边固土四个政治维度经略西藏。

贺新元的《西藏跨越式发展与长治久安的前沿问题研究:“3·14”事件反思下的西藏治理》(中国藏学出版社)以“3·14”事件为切入点,通过对“3·14”事件实质和国际国内原因的剖析,探讨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完善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战略和政策。该书回顾了2008年“3·14”事件的背景、经过和政府的应对处置,对产生“3·14”事件的国际、国内和西藏内部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新世纪的西藏发展、稳定和安全战略进行了综合论述。该书认为,应围绕推进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大力发展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抓好统战群众工作、教化管理好僧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方面加强工作,提高西藏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西藏的发展、稳定与安全。

拉珍的《新形势下做好西藏群众工作的几点思考》(《西藏发展论坛》第2期)对在西藏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进行了研究。文章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党的宗旨的客观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西藏的群众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群众观念,严重脱离群众;群众工作的手段方法简单、机械,缺乏有效性;群众工作能力低下,难以较好地处理问题;部分群众存在思想上的误区;群众工作的透明度不高,对群众舆论的回应、引导、控制力过于软弱等。文章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西藏的群众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态度真诚、心胸开阔地来做群众工作,充分注意群众利益问题,公平公正、坚持原则,处理好群众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以工作中的诚信赢得群众拥护。

王春焕的《论毛泽东对西藏革命和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的贡献》(《西藏研究》第1期)对中国共产党运用毛泽东思想进行西藏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历程进行了高度概括和总结。文章认为,中国共产党人成功地将全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理论运用于西藏地方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包括以革命阶段理论指导西藏解放、以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指导西藏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以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指导西藏各项建设。在运用毛泽东思想推进西藏革命和建设各项事业的过程中,中央的治藏政策原则也初步形成,包括人民主体思想、依法治藏思想等。

次旦扎西、顿拉的《略述元中央政府管理西藏宗教事务的基本经验》[《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6期]回顾和总结了元朝中央政权通过宗教手段治理西藏的政策。文章认为,元朝统一全国后,为全面管理西藏政教事务,采取了诸多施政措施,包括推行帝师制度、设立中央机构宣政院和地方行政组织万户,稳固建立对西藏地方的统辖,由此形成了中央王朝通过西藏重要宗教人士加强管理西藏地方的格局,为维护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元朝极力扶植萨迦派,对萨迦派上层僧侣集团的过度尊崇和纵容,加速导致了萨迦统治集团的腐化堕落,使萨迦政权的统治随着元朝中央的式微而瓦解。

魏少辉的《国民政府初期的西藏教育政策研究》(《西藏研究》第1期)对国民政府成立之初以教育收拢西藏人心的政策进行了剖析。文章指出,国民政府初期在继承清末以来中央政府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一系列发展西藏教育的政策。由于受时间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国民政府此一时期政策的重点是引导、鼓励藏族青年求学内地,整顿和筹设招收蒙藏青年的专门学校,划定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成立专职负责机构,并制定西藏教育发展方案。国民政府此一时期的这一政策奠定了其此后“教育治藏”的基础,但当时对西藏的影响尚十分有限。

车志慧的《1946年制宪国大与国民政府对西藏的政策》(《甘肃社会科学》第5期)围绕制宪国大前后的西藏地方与国民政府之间的交流与矛盾,阐释了国民政府对西藏法律地位的政策及其历史意义。文章认为,国民政府面对国大召开前西藏地方提出的自治和提升政治地位的要求给予了灵活有力的回应,成功地在制定的宪法中规定了西藏地方的自治地位。国民政府在国大召开前后对西藏代表团相关问题的处理其效果值得肯定。在积极促成西藏代表出席国大并参与制宪的情况下,强化了国民政府政权的合法性,并将西藏纳入到宪法的框架之下,奠定了日后处理西藏问题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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