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兰在《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6期上发表《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建设思考》一文。此文指出法治化建设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更新观念,将公民的环境权提高到宪法层面,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步伐,赋予公民和民间组织环境诉讼权,明确环境职能部门的权限和承担的责任。
魏彬在《经济研究导刊》第7期上发表《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环境法治保障》一文。此文指出应当通过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安全预警应急机制、解决纠纷机制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
魏敦杰在《法制与社会》第9期发表《西藏矿产资源开发环境法治建设初探》一文。此文指出应当完善西藏矿产资源开发立法,规范西藏矿产资源开发的执法力量建设,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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