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元明清
本年度关于元明两代有多篇文章发表,特别是明代藏族史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1.元
元代,西藏被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辖,其中萨班•贡噶坚赞为推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王尧的《西藏历史进程中的两座丰碑——萨班•贡噶坚赞与阿沛•阿旺晋美合论》(《中国藏学》第3期)一文对萨班•贡噶坚赞和阿沛•阿旺晋美这两位藏族历史上推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历史坐标性人物进行了介绍。文章认为,萨班•贡噶坚赞与阿沛•阿旺晋美两人所处的时代和平生的经历纵有不同,但均有一种“观乎人文,化成天下”的胸怀,并且持守“滴水虽微,入海不涸”的信念。他们敢于在历史的关头,以其政治远见和智慧引领西藏人民,积极投入国家统一、时代进步的大潮之中,因而受到后人广泛的尊敬和长久的怀念。
葛艳玲在《浅析蒙元与甘青藏族关系的建立及民族间的友好往来》(《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第5期)一文中认为,元朝对甘青藏区的统治促进了民族的融合,元朝在西藏行使行政管辖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甘青藏族的统治,蒙藏与其他民族在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更为紧密。
2.明
在西藏成为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过程中,明朝是一个重要的阶段。由于受到资料限制,以往明代藏族史研究相对比较薄弱,而这种情况随着一些新资料的发现得到了改观。比如罗炤的《明朝在西藏的主权地位》(《中国藏学》第3期)一文根据新发现的抄本资料《西天佛子源流录》,结合《明实录》、《贤者喜宴》、《江孜法王传》等藏汉史料,对洪武与永乐两朝治理西藏的历史和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文章认为,仅仅以“多封众建”和“羁縻怀柔”来概括明朝的治藏原则和政策措施,失之于笼统和表面化。明太祖朱元璋在开国之初,即明确宣示西藏在明朝的“幅员之内”,其后按照政教分离的原则处置西藏事务,降低西藏宗教和政治领袖的地位,有选择性地敕封众多西藏首领。同时,茶马互市、征集军马在朱元璋的治藏方略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永乐皇帝全面继承并大大发展了朱元璋的治藏方略,其诸多创制,奠定了明朝治理西藏的制度性架构,确保了明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关系的稳定发展。比如赐封大宝法王与更加明晰的政教分离、赐封萨迦派大乘法王与诏令帕木竹巴政权交出萨迦大殿、赐封地区性五王、复置西藏驿站、审察大宝法王转世灵童等措施,不仅加强了明朝对西藏的治理,而且为后期清代和民国治理西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同样,苏航的《大智法王班丹扎释的家族与世系——以〈西天佛子源流录•佛子本生姓族品〉为中心》(《民族研究》第2期)一文,也以《西天佛子源流录》之《佛子本生姓族品》为中心,探讨了班丹扎释家族的出自和家族的世系,指出大智法王班丹扎释是明代著名的藏族高僧,他出自岷州后氏家族,自元代以来即为岷州地区的地方豪族、世袭土司,对当地乃至西北地区的历史发生过重要影响。大智法王班丹扎释是明代著名的藏族高僧,不仅道行卓绝,广宣法要,而且对促进汉藏交流、祖国统一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另外,本年度有一部专论明代藏史的专著,即邓前程的《一统与制宜:明朝藏区施政研究》(人民出版社)问世。该书分制约明朝治藏政策调适的因素、明朝藏区机构设置和治藏策略、明朝强化藏区施政的经济政策、明朝藏区的宗教文化政策、明朝治藏的历史地位等5个方面,在考察和分析明朝制定治藏政策的主客观形势的基础上,从明朝藏区地方政权机构建设及对僧俗官员管理手段之异同、以“以茶驭番”和“厚赏来使”的经济手段辅助政治统治、以“因俗以治”的思想利用藏传佛教为政治统治服务等方面较为深入地阐述了明朝在藏区施政的基本思路、方法和效果,最后通过对元、明、清三朝藏区施政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明朝在治藏过程中根据主客观形势因地制宜地采取了相对缓和且颇具弹性的施政策略,就其实施效果而言,不失为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种现实而有效的施政模式,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
韩殿栋、刘永文在《明代笔记中的西藏》(《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中,对明代笔记中记载的相关派员入藏、设置机构、治藏方略、风土人情等做了介绍,认为这些史料既可与正史相互印证,也可补正史之不足,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
3.清
清代一直是藏族史研究当中成果最多的部分,除了大量的论文,本年度还有相关的几篇著作得到出版。比如许广智主编的《鸦片战争前后西藏百年历史:1793—1893》、《鸦片战争前后西藏百年历史研究论文选辑》(均由民族出版社出版)两书,对1793—1893百年间的西藏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前者分为清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跨入历史新阶段、危机四伏的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外国侵略势力对西藏的渗透和侵略活动三部分;后者收录了《论清代前期对西藏的统治》、《乾隆鼎盛时期中央治藏政策的推演与完善》、《探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与清治藏政策的转变》等27篇论文。
论文方面,大致可以分为清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清代西藏地方与周边民族的关系、西藏反对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渗透等方面。
清朝的治藏政策研究,首先要提驻藏大臣。自清雍正五年(1727)始设驻藏大臣,到宣统末年(1911)的185年间,实际到任的大臣114人,在这一行列中,精明强干者有之,昏庸无能者亦有之,但其中多数为加强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治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邓锐龄的《清代驻藏大臣色楞额》(《中国藏学》第4期)一文依据档案史料,对19世纪80年代驻藏大臣色楞额在西藏的施政作为进行了介绍。在所有驻藏大臣中,色楞额并不是佼佼者,但是年限最长的一员,且值清廷多事之秋。作者指出,色楞额不是庸碌素餐之流,而是个愿有作为的官员,但值国步维艰,虽已竭尽全力,而事态急转直下,则非预料所及,如晚清许多有才有识之士一样,他终是一名悲剧人物。
与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一样,清廷在雍正年间平定了罗卜藏丹津事件后,为了加强对青海蒙藏民族的统治而设立了西宁办事大臣。陈柏萍的《西宁办事大臣设置缘由初探》(《青海民族研究》第3期)一文对西宁办事大臣设置缘由进行了分析,认为清廷出于稳定青海局势,强化对青海蒙古各部的管理;南护青藏,西防新疆准噶尔部的袭扰;平息地方纷争,强化中央王朝对青海的治理等三个方面的考虑设置了西宁办事大臣。
清代西藏地方与周边民族的关系主要集中在蒙藏关系方面,比如王力的《明末清初达赖喇嘛系统与蒙古诸部互动关系研究》(民族出版社)一书在评述学界对相关领域研究的基础上,分别讨论和硕特蒙古与达赖喇嘛系统的互动关系、准噶尔蒙古与达赖喇嘛系统的互动关系、土尔扈特蒙古与达赖喇嘛系统的互动关系等。罗布的《清初甘丹颇章政权的性质和地位问题再探》(《中国藏学》第1期)一文把目光对准甘丹颇章政权的性质问题,认为:甘丹颇章政权是西藏格鲁派寺院集团在和硕特蒙古军事力量支持下建立,并在和硕特汗廷军事力量保护下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务的次级政权,与青海八台吉相仿,总体上隶属和硕特汗廷,而不等同于汗廷。
关于西藏反对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渗透等方面,有星全成的《六世班禅与波格尔进藏》(《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第6期)与梁俊艳的《英国对藏政策的调整与“麦克马洪线”的前期策划——以1911年威廉逊事件为中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4期)等。星文介绍了六世班禅为首的西藏地方人士强烈抵制和坚决反对波格尔进藏的过程及其意义。梁文通过分析认为英国在阿波尔地区开展的勘察、测量活动,以及拟定的所谓“新外线”,是为1914年非法的“麦克马洪线”的出笼所做的精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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