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合圆融是佛教义理和思想体系中重要的价值取向,也是藏传佛教千百年来传承发展的重要特征。藏传佛教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始终贯穿着“和于时、合于势、圆于事、融于制”的自我清醒和发展智慧。回顾藏传佛教顺应历史和时代条件得以立足继而弘扬传承的宝贵经验,学习借鉴不同历史时期宗教领袖引领藏传佛教应时而变、利益众生的智慧,有效克服藏传佛教健康传承过程中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现实问题,对藏传佛教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藏传佛教;中国化;和合圆融;相适应
【作者简介】洛桑加措,男,藏族,现任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研究室主任。
【文章来源】《中国西藏》2021年第5期
【中图分类号】B946.6;D635
和于时:应时而变
时,包含重大历史时机,也包括每一次时代契机。和时方能生,应时才好变,一定意义上,这与佛教的“善巧”理念相一致。公元7世纪前后,佛教之所以能够从古印度和我国中原地区相继传入吐蕃,并与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原始宗教信仰互动融合,最终得以立足形成藏传佛教,自有其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时代契机,但是无论原因多么复杂,和于“天时”是其必备的重要条件。回溯历史,无论前弘期还是后弘期,藏传佛教不同派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顺应生存环境,选择发展之道,或此消彼长,或走向沉寂,无不清晰地昭示了顺应历史时机和时代契机的重要性。和于时则生存发展,否则难以为继,这是一条不变的主线。
(拉萨大昭寺广场上的唐蕃会盟碑。王昀加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伴随着西藏民主改革,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彻底废除,藏传佛教开始走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传承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果。然而,着眼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认真审视藏传佛教在持续中国化、走向现代化方面,仍有不少陈旧的观念和跟不上时代进步要求的内容需要彻底转变并抓紧调适。最突出或者说最紧要的,当属彻底摒弃政教合一的封建残余观念,清醒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找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功能定位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把“爱国进步”还是“分裂倒退”作为评判自身社会价值的首要标准,教育引导信教群众弃恶扬善,自觉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方面紧跟时代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
合于势:顺势而为
势,既是历史发展趋势,也包含阶段性社会发展形势。顺势好作为,乘势方能用。13世纪中叶,藏传佛教萨迦派领袖萨迦班智达深刻洞察中原王朝的兴替走势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即将建立的时代趋势,为避免战争伤害,慈悲众生,应蒙古王子阔端之邀,带着侄子八思巴等赴凉州会谈,发表了著名的《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呼吁并推动多民族国家统一,实现了元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有效管辖和治理。之后,八思巴被封为元朝帝师,使统天下佛教徒,极大地推动了藏传佛教的发展传播。14世纪末,由于戒律松弛,藏传佛教各教派不同程度呈现颓废之势。在此形势,宗喀巴极力推行宗教改革,以严格戒律、不准僧人干预世俗事务为主要标志,恢复佛教的清净和号召力,受到僧人的广泛拥戴,也得到地方政治势力的支持。新兴的格鲁派后来居上,成为藏传佛教最具影响力的教派,宗喀巴也受到后世的无上尊崇。顺应历史和时代发展趋势,藏传佛教从来不缺这样的智者。
(金秋琼结乡村美景。曲杰摄)
当下,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是历史和时代的必然选择。藏传佛教界人士应顺应时代要求,发挥主体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大力加强藏传佛教思想建设,去伪存真,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推进藏传佛教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圆于事:因事而进
事,首先是国之大事,其次才是弘法之事。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成就国之大事,圆满佛法事业,才能因事而进。在我国汉、藏佛教史上,曾经发生的“三武一宗”和朗达玛灭佛事件,都反映出佛教因与所处的社会环境不相适应而走向的困境。正如东晋道安法师所言,“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真实地揭示了宗教生存发展的社会政治基础。近代以来,藏传佛教领袖人物倾心内附、持教护国的事例比比皆是。清朝中央政权建立之初,应顺治皇帝敦请,五世达赖晋京朝觐,受到顺治皇帝热情接见,其本人和格鲁派在西藏的政教地位得以巩固,也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交往交流交融和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权的稳固产生了积极作用。1775年,英国殖民主义者企图染指西藏,遭到六世班禅坚决反对,指出“西藏是中国的领土,一切需遵照大皇帝旨意办理”。为表明立场和诚心,六世班禅随后进京觐见乾隆皇帝,留下了一段历史佳话。后因染病圆寂于北京西黄寺,乾隆皇帝特敕建清净化城塔以示纪念,该塔也成为六世班禅毕生维护祖国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象征和历史见证。新中国成立后,喜饶嘉措断然拒绝出走台湾,坚定追随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被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切地称作“爱国老人”。
(帕邦喀。公元7世纪时,吐蕃贤臣吞弥·桑布扎按照藏王松赞干布的要求,从印度学成归来,在帕邦喀闭关创制了藏文字。楚翘摄)
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着统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机遇与挑战,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国之大事,也是关系到包括藏传佛教界在内的各民族人民长远福祉的大事。境外民族分裂势力披着宗教外衣,祸教乱藏、分裂祖国的图谋和渗透破坏活动一刻也没有停止,国际反华势力借机污蔑、蓄意对我制造民族分裂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藏传佛教界尤其要保持高度清醒,发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上来,使藏传佛教在护国佑民的事业传承中赢得社会认可。
融于制:依制而行
制,包括社会制度、法律制度等,由于藏传佛教的特定情况,这里还包括活佛转世办法的历史定制。回顾人类社会发展,任何个体或者群体在任何时期、任何地域都必须尊重赖以存在的基本制度,概莫能外。元、明、清时代,藏传佛教顺应封建制度需要,以得到中央王朝册封为最高政治追求,自觉在统一多民族国家边疆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受到中央政府支持并顺利传承发展。1793年,为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辖治理,针对藏传佛教主要活佛转世过程中出现的乱象,清朝中央政府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简称“二十九条”——编者注),对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进行章程化管理,明确了达赖等大活佛的转世程序,作为活佛转世的一项根本制度,被僧俗各界广泛认可,成为历史定制。在此之后,历世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转世,均按历史定制进行。2007年,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发《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以国家法规形式对维护藏传佛教活佛转世正常秩序作出明确规定。
“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十世班禅曾经讲过,西藏民主改革使西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废除寺庙封建特权和封建压迫制度是完全正确的,这更加符合佛教教义。十世班禅强调,藏传佛教界政治上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宗教上要严守教规,清净守戒。十世班禅的告诫,为社会主义条件下藏传佛教健康有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五届黄寺论坛——从寺庙建筑看佛教中国化”会议现场。孔萨卓玛摄)
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备,全面依法治国深入人心,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明确要求,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对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行了科学规范,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建设再次迈上新的台阶。藏传佛教传承必须自觉融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道路,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和宗教工作基本法规,尊重历史定制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坚持国法大于教规,公民大于教民,依法依规开展宗教事务,让藏传佛教在促进社会发展、人民幸福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
(拉萨下密院党史学习室。楚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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