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郑堆, 总干事、研究员,本刊学术委员;索朗卓玛, 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摘要:佛教时间上产生于公元前6—前5世纪,空间上产生于古印度。在25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佛教每到一处,都与当地的宗教文化相摄相融、自觉调适,又契理契机地改进了当时当地人民的宗教信仰和文化面貌,形成了形式多种、流传广泛、文化多样、层次不一的佛教信仰,书写了佛教的辉煌篇章,同时又保持了佛法固有的精神和特性。佛教传入中国西藏,无论是在传教方法上,还是在思想和实践上,都经过了一个不断中国化的过程。如何由佛教转变成中国藏传佛教,这涉及佛教本土化、民族化、地方化的问题,属于当下提出的藏传佛教中国化的研究范畴。文章试图从历史的维度,根据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对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几个历史阶段进行了全面回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管窥之见:一是藏传佛教中国化还远未结束,它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二是宗教中国化并没有绝对的圭臬和模式可依,基于藏传佛教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所选择的中国化道路和所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三是在中国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需要注重发展宗教的交往和融合能力,因为一味地排他,等待宗教的只有式微和解体的命运,就不会有健康传承发展之道路。
宗教的本质决定了宗教传统的民众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而佛教的圆融性成就了其在世间的契机应化、深入民间和广泛流传。在2500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佛教每到一处,都与当地的宗教文化相摄相融、自觉调适,形成了形式多种、流传广泛、文化多样、层次不一的佛教信仰,书写了佛教的辉煌篇章,同时又保持了佛法固有的精神和特性。佛教传入中国西藏,无论是在传教方法上,还是在思想和实践上,都经过了一个不断本土化的过程。本文基于此,将探讨佛教是如何因应时代变化,契理契机进行调适最终逐渐本土化的过程,以及西藏及其他关涉地区社会在各个历史时期又是如何对作为外来宗教的佛教进行接纳与融摄的。
一、唐代,佛教传入高原,开启其本土化暨中国化的进程
从世界宗教史来看,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一种普遍规律。历史上,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传入我国后,虽然其中国化发展道路不尽相同,但都历经了不断中国化的过程。藏传佛教的中国化亦如此,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是一蹴而就形成的。跟“中华民族共同体需要历史证成”一样,藏传佛教中国化同样需要历史证成。佛教传入中国西藏后,其自身历经了适应、扎根、发展、融合等历程进而逐步中国化的过程。可以说,藏传佛教中国化的过程,就是西藏本土社会接受佛教这个外来宗教的过程。
7世纪初,中国历史开启了一个新的篇章。随着隋、唐的相继建立,结束了中原地区300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使中国历史进入又一个大一统的历史时期,社会进入了一个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新阶段。与此同时,吐蕃第32代赞普松赞干布(སྲོང་བཙན་སྒམ་པོ། 617—650年)继承父亲南日松赞(གནམ་རི་སྲོང་བཙན། 不详—629年)的事业,次第征服了素称强悍而富庶的苏毗(སུམ་པ།)、象雄(ཞང་ཞུང་།)等高原部族,进而统一了吐蕃各部,建成了西藏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地方性政权吐蕃王朝,佛教也于此时传入吐蕃。
“按照藏族传统佛教史籍的记载,佛教第一次试图传入吐蕃是松赞干布的高祖拉托托日年赞时期。不过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学界的认可。”佛教最初传入西藏,当在唐朝时期,“松赞干布先后迎娶尼泊尔国王鸯输伐摩(amsuvarman)之女赤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为妃。两位公主都是笃信佛教的人,均带了一些佛像、法物、经典以及替她们供佛的僧人到西藏。受其影响,松赞干布对佛教也颇为尊重,支持尼泊尔赤尊公主修建了大昭寺,汉地文成公主修建了小昭寺”。赤尊公主入藏携带了“释迦牟尼不动金刚、慈氏法轮和自成旃檀度母三尊佛像”等,这对佛教从南亚地区传入吐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文成公主带去了释迦牟尼12岁身量佛像一尊,该佛像至今仍被供奉于大昭寺内。公主还带去佛经360部。”“文成公主入藏使汉传佛教传入西藏地方,为佛教在西藏初传奠定了重要基础。”她也因此被视为“藏传佛教中国化的使者”。至此,可以说赤尊、文成公主的入藏,不仅使青藏高原上第一次有了佛教的踪迹,同时还拉开了佛教在吐蕃的发展序幕。然而,这个时期真正标志佛教初步完成本土化应是佛经的大量翻译和佛苯之间的交锋与融合。
纵观吐蕃历史,译经活动是佛教不断本土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吐蕃时期翻译经论开始于7世纪中叶,大盛于8世纪下半叶至9世纪30年代之间,延至9世纪50年代,前后共约200年。翻译的佛典主要来自印度,其次是汉地,也有来自于阗的。” 8世纪下半叶之前,翻译成果主要有松赞干布时期吞弥·桑布扎(ཐོན་མི་སམ་བྷོ་ཊ།)翻译的《百拜忏悔经》(དཔང་སྐོང་ཕྱག་བརྒྱ་པ།)、赤德祖赞时期勃兰伽·莫勒噶夏(བྲན་ཀ་མུ་ལེ་ཀོ་ཤ།)和聂扎纳古玛(གཉགས་ཛྙ་ན་ཀུ་མ་ར།)翻译的《金光明经》(གསེར་འོད་དམ་པའི་མདོ།),“从8世纪下半叶开始,得益于赤松德赞、赤德松赞、赤祖德赞等几代赞普的大力推崇,吐蕃译经事业十分兴盛,翻译了大量佛典”。翻译成果主要包括《法集要颂经》(ཆེད་དུ་བརྗོད་པའི་ཚོམས།)、《语合二章》(སྒྲ་སྦྱོར་བམ་པོ་གཉིས་པ།)、《中观根本颂》(དབུ་མ་རྩ་བའི་ཤེས་རབ།)和《中观般若灯论》(དབུ་མ་རྩ་བའི་འགྲེལ་པ་ཤེས་རབ་སྒྲོན་མ་བཞུགས་སོ།)等。此外,还有吐蕃晚期的管·法成(འགོས་ཆོས་འགྲུབ། 755—849年)的诸如《善恶因果经》(ལེགས་ཉེས་ཀྱི་རྒྱུ་དང་འབྲས་བུ་བསྟན་པའི་མདོ།)、《贤愚因缘经》(མདོ་མཛངས་བླུན།)和《金光明经》(གསེར་འོད་དམ་པའི་མདོ།)等翻译成果。这些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佛教的本土化进程。可以说吐蕃的译经活动,不仅是佛教初步实现本土化的表现,也属于当下提出的佛教中国化的研究范畴。另外,吐蕃时期几任赞普还积极修建寺庙,派遣学僧,剃度出家人。直到朗达玛(གླང་དར་མ། འུ་དུམ་བཙན། 799—842年)“灭佛”、吐蕃分裂之前,佛教在吐蕃上层的主动推动下实现了初步的本土化。
佛教在吐蕃初步实现本土化的另一标志为佛苯之间的碰撞与磨合。佛教为了驻足吐蕃,经历了长期复杂的斗争。佛教传入吐蕃一开始就受到传统苯教势力的抵制,佛苯斗争贯穿着吐蕃社会的始终,二者陷入了一场长久的拉锯战,其间主要有三起博弈,佛苯二教的首次交锋发生于松赞干布时期。吐蕃王朝建立之后,传统苯教已难以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松赞干布及赤尊、文成公主二妃便极力扶持佛教,甚至借助苯教形式传播佛教。尽管如此,这时期的佛苯斗争只是局部的,若明若暗,当时苯教势力依然强大。松赞干布之后,佛苯争斗日益激烈。
佛苯两教的第二次较量发生于赤松德赞(ཁྲི་སྲོང་ལྡེ་བཙན། 742—797年)时期。赤松德赞首开吐蕃佛教预政之风。他为了弘扬佛教,先后两次颁布弘法诏书,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号召吐蕃臣民崇信佛教。除此之外还采取了修建桑耶寺(བསམ་ཡས་དགོན།)、建立僧伽组织(“七觉士”སད་མི་མི་བདུན།)、延请僧人译经讲法等一系列弘法措施,吐蕃首次形成了佛教的佛、法、僧三宝道场。可以说,佛教教义思想逐渐成为吐蕃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而这一切,端赖于应赤松德赞之邀于751年前后入藏的莲花生大师(པདྨ་འབྱུང་གནས།)的弘法活动。莲花生之前,赤松德赞邀请了印度著名僧人寂护(ཞི་བ་འཚོ།)入藏传法。寂护是印度大乘佛教自续中观派(དབུ་མ་རང་རྒྱུད་པ།)创始人清辨论师(ལེགས་ལྡན་འབྱེད། 6—7世纪)的五传弟子。由于寂护所传教法是显宗教法,与当时吐蕃传统的苯教信仰格格不入,不久他便被反佛势力遣返。之后,寂护邀请莲花生入藏,传播教法。莲花生作为印度大乘佛教密宗咒师,入藏之后为后来藏传佛教的形成作出一系列奠基性贡献:第一,他和寂护主持建立了藏传佛教史上第一座剃度僧人出家的桑耶寺。据文献记载,桑耶寺寺址是由莲花生选定的;第二,剃度吐蕃第一批俗人(贵族青年)出家为僧;第三,组织吐蕃贵族弟子学习译经,并从印度迎请印度大乘密宗的无垢友(དྲི་མེད་བཤེས་གཉེན། བི་མ་ལ་མི་ཏྲ།)等大德入藏;第四,主持藏译重要显密经论;第五,创建了显密经院及密宗道场,等等,西藏从此有了严格意义上的佛教场所和佛教僧人,也有了较为系统的密宗经典译本。
赤祖德赞(ཁྲི་གཙུག་ལྡེ་བཙན། 806—841年)时期,发生了第三次佛苯斗争。赤祖德赞执政期间,通过规定七户养僧制、广建寺院和统一译例等一系列措施,使得佛教传播得到了空前发展。其中,统一译例和编译经书目是这一时期佛教发展到达一定高度的证明。《丹噶目录》(ལྡན་དཀར་དཀར་ཆག)、《钦浦目录》(མཆིམས་ཕུ་དཀར་ཆག)、《旁塘目录》(འཕང་ཐང་དཀར་ཆག)即为这一时期编成的大藏经目录。据学界研究发现,《钦浦目录》《旁塘目录》两个目录已散佚不见。
有唐一代,作为外来宗教的佛教,在吐蕃争取生存、争取信众、不断本土化的过程可谓艰苦异常。但也正是经过不断交锋与磨合,佛教才逐步融入吐蕃社会。通过佛苯斗争,佛教吸收了苯教的大量神祇和宗教仪轨,逐步消除了其“外来”色彩并开始本土化。“其中的部分仪式,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凸显,成为了了解藏传佛教本土化、中国化的活化石。”与此同时,吐蕃社会也因为佛教的传入在行为观念上发生了巨大变化。松赞干布时期,按佛教十善法制定法律即为鲜明例证。值得一提的是,吐蕃时期,虽然佛教初步实现本土化,但这一时期的佛教还未广泛流布于民间,只是流行于王室贵族上层。这也表明“吐蕃时期传入藏地的佛教只能称‘佛教’,尚不能称‘藏传佛教’”。
到了9世纪中叶,因发生“达玛灭佛”事件,佛教在吐蕃的发展一度中止。
二、宋元时期,随着教派的形成,藏传佛教步入中国化轨道
唐会昌二年(842)吐蕃赞普达玛遇刺身亡,吐蕃王朝开始瓦解。869年,吐蕃爆发了延续20年之久的奴隶平民大起义,在起义冲击下,西藏社会出现大规模动乱,政权分裂,互不统摄。达玛的后裔逃往各地,建立了一些地方政权,大致有阿里王系、雅隆觉阿王系、后藏的亚泽王系和前藏的拉萨王系。其中,阿里王系和拉萨王系势力较大。这时期阶级斗争、政教斗争,加上割据势力之间绵延不断的战争,致使西藏地方长期处于分裂动乱状态。这一分裂割据局面,史称“分裂割据时期”,一直持续了400多年,直到元朝统一全国才结束。在整个青藏高原地区处于封建割据局面的时候,佛教在西藏人民生活中却逐步取得重要的位置,出现了藏传佛教的众多教派。
宋朝时期,佛教在西藏完成了地方化、民族化。佛教利用封建割据动荡的局面开始深入民间,不再局囿于王室贵族,这为其复兴发展、卷土重来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各据一方的社会,为佛教教派的形成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土壤。10世纪末,佛教复兴势力通过“下路弘法” (འདུལ་བ་སྨད་ལུགས།)和“上路弘法”(འདུལ་བ་སྟོད་ལུགས།),分别从今青海、西藏阿里地区进入卫藏地区,佛教得以复兴并相继形成宁玛派(རྙིང་མ་པ།)、噶当派(བཀའ་གདམས་པ།)、噶举派(བཀའ་བརྒྱུད་པ།)、萨迦派(ས་སྐྱ་པ།)和希解派(ཞི་བྱེད་པ།)等教派,藏传佛教应运而生。复兴后的佛教与吐蕃时期的佛教相比,不仅形成了更富本土特色的佛教形态,而且开始盛行祖师崇拜、重视师徒传承。佛教形式开始地方化、民族化。佛教的这种宗教形态既保留了佛教的内核,又适应了西藏社会的运转模式。
如果说佛教在宋代真正完成了由外来宗教到西藏藏传佛教的转化,那么阿底峡(ཇོ་བོ་རྗེ་དཔལ་ལྡན་ཨ་ཏི་ཤ། 982—1054,孟加拉人)的宗教改革在这一过程中所作的贡献是难以估量的。阿底峡入藏时,发现西藏“学法的僧人中有的重密轻显,认为从显宗学佛比登天还难;有的重显轻密,认为密宗所提倡的一套不一定是佛教的正统传承,里面一些杀生诲淫的内容都是佛教所反对的,因此形成了显宗和密宗的争论以至斗争。在修习的次第上也是各执己见,没有定规”。针对这一情况,阿底峡专门撰写了《菩提道灯论》(བྱང་ཆུབ་ལམ་གྱི་སྒྲོན་མ།)来大力整顿佛教,重塑佛门律条,使教理系统化、修持规范化。《菩提道灯论》所涉内容第一包括“三士道”,即人可以分为“下士”(人天乘)、“中士”(小乘)和“上士”(大乘)三类;第二包括“三学”,即“戒学”“定学”和“慧学”;最后,该书还“谈到密宗比显宗的地位要高,并且分别等次,划密宗经典为四部(作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由此可见,阿底峡的这本著作“以佛徒的实际修习为骨干,系统地安排了佛教教学的所有主要内容”,该书“成了当时唯一的对佛教有系统论述的书。它一方面成了后来噶当派的思想基础,一方面也在西藏佛教徒中确定了以实修为准的精神”。阿底峡的出场,在西藏佛教发展史上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
宋代,不仅是佛教完成本土化、民族化的重要时期,也是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启航时期。可以说,这个时期佛教在西藏“本土化的过程中孕育着中国化的因子”,这点我们可以从当时藏传佛教在西夏的传播情况来获取了解。这个时期,藏传佛教不断向青藏高原东北方向传播,通过河西走廊直至西夏核心区。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在此得以和谐共生、圆融一体。藏传佛教在西夏的传播,主要以密宗传播为主,四大密续《事部》《行部》《瑜伽部》和《无上瑜伽部》均于此时传入西夏。除此之外,还传入了以阿底峡的中观二谛思想为主的少量显宗教法。藏传佛教的涌入,不仅使西夏佛教信仰内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西夏地区的文化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西夏不仅是藏传佛教东传的重要过渡地带,也在这里形成了藏传佛教东向发展的思想、经典和制度基础,没有藏传佛教在西夏的先期流行和发展,就难以形成此后藏传佛教在全国很多地区的进一步传播。”
元代(1271—1368年)西藏地方正式纳入中央政府治下,从此西藏地方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西藏各族人民在开发边疆、建设边疆、保卫边疆的过程中,不仅为中华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搭建了桥梁,也为藏传佛教的不断中国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元朝的统一,促进了藏传佛教在内地的广泛传播,并在传播中得以迈出坚实的中国化步伐。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传播方向主要在三个方面:第一,藏传佛教向西北方向的传播;第二,藏传佛教在南方的流布;第三,藏传佛教在大都的蔓延。藏传佛教在西北的传播,跟元朝统治者的支持密不可分。在元朝历代皇帝的支持下,藏传佛教开始由西藏向东流布,经甘肃、青海、陕西和宁夏,最后传入山西、北京和蒙古地区。这个时期到山西五台山朝拜和讲经的藏传佛教大德高僧颇多,萨迦派首领八思巴(འཕགས་པ་བློ་གྲོས་རྒྱལ་མཚན། 1235—1280年)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五台山讲经传法,深得忽必烈(1215—1294年)信赖。随着元朝攻下南宋都城杭州,藏传佛教也随之传播江南,相距较远的福建泉州和广东潮州都有藏传佛教传播的痕迹。南方地区相继出现且至今还可获见的江苏镇江的过街塔、杭州的飞来峰、宝石山以及福建泉州的清源山、弥陀岩造像,还有湖北武汉的胜像塔和上海的《碛砂藏》等藏传佛教名胜古迹和著名典籍。这些既是元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也是藏传佛教不断中国化的表现。除此之外,元代藏传佛教在大都(今北京)得以传播,使得北京地区相继建成多座藏传佛教寺庙,诸如大都寺、西镇国寺、大圣寿万安寺、大兴教寺、大承华普庆寺、万灵寺、大崇恩福元寺、大能仁寺、大天源延圣寺、西湖寺以及宝集寺和大慈恩寺等。其中,至元七年(1270)由元世祖的皇后察必发起所建的大都寺和西镇国寺,是藏传佛教在北京弘传的重要标志。
元代藏传佛教通过向西北、南方和大都的传播流布,逐步融入中华传统文化中,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中华民族的交流融合。这也充分反映了宗教中国化过程,其实就是不断交流融合、不断汇聚于中华文化的过程。
三、明清及民国时期,中央政府的强力介入,藏传佛教中国化形成新特色
明清(1368—1911年)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发展中巩固,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治理,不仅体现在政治上统辖、经济上往来,也体现在文化上的交流。就西藏地方而言,这一时期的西藏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更进一步发展,也使藏传佛教中国化逐渐形成一些新特色。
明代藏传佛教的中国化是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进行的:其一是宗喀巴(ཙོང་ཁ་པ།1357—1419年)通过宗教改革进行内向调适,使宗教与当时的社会相适应、与文化相融合;其二是藏传佛教在纵深流布中得以不断中国化。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至元代,西藏社会政教合一宗教氛围已然成风。到了明朝,朝廷沿用元朝对西藏的管理办法,并赋予一些新内容,藏传佛教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且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一是藏传佛教界对“缘起性空”理论的看法产生了纷纭不一的现象。有的宗派认为性空就是无,不承认善恶业果法,这在现实实践中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直接导致了僧人腐化、戒律松驰、学风日下的局面;二是藏传佛教界出现了重修密宗、轻学显宗的现象,修学次第一度混乱。佛教传入西藏的除了密法,还有诸多显宗经典和大小乘。但佛教本土化之后形成的藏传佛教各派却只偏爱其中的密法,致使当时一些僧人一味沉迷于修习密宗,研究各种偏离佛教宗旨的诸如肉体飞升、吐火吞刀等法术。宗喀巴有感于此,便产生了改革想法。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所涉内容主要包括整顿律仪,严肃僧纪,号召僧人过严肃的宗教生活,制定了严格的学经制度。他要求僧人注重学经次第,强调学经应按部就班,“在入习密法之前首先学习显教,从师受比丘戒,严格遵守密教的根本戒十四条、粗戒八条、五部戒十九条,其中的根本十四戒非守不可……”宗喀巴除了强调学经要循序渐进、先显后密之外,他还把《现观庄严论》(མངོན་པར་རྟོགས་པའི་རྒྱན།)、《入中论》(དབུ་མ་འཇུག་པ།)、《量释论》(ཚད་མའི་རྒྱན།)、《戒论》(འདུལ་བ།)、《俱舍论》(མངོན་པའི་མཛོད།)五部经典设为显宗方面的必学内容。密宗方面,他则强调要系统学习《事密》(བྱ་རྒྱུད།)、《行密》(སྤྱོད་རྒྱུད།)、《瑜伽密》(རྣལ་འབྱོར་རྒྱུད།)、《无上瑜伽密》(རྣལ་འབྱོར་བླ་ན་མེད་པའི་རྒྱུད།)四部密宗经典。宗喀巴还要求严格管理寺院,实行各司其职。大小寺庙的隶属关系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这场改革直接重塑了西藏宗教的格局,调适了与当时中国文化相龃龉的不利因子,为藏传佛教的不断中国化拓展了空间。
此外,有明一代,因明朝中央政府施行尊崇藏传佛教和多封众建的策略,藏传佛教在内地相较之前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藏传佛教的中国化得以从不同方面推进。传播情况包括:
第一,藏传佛教在北京的纵深传播。明代,藏传佛教在北京不仅新建了二十余座藏传佛教寺庙,还出现了大批来内地并留京的藏传佛教僧人。这些留京僧人在藏传佛教传播、文化交流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不仅负责译写当时朝廷文书、译经,还参与朝廷对西藏政教首领封赐等事宜。
第二,藏传佛教在甘青晋滇等地的纵深流布。明朝藏传佛教格鲁派(དགེ་ལུགས་པ།)兴起,并开始流传于河西走廊一带。“河西走廊是连接中原西域的交通枢纽,也是丝绸之路的咽喉要道,自唐、吐蕃到明清时期,这条交通要道一直是藏汉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交流的友谊长廊。”明代河西一带藏传佛教主要分为两股发展势力:一为西夏蒙元时期留下的藏传佛教余脉,以藏传佛教萨迦派、噶举派为主;二为明代随藏传佛教僧人移入,集中在河西走廊张掖一带的佛教传播势力。
第三,藏传佛教在蒙古诸部的纵深流传。明朝时期的俺答汗(1507—1582年)与三世达赖喇嘛(བསོད་ནམས་རྒྱ་མཚོ། 1543—1588年)、察哈尔林丹汗(1592—1634年)与藏传佛教、哲布尊丹巴(རྗེ་བཙུན་དམ་པ།)与喀尔喀部,表面上看虽是藏传佛教格鲁派与蒙古势力结合来传播教法,实际上是各民族交往交流的一部分,是藏传佛教中国化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清代时期藏传佛教的中国化表现同样以藏传佛教的向外发展为主。首先,体现在藏传佛教寺院的大量创建,据统计,清朝前期,仅在北京修建和改建过的藏传佛教寺庙就有32座;其次,体现在藏传佛教典籍《大藏经》的刻印和翻译上,北京版《藏文大藏经》就是刻印于这个时期。还有《蒙古文大藏经》和《满文大藏经》均于此时得以刊印;再者,清代藏传佛教在纳西族聚居地区得以纵深传播。这时期的藏传佛教中国化,还包括其他民族的文化对西藏的影响。比如关公信仰和关帝庙随着内地入藏人员传入西藏,并出现了不少相关寺宇;另外,穆斯林也于这个时期分别从克什米尔和祖国内地进入西藏,西藏地方开始出现了清真寺。这些事例再次充分反映了藏传佛教中国化就是一个相互交流、相互融合的过程。
中华民国时期,藏传佛教在文化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吸纳,加强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交流,延续其中国化的进程,延伸其中国化的内容,表现以汉藏佛教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为主,民国时期“五族共和”政策也从政治层面推进了藏传佛教的中国化。宗教界通过开展宗教学意义上的文化交流活动,相应推动了藏传佛教的中国化。
首先,民国初期在内地掀起了学习藏密的热潮,藏传佛教密宗得以广泛传播。当时“汉传佛教界僧侣、居士负笈西行者数十百人,仅1937年后受蒙藏委员会资助留学康藏者即有54人,形成‘中国历史上又一次求法取经的运动’”。这个时期在汉地除了“藏密”,还有从日本传来的“东密”,但为何前者最后能一枝独秀?对此,朱丽霞认为,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西藏密法的精深程度、发展规模胜于日本密法。西藏密教经典数量远超东密即为一个典型说明;另外一方面,藏密的戒律比东密系统,且传承完整。“西藏密教厉行别解脱戒,一切大小显密教典,修学行为,皆建筑于七众别解脱戒上,而贯之以教理次第,组织缜密完善,行之无弊。”此外,九世班禅(པཎ་ཆེན་ཆོས་ཀྱི་ཉི་མ། 1883—1937年)在内地(京、杭、沪等地)的弘法活动,更是为藏传佛教的中国化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意义。
其次,民国后期刮起了一场游学西藏、入藏学法风,加强了汉藏民族之间的宗教文化交流。此期游学西藏之风之所以大兴,主要是由于当时国民政府的大力支持。比如1942年,国民政府专门颁发了《蒙藏委员会派遣与补助内地僧侣赴藏游学规则》。此外,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大量的汉藏教理院以研习和弘传藏传佛教为主的学校、学会及团体组织。
以上诸多形式的汉藏佛教文化交往活动,不仅使汉藏文化得到良好沟通,在联络汉藏民族感情方面,也起到促进作用。藏传佛教进一步走出青藏高原融入内地社会,形成了交流、交融、互鉴的良好局面。
四、新中国成立,为藏传佛教中国化注入新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藏传佛教在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个大背景下,翻开了它的历史新篇章。西藏和平解放,特别是民主改革后,西藏传统文化迎来新生,开启了新的发展方向。政教合一制度的废除,使宗教与世俗政治分离,正本清源。“随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的建立,政教合一制度被废除,藏传佛教的社会特权也随之发生了变异。”地方神学思想一统西藏文化领域的局面已成昨日黄花,西藏迎来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大众文化;这既符合佛教教义,又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为藏传佛教的中国化进程注入了全新的内容。
从上述的历史考察中,不难发现宗教的中国化不仅仅有教界的参与,也有政界的引导。党的十八大以后,这种引导更加有力、更具时代性。西藏及其他涉藏地区的藏传佛教界作为中国化的主体,在党的领导下,担负起了自觉中国化的使命,取得了一些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为藏传佛教中国化指明了方向。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了宗教“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2016年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2017年“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被写入了十九大报告。在2020年召开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前述这些论断从国家与社会的角度,强调了藏传佛教要坚持中国化方向。十八大以来,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省以及相关科研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着力在“导”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宗教服务管理水平,支持和鼓励藏传佛教界在坚持中国化方向实践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
一是始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我国宗教。十八大以来,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省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公民道德、和谐理念等教育活动,促使僧尼自觉用政策、法律的要求和规定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基本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德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还深入寺庙开展了有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寺院僧尼教育全覆盖。
二是始终推进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 宗教教义教规阐释是管方向、管根本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藏传佛教自身健康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十八大以来,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省始终把教义教规阐释工作作为引导藏传佛教思想、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适应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取得了重要成果。自2016年以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每年都举办藏传佛教讲经阐释交流会。自2011年以来, 和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轮流每年举办“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作研讨会”,“已经形成良好机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其中,由 总干事郑堆牵头成立的 “藏传佛教教义阐释研究”课题组,迄今已出版著作11部,包括《藏传佛教教义阐释(试讲本)》《珍爱生命反对自杀》(内部发行)、《藏传佛教教义阐释研究文集》(以下简称《文集》)第1—9辑,为推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学理支撑。可见,经过各界的积极努力,藏传佛教教义阐释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产生了广泛影响,积累了丰富经验,藏传佛教中国化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三是始终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 我国藏传佛教界在持守教义、扶危济困、利益人群、服务社会等方面有其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的优良传统是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内在要求。十八大以来,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省藏传佛教界,积极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服务信众、服务社会方面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四是不断创新和探索寺庙管理模式 藏传佛教寺庙承担着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传承藏传佛教文化的功能。规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加强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对于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涉藏地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因地制宜、因寺施策”,不断探索藏传佛教寺院管理的新模式、新路径。各地结合寺庙规模、社会影响力和管理难易程度等各种因素,对涉藏地区寺院采取了共同管理、协助管理和自主管理等不同管理方式。
五是推动寺庙教职人员管理不断规范化 依法管理藏传佛教事务,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和宗教组织。其中,教职人员是关键,宗教活动和宗教组织是基础。教职人员的政治态度和基本素质决定了一个宗教组织是不是爱国宗教团体。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增强藏传佛教团体自我管理能力,并相继出台了藏传佛教代表人士、活佛教育培养管理工作意见,实施百名高僧活佛培养工程等,寺庙教职人员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结语
尽管以上的进程梳理不足以反映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历史全面,对藏传佛教中国化进程的历史考察至少可以使我们清晰地看到,藏传佛教中国化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简言之,就是佛教传入中国伊始即开始了其中国化的进程,而且这一进程还远未结束。本来“中国化”的“化”自身表达的就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这意味着“中国化”是一个历史使命,始终摆在宗教面前,不论是本土的还是外来的宗教。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立足长远,着眼当前,不能患“短视症”,犯“急性病”。
从历史发展线索可以看到,“经过1300多年的发展,佛教完成了与青藏高原的自然地理环境、人文民俗文化、政治历史的融合,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点,中华文化底色的藏传佛教。”作为一种外来的宗教,佛教已扎根中国西藏、内蒙古等地,这既是它与中国文化不断融合的结果,也是它不断中国化的表现。“作为一个文化元素藏传佛教也日渐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藏传佛教中国化演进历史也告诉我们,宗教中国化并没有绝对的圭臬和模式可依,基于藏传佛教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所选择的中国化道路和所采取的策略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中国化’绝对不应该等同于‘汉化’。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元文化组成的家庭,中国文化也不仅仅是汉族文化,藏传佛教中国化自然不是要把藏传佛教汉化,或者将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化”。同时,也应明白“藏传佛教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佛教讲‘随顺世间,随转众生’;藏传佛教讲‘觉悟等齐于佛,行为随顺于人’。佛教无国界,但每个佛教徒都有国籍、都属特定的国家,国土在则佛法在,国土安则佛法兴。”这就要求佛教因时因地、契理契机地调整和变化。此外,宗教中国化不是说宗教要内向自顾。恰恰相反,在中国,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需要注重发展宗教的交往和融合能力。在这一方面,藏传佛教起了引领示范作用,取得了足以称道的成就,历史上它的交往交流交融能力也已充分证明这点。
原文载于《中国藏学》202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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