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政治认同是宗教中国化的基础和起点。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就是要引导各族信教群众认识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以此为出发点,宗教界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才有现实的基础;各大宗教沿着中国化的道路发展出当代中国宗教的丰富文明形态,才有真实的可能。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辽阔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灿烂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伟大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是要激发各族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对中华民族形成深度认同,使各族信教群众主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要发挥宗教界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服务各族人民,沟通民族间感情。通过社会参与,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沉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文明具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各宗教聚集在一起,彼此互鉴通和,很早就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在制度化的层面,本土性的儒道两家相互补益。佛教、基督宗教和伊斯兰教,沿着海陆“丝绸之路”来到中国。这些外来宗教普遍采取主动适应中华文化的发展道路,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西部少数民族与中原各民族之间的文明融合。在新时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我国各宗教更应发挥它们的优良传统,既以中华文化的仁恕、温和、中道等为基本理念,又回哺中华文化,实现各自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价值理想、中华文明理念、人类文明成果的综合创新。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旨归,引导各族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宗教观,使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进入各民族信教群众的宗教意识之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支持各宗教进行中国化的思想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各民族在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成就了一个面向世界展现出独特精神气质的中华文化。
在中国这样统一的多民族、多宗教国家内,各种宗教在中国化道路上汇聚为中国宗教,信教、不信教的各民族群众团结在一起。其中形成的文明交流对话模式,凝结着中华文化的深层理念,反映出中华智慧的独特气象。这个模式可以归纳为“互鉴通和”。
这个模式是现实主义的,因为它认可我们所处的多民族、多宗教的现实。这个模式又是理想主义的,因为它相信不同民族可以在交往交流交融中,结成一个具有共同体意识的团体;因为它相信不同宗教能通过跨越边界的深度学习,汇聚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它以“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为基本理念,包容多样性。它崇尚“化”的智慧,“化”是中华民族面对一个多元而一体的文化格局时的实践理性,正如《礼记·乐记》所说的:“和故百物化焉”。它要实现的是“修己以安人”的目标。一个民族需要在一个更大的共同体中建立与其他民族的交融关系,一个宗教需要在与另一个宗教的对话中完善自己。这些中华智慧,对于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宗教研究院院长,来源:《中国民族报》2021年12月7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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