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硕、王鑫源: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认识藏传佛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历史与现实基础

发布时间:2022-05-27 22:00:30 | 来源:中国藏学 | 作者:石硕、王鑫源 | 责任编辑:刘怿艺

第一作者石硕

【摘要】文章认为藏传佛教是在历代中央王朝大力扶植下发展起来的,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传统,并在中华文明形成中发挥过重要文化纽带作用,是根植中国土壤发展起来的宗教文化体系,这些特点为其在新时代发挥积极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从现实基础看,藏传佛教为青藏高原及周边多民族群众所信奉,贴近民众生活并对信众有较大影响,可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团结青藏高原及周边各个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藏传佛教;中国化;积极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简介】石硕,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刊学术委员;王鑫源,四川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博士生。

【文章来源】《中国藏学》2021年第1期。文章编发时略有删节调整,注释从略。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57(X)(2021)01-0027-08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的一贯方针和政策。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及涉藏工作重点省有这样一段论述:“要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引导各族群众看到民族的走向和未来,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这是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总结当前西藏及甘肃、青海、四川、云南等相关地区发展现状基础上提出的基本任务和发展方向,是我们认识和把握西藏及其他地方未来发展的目标和思路。这段论述归纳起来有两个核心思想:一是引导西藏及涉藏州县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二是“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简言之,对西藏及涉藏州县而言,一是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二者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辅相成并紧密联系的。要实现这两个目标,重要途径之一,就是要充分发挥藏传佛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积极作用。本文欲就认识藏传佛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略作讨论。

一、认识藏传佛教在新时代发挥积极作用的历史基础

1.藏传佛教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是根植中国土壤发展起来的宗教文化体系

佛教是7世纪开始传入西藏的。佛教传入西藏以前,首先经由西域(今我国新疆等地区)传入中原地区。东汉后期,佛教已在中原传播发展,东汉明帝时在洛阳兴建了第一座佛教寺院白马寺。此后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及隋唐前期,佛教在中原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和长足发展,不但对政治、社会与文化产生了广泛影响,并日益同中国本土文化结合,形成了天台宗、三论宗、慈恩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律宗、密宗等宗派。7世纪初吐蕃王朝建立以后,佛教从中原地区和印度尼婆罗两个方向传入西藏。最典型的例证是,吐蕃王朝创建者松赞干布娶了两位公主,一位是文成公主,一位是尼婆罗的赤尊公主。两位公主入藏时都分别带去了释迦牟尼佛像。正是为安置两位公主带入的释迦牟尼像而修建了大昭寺、小昭寺两座佛堂。因此,我们今天一般把松赞干布时期作为吐蕃接受佛教的开端。8世纪上半叶,赤松德赞执政时曾派了两支队伍外出学习佛教,一支到唐朝长安,一支到印度尼婆罗。西藏兴建的第一座佛、法、僧俱全的完整意义上的佛教寺庙桑耶寺,佛殿即分三层,第一层是印度式的;第二层是汉式的;第三层是藏式的。赤松德赞执政时,因以摩诃衍为代表的内地禅宗在吐蕃发展迅速,引起了印度高僧寂护及追随者的不满和排斥,于是发生了一场著名辩诤,这就是来自中原地区的佛教禅宗摩诃衍“顿悟派”与来自印度的“渐悟派”之间的辩诤,俗称“顿渐之诤”。唐朝佛教对吐蕃产生的广泛影响,在长庆三年(823)《唐蕃会盟碑》藏文碑文中有明确反映。出自吐蕃一方的藏文碑文云:“东方之地曰唐,地极大海,日之所出,此王与蛮貊诸国迥异,教善德深。”这里的“教”,即指佛教。“教善”一语反映出吐蕃对作为其佛教来源地之一的唐朝佛教的敬仰与高度认同。这正是吐蕃接受唐朝佛教影响的有力见证。

需要指出的是,吐蕃时期传入藏地的佛教只能称“佛教”,尚不能称“藏传佛教”。实际上,佛教在吐蕃经历了一个深刻的“本土化”亦即“中国化”的过程,这个“本土化”是通过两个阶段来完成的。第一阶段是吐蕃王朝时期。佛教传入吐蕃后,即受到藏地本土信仰体系——苯教的强烈排斥和抵制。故佛苯之间的争斗贯穿了整个吐蕃王朝。到赤松德赞时期,由于吐蕃王室的大力提倡,佛教才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但苯教对佛教的抵制并未停止。其时,由于二者争斗激烈,还举行过佛苯辩论,因苯教在辩论中不敌佛教,苯教才渐居下风。吐蕃后期,因赞普热巴巾极度崇佛,引发崇信苯教大臣的极度不满,在他们的支持下,吐蕃最后一任赞普达磨实施了大规模灭佛,导致吐蕃王朝的解体。如果说吐蕃王朝时期佛苯斗争是佛教在藏地本土化的第一阶段,那么,吐蕃王朝灭亡后到11世纪,则是佛教本土化的第二个阶段。吐蕃王朝时期,出家僧人多为贵族子弟且由王室进行供养,佛教的发展也主要限于统治者上层和吐蕃中心地区。达磨灭佛后,藏地的佛教发生了两个重要转移,即由统治上层开始向下层民间转移和由吐蕃中心地区向甘青及川边地区的转移。在灭佛过程中,僧人为逃避迫害,开始大量由吐蕃中心地区逃散到今甘、青、川地方,加之灭佛使原由王室供养的僧人失去生活来源,他们被迫由上层转入民间,开始对普通民众传教。要面向老百姓传教,就要充分吸纳民众熟悉和能够接受的内容与形式。此过程从9世纪中叶到10世纪后期,持续了上百年,这一时期佛教开始大量吸收藏地本土文化因素,特别是苯教的思想观念、仪轨和习俗等,促成了佛教在藏地的进一步本土化。所以,10世纪后期在藏地兴起的佛教,即藏文文献中所称的“后弘期”佛教,已大量吸收了藏地本土成分,深深打上了“本土文化”的烙印。今天藏传佛教中的诸多内容和形式,在由中原地区和古印度传入的佛教中是没有的,而为藏传佛教所独有。如经幡、玛尼、神山圣湖信仰、自然崇拜、万物有灵等,均源自藏地本土固有的信仰及文化。又如,藏传佛教中最具特点的“活佛转世”及因传承各异而产生诸多教派等特点,皆是根植于藏地本土文化基础发展而来,而并非源自印度佛教。所以,从根本上说,藏传佛教乃是由藏地本土的苯教及文化同由中原和印度传入的佛教两个信仰体系糅合而成。这正如藏文史籍《土观宗派源流》在谈及藏传佛教的性质时所言:“佛中掺苯,苯中亦杂佛”。事实上,我们今天所称藏传佛教的“藏传”二字,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其在内容和形式上大量吸取了藏地本土的信仰与文化成分;二是指其以“藏文”传播,这也是自吐蕃中期以来陆续将梵文或汉文佛经翻译为藏文的结果。所以,“藏传”二字,本身即代表了佛教传入藏地后的本土化特点。这也是11世纪以后藏传佛教得以在青藏高原及东部周边乃至蒙古族地区广泛传播,为人们所普遍信仰的重要原因。

藏传佛教本土化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则是在9—10世纪以后西藏佛教同来源地之一的古印度佛教的联系已经很少。从8世纪起,佛教的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个大改变,这就是伊斯兰教开始大规模进入南亚地区,佛教在印度逐渐衰落,开始被印度教和伊斯兰教所取代。10世纪末期开始,伊斯兰教在南亚地区占据了主导地位。此后一直到18世纪英国殖民者进入印度以前,南亚的统治者几乎均信仰伊斯兰教。如果没有喜马拉雅山脉这一巨大地理屏障的阻隔,伊斯兰教进入藏地的可能性将不能排除,故有学者将喜马拉雅山脉称作护卫藏地佛教的“佛教长城”。所以,印度虽是西藏佛教的来源地之一,但在9—10世纪以后,西藏佛教从来源地之一的南亚地区汲取资源的源泉已基本断流。从很大程度上说,藏地佛教在9世纪以后走上与本土信仰、文化深度融合的发展道路,元朝统治时期大规模东向发展,明末清初向蒙古和新疆地区的广泛传播,均与西藏周边文化环境的改变有极大关系。

总之,汉地佛教是藏传佛教的源头之一;藏传佛教形成与发展过程大量吸取了本土的信仰与文化因素;9世纪以后随着南亚佛教衰落及伊斯兰教、印度教占据主导地位,使西藏佛教同南亚地区的联系已不断弱化。这一系列因素均充分表明,藏传佛教虽有来自印度佛教的成分和基因,但主要是佛教中国化的产物,是根植中国土壤逐渐发展起来的信仰与文化体系。

2.藏传佛教在构建中华文明格局中发挥过重要的文化纽带作用

在藏传佛教发展史中,有一个现象异常明显,以13世纪元朝统治西藏为契机,开启了藏传佛教大规模东向发展的历程。

13世纪,在元朝统治与管辖西藏过程中,以八思巴为代表的西藏僧人通过对忽必烈及元朝宫廷的宗教影响,使元朝形成以西藏僧人为帝师的制度。元代,西藏僧人被封为帝师达14人之多。帝师的职责,一是作为皇帝的宗教老师,向皇帝传授佛法,为皇帝举行传法授戒的灌顶仪式,皇后、皇子等一般亦从帝师受戒。史载,元朝皇帝须由帝师授戒九次方能正式即帝位。二是“统领天下僧尼,主管佛教事务”,负责弘扬佛法。帝师地位崇高并成为西藏僧人在元朝宫廷的总代表,《元史·释老传》载:“(帝师)弟子之号司空、司徒、国公、佩金玉印者,前后相望。”除帝师外,大批西藏僧人亦受到元王室和王公贵族的尊崇。由于西藏僧人在元朝地位崇高,大批西藏僧人纷纷走出高原,趋往元朝大都,投奔于元朝王公和贵族大臣门下。有元一代,元朝统治集团与西藏教派势力在宗教上的紧密结合,不但使元朝对藏地的统治空前稳固,也使元朝统治者成为西藏教派势力的强大世俗支持力量。凭借元朝这一强大世俗政治力量的支持,西藏各教派势力在宗教上、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并得到极大发展。元代,西藏各教派势力依靠中央王朝庇护与支撑的格局持续了近百年,使西藏宗教势力同中原王朝建立起一种有机的政治依存关系。从而为西藏因内部世俗力量的衰退和弱化所导致的特殊宗教性社会找到一个新的发展途径——形成西藏地方及各教派势力在政治、经济及宗教等各方面紧密依靠中央王朝庇护和支撑的发展模式。

明末清初,以1578年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同蒙古俺达汗在青海仰华寺的会晤为标志,开启了藏传佛教格鲁派向整个蒙古地区大规模传播,使整个蒙古地区开始普遍信奉和皈依藏传佛教格鲁派。这样,蒙藏之间遂以藏传佛教为纽带结成紧密联盟,这一联盟关系不但导致蒙古和硕特部汗王固始汗入藏和确立以格鲁派为基础的西藏甘丹颇章政权,也导致和硕特蒙古对卫藏、康巴和安多地区的控制。有趣的是,清朝入关以前同样通过联姻等方式大量与蒙古各部结盟来壮大其力量,并借助蒙古的力量入关,建立清朝。但在清朝前期,因蒙古势力强盛且信奉格鲁派,清朝统治者遂采取了“兴黄教所以安众蒙古”的政策,不但促成了五世达赖喇嘛、六世班禅进京朝觐,也促成仿扎什伦布寺的须弥福寿之庙等大批藏传佛教寺庙在承德避暑山庄和北京的兴建。因清朝在政治和宗教上对藏传佛教格鲁派采取特殊尊崇政策,也导致清朝统治者与藏传佛教格鲁派上层之间建立起密切联系。这样,从明末至清前期,满、蒙、藏之间遂形成特殊的联盟关系。从很大程度上说,清朝正是通过这一联盟逐渐取代了蒙古对藏地的控制权,将西藏牢牢纳入其治下;也通过这一联盟逐渐收服蒙古各部,巩固了其对整个北方地域的统治。所以,明末清初以来形成的满、蒙、藏联盟,对构建中华文明整体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连接满、蒙、藏联盟的纽带正是藏传佛教。

所以,在中国历史上,藏传佛教并不是一个局部的地域性宗教。藏传佛教不仅广泛传播到新疆、蒙古和东北地区,也传播到青藏高原东缘的云南、四川、青海、甘肃等地,传播到汉族地区和西南各民族中,成为汉、藏、蒙、满及藏族与西南各民族发生交流的重要渠道与方式。元明清三朝,大量藏传佛教僧人频频往返于西藏与内地之间,成为沟通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使者,不但促成藏地与国内其他地方民间贸易的发展,也推动汉藏佛教之间的交流,并在内地留下诸多藏传佛教遗迹。民国时期汉、藏佛教交流还达到一个高潮,出现了重庆“汉藏佛学教理院”。总之,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向东传播与发展,推动了中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此意义上说,藏传佛教在构建中华文明整体格局中发挥过重要文化纽带作用。

3.藏传佛教是在历代中央王朝大力扶植下发展壮大的,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传统

元朝统治西藏所导致的藏传佛教东向发展趋势,也开启并形成了西藏各教派势力紧密依靠中央王朝的扶持来发展壮大的模式。从元朝起,到之后的明清两朝,藏传佛教始终延续着这一发展模式。

元朝统治者对西藏佛教的尊崇和以西藏僧人为帝师的制度,使西藏各教派僧人源源不断地趋往元大都。《元史·释老传》卷202记:“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元朝统治者对藏传佛教的崇奉,使西藏僧人获得巨大宗教权益,也使藏传佛教获得更大舞台和发展空间。其时,西藏僧人凭借帝师制度在元朝京城不但享有种种特权,而且获得巨大经济利益。元朝统治者对以帝师为首的西藏僧人的各种赏赐,数量之巨大、次数之频繁达到惊人地步。以致时人曾发出“今国家财赋,半入西番”,“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二焉”的慨叹。正是凭借元朝统治者的大力扶持,藏传佛教开始获得极大发展,并走出高原地域,成为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宗教。

明朝对西藏教派首领及寺院高僧实行“多封众建”政策,先后分封了“三大法王”和“五大教王”,同时还将各地诸多寺庙僧人封为灌顶大国师、灌顶国师、大国师、国师、禅师等。明朝分封的藏传佛教高僧不但囊括了当时藏地最有实力的几大宗教派别,也覆盖了前后藏及康巴地区。因明朝规定册封对象须定期朝贡并实施“优予贡利”政策,对前来朝贡的西藏宗教首领给予丰厚赏赐,这使得西藏各教派首领前往明朝京城朝贡空前踊跃,络绎道途。到明中叶,藏地前往京城朝贡的队伍常达2000—4000人的规模,可谓蔚为大观。因获取朝贡资格是以明朝的册封为前提,故有明一代,西藏各教派及各地宗教首领对明朝的册封极为珍视。所以,明朝以对藏传佛教僧人的册封、赏赐为特殊纽带,实现并延续了西藏对中央王朝的政治隶属关系。明朝对藏传佛教各教派首领“多封众建”和“优予贡利”的政策,不但使藏传佛教各教派僧人的宗教地位、社会威望继续沿着元朝所确立的模式发展——即由中央王朝的册封来确定,同时也使内地的财富源源不断地输入藏地,极大增强了藏传佛教寺院集团的经济实力。色拉寺兴建时,释迦也失进京朝贡所带回的大量财物即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朝不但延续了元明两朝对藏传佛教大力扶持的政策,还将其发展到一个新高度。无论是以极高规格和礼仪先后邀请五世达赖喇嘛、六世班禅进京觐见并予册封,还是在承德仿布达拉宫修建普陀宗乘之庙、仿扎什伦布寺修建须弥福寿之庙等一批极具象征性的藏传佛教寺庙的举措,不但大幅度提高了藏传佛教格鲁派领袖达赖喇嘛和班禅的地位,也加强了西藏及蒙古各部对清朝的认同和政治归属。以致其时藏传佛教格鲁派把乾隆皇帝称作“文殊菩萨化身”,视作佛法保护者,藏地民间也出现了“大皇帝信仰”。清代,章嘉活佛等一批藏传佛教高僧长期在内地弘法,西藏与内地及汉藏民族之间在佛教方面的交流也更加频繁和深入。此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噶伦制、摄政制、活佛转世的金瓶掣签制度等均是在清朝的管理下逐步形成、完善的。藏传佛教各大活佛转世系统的等级、地位,也无一不是在清中央王朝的册封下确立的。

正因为藏传佛教的发展一直与中央王朝的扶持密不可分,所以藏传佛教高僧一直具有一种深厚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央利益的爱国主义传统。不难看出,自元以来,在涉及祖国与西藏地方关系的一系列重要历史事件与环节中,藏传佛教高僧大德们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13世纪,当西藏僧俗首领接到蒙古统治者要求西藏归顺的信件后,正是时年已63岁高龄、德高望重的萨迦派首领萨迦班智达带着他的侄子八思巴和恰那多吉,不顾旅途艰辛长途跋涉前往凉州与蒙古首领阔端会晤,毅然选择了西藏地方归入蒙古治下,这一重大抉择为西藏地方的发展及与祖国关系确立了基本方向,被元朝封为首位“帝师”的萨迦派高僧八思巴则为开创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做出了历史性贡献。明代,噶玛噶举派高僧哈立麻、萨迦派高僧昆泽思巴、格鲁派高僧释迦也失不辞高龄往来于西藏与明廷之间,与明朝皇帝建立了亲密关系。入清以后,无论是不顾路途遥远进京朝觐的五世达赖喇嘛、六世班禅,还是长期滞留京城的章嘉活佛及藏传佛教的诸多高僧,都为构建西藏及蒙古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做出了重要贡献。1775年,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和英国军队向六世班禅提出通商要求,其实是图谋侵略西藏,六世班禅毅然回答:西藏属于中国大皇帝管辖,通商必须经过大皇帝批准。民国时期,十三世达赖喇嘛、九世班禅、章嘉活佛、诺那活佛、格达活佛、喜饶嘉措大师等众多活佛高僧均在沟通和维系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方面做出过重要历史性贡献。抗日战争时期,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有深厚爱国情怀的藏传佛教高僧们均坚定地选择站在祖国立场,发起捐赠飞机、钱款,为前线官兵举行祈祷法会,为阵亡将士诵经等活动。清道光时期,廓尔喀军队侵藏,道光皇帝派军队驱逐了廓尔喀,所以扎什伦布寺汉佛堂偏殿挂有“道光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牌”的牌匾。布达拉宫殊胜殿则有“当今皇帝万岁万万岁”的牌匾。此牌匾更为巧妙,不写具体皇帝,而仅写“当今皇帝”,这体现了藏传佛教高僧大德的一种智慧,也表达了他们对中央王朝的拥戴。在当时背景下,这类牌匾不仅表达对皇帝的效忠,实际上也代表藏传佛教高僧们的一种国家观念和国家认同,是爱国主义传统的生动体现。

毫无疑问,藏传佛教千余年来所形成的拥戴中央、维护祖国统一与民族团结的深厚爱国主义传统,为其在新时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认识藏传佛教发挥积极作用的现实基础

藏传佛教是历史的延续和发展,继承了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宗教传统、社会特点与文化特质。应如何认识藏传佛教在新时期发挥积极作用的现实基础?笔者以为,下面两个事实对我们理解此问题特别有启示:

其一,改革开放以后,党和政府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得以延续。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重要特点之一,传承了几百年。但这个制度在1959年以后停止了。改革开放以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政府的政策允许藏传佛教按照历史定制重新恢复了这个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无神论政党,但却能够尊重历史、尊重宗教传统,说明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和政府对藏传佛教予以关心照顾,并相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藏传佛教可以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这正是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重要原因和背景。

其二,2008年拉萨“3·14”事件后,国家派出专家组对西藏及四省涉藏州县进行深入调研,调研之后开始改变过去的一个观念和做法。一般来说,国家的基本政策是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即由国家财政来支付宗教方面的费用,这是一个总的原则。根据此原则,过去国家财政除拨款对属于文物的部分加以维护外,基本不考虑西藏及涉藏州县藏传佛教寺庙的基本设施的改善等问题。但在深入调研后,发现过去的做法并不符合西藏和涉藏州县的实际。过去的做法是将分散于西藏和涉藏州县各地的藏传佛教寺庙排除在基层社区之外。而事实上西藏和涉藏州县的实际情况是,凡有民众居住的地方基本都有寺庙,寺庙是基层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在深入调查后,根据专家意见,党和政府转变了观念和做法,把藏传佛教寺庙作为基层社区的一个组成部分来看待,对一些地处偏僻、闭塞的寺庙由国家财政支持进行通路、通电、通水改造,并将寺庙僧人纳入国家社保体系。这一做法受到藏传佛教寺庙僧人和基层社区民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以上两个事例充分说明,党和政府不仅尊重藏传佛教传统,而且对其在新时期发挥积极社会作用持充分肯定的态度。

那么,如何认识当今藏传佛教在青藏高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现实基础?

第一,除藏族外,青藏高原及周边的土族、裕固族、门巴族、普米族、摩梭人以及蒙古族、纳西族、羌族、傈僳族的部分群众也都信奉藏传佛教。也就是说,藏传佛教文化圈的分布范围要大于藏族的分布范围。这意味着,藏传佛教是包括藏族在内,涉及西北、西南多民族信教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之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当下民族工作主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藏传佛教联系西部多民族群众的文化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其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发挥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积极作用,是我们思考问题、开展相关工作应予充分关注的一个方面。

藏传佛教成为青藏高原及周边地区群众信仰的宗教,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本土化的重要体现。藏传佛教在千余年发展中,吸收了许多青藏高原及其周边的本土信仰、思想观念和文化因素,这使得藏传佛教深深植根于本土文化,并与青藏高原的自然环境之间形成一种内在的密切关联。另一方面,青藏高原及周边信奉藏传佛教的其他民族,也程度不同地赋予藏传佛教很多自己的文化特点,使藏传佛教的高原地域特色、本土元素更为丰富,中国化色彩更浓厚。藏传佛教能成为青藏高原及周边多民族互相联系交流的介质,与其所蕴含的浓厚本土文化元素及其同青藏高原独特的地理环境有极大关系。

第二,藏传佛教僧人来自基层社区,贴近民众生活,对基层社区广大信众有较大影响力,可以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助手。在西藏及甘肃、青海、四川、云南以及内蒙古一些地方,一个重要特点是,有民众居住的地方基本上都有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同时,藏传佛教寺庙僧人多来自基层社区,他们出家以后,很大一部分僧人的日常生活所需也来自其原有家庭,这使得寺庙的出家僧人与社区民众之间保持着密切关系。正因如此,藏传佛教寺庙僧人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僧人不仅常为民众答疑解惑,也常常充当基层社区民众纠纷的调解人。从这些情况看,藏传佛教僧人在联系基层社区民众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最重要的是,绝大多数藏传佛教僧人是爱国爱教的,具有为群众造福的慈悲之心。2020年8月,四川省委统战部、省委涉藏办分四期举办覆盖全省的藏传佛教活佛培训班,笔者应邀参与授课,讲授“如何发挥藏传佛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积极作用”。课间与活佛们交流,他们急切地盼望了解具体应当如何做。笔者告诉他们,根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精神,藏传佛教高僧活佛一是要引导各族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二是要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三是要从民众利益出发,协助政府做好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生态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特色产业,让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从交流看,活佛们对以上三点均深为认同,纷纷表示回去一定要照着这几点好好做。这件事对我启发很大,让我深切感到,绝大多数藏传佛教活佛僧人都心向国家、有为民众多做有益之事的愿望,关键在于如何引导。

关于如何管理藏传佛教,著名爱国爱教的藏传佛教高僧喜饶嘉措大师说过“金刚的手段,菩萨的心肠”。“金刚的手段”是讲约束,讲原则。没有约束,就无以为宗教,正如不守戒律无以成为僧人。所以僧人要严守戒律,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爱国爱教,这些都是约束。“菩萨的心肠”是说对藏传佛教要有关怀和尊重,要充分认识到大多数僧人慈善、利他,心存为国家、民众多做有益之事的特点,引导藏传佛教发挥积极作用。“菩萨的心肠”正是我们引导藏传佛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只要坚持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藏传佛教广大僧人就能够在引导信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西藏及涉藏州县的和谐稳定与增进人民福祉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这是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旨和所要达成的目标。

据笔者所知,近年来在四川涉藏州县,藏传佛教寺院在办学、弘扬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群众脱贫致富等方面,都协助政府做了不少工作。比如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慧远寺希望小学、德格县格萨希望小学、巴塘县扎呷寺希望小学等诸多希望小学的建立,都有当地藏传佛教寺院僧众的努力和贡献。德格县麦宿镇的宗萨寺,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扶持当地村民学习藏式金银加工、鎏金铜塑、唐卡绘画、手工黑陶、毛绒编织、木雕等技术,并积极与政府合作,推动建立藏药现代制药企业和藏医院,借助国家的好政策,在弘扬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帮助许多村民实现了脱贫致富。这些均是藏传佛教发挥积极作用的一些典型案例。

三、结语

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这一表述有两个重要内涵:其一,“推进”一词表明其“中国化”的方向和状态业已存在,已经是一个客观事实。这是对藏传佛教形成以来在中国地域及政治舞台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充分吸收中国本土文化因素的历史事实予以充分肯定和认同。其二,“推进”二字,代表了党和国家对藏传佛教发展方向的期望与要求,希望藏传佛教沿着已有的中国化方向和道路继续前行,与时俱进,更好地参与时代,参与中国社会的发展,积极主动地顺应党和国家的要求,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具体来说,就是要积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道路相适应。

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不能脱离时代,都离不开其生存的土壤与环境。今天的藏传佛教正是历史上不断适应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大环境,不断适应青藏高原社会及民众发展需求、不断与时俱进地中国化发展的结果。那么,在今天,藏传佛教如何主动适应时代、民众和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需求,在社会发展与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这也是藏传佛教自身发展面临的一个新的时代命题。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十一世班禅时,勉励他刻苦学习、努力修行,秉承十世班禅大师遗愿,秉承佛教众生平等、慈悲为怀的理念,积极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十一世班禅表示,一定以十世班禅大师为榜样,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一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刻苦学习,为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和西藏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不辜负党和人民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对十一世班禅的殷切勉励及十一世班禅对总书记的回应,对认识藏传佛教在新时代发挥积极作用不但提供了重要启示,也作了最好的回答。

毫无疑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为藏传佛教在新时代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全面正确地理解“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即是希望藏传佛教积极参与新时代中国社会的整体发展,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既是时代的需要,是西藏社会及藏传佛教广大信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是藏传佛教适应时代与社会并实现自身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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