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吐蕃、宋
这一部分关于吐蕃和宋代的研究,包括前吐蕃即史前时期、吐蕃王朝时期和宋代吐蕃时期,从研究现状来看,前吐蕃和宋代吐蕃历史研究相对较少,多数成果集中在吐蕃王朝的研究方面。
首先是早期吐蕃的历史文化研究,内容涉及前吐蕃时期的政治格局和社会文化。比如按照传统藏文史籍的记载,在统一的吐蕃王朝建立之前,西藏高原曾有十二小邦割据,由此也形成了专用名词——“十二小邦”。曾丽容的《藏地史前“十二小邦”续考》(《西藏民族大学学报》第1期)一文,通过分析认为,专有名词“十二小邦”始于吐蕃王朝时期,在吐蕃王朝的政府文告中以及其后众多典籍中,这个专有名词被作为众多臣服小邦的代表被沿用至今。其实这个专有名词的出现,是为了强调吐蕃王朝权力的基础和政权的合理性。因为正是在“十二小邦”的“共同拥戴”之下,青藏高原以雅隆悉补野部落的首领——赞普为核心,一个更大更有力的部落联盟——吐蕃王朝得以建立,这也是这一专有名词在后世文献中被反复提及的根本原因。
在传统藏文史籍中,“天赤七王的陵墓建在天上”是对雅隆部落早期王族丧葬文化的共同认识,当前学界还以此为依据形成了对西藏早期丧葬文化产生了各种解释。叶远飘的《再论吐蕃史前贵族阶层的葬俗及其信仰——以“天赤七王”传说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第12期)一文,结合西藏地区藏族民间传说、考古发现的史料与从横断山脉一带收集到的田野资料,指出藏文史籍中的上述记载可能隐喻的是西藏史前贵族阶层实行的一种“肢解尸体,并且不起坟丘的二次乱骨葬”。文章认为,文献中“恰”氏天赤七王与“穆”氏联姻的记载提示我们关注与“穆”氏有关的横断山区,根据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其与横断山区的乱骨葬有一定的联系,而这背后的信仰意义,就是反映了西藏史前母系社会的人们集天神崇拜与祖先(母系)崇拜为一体的原始信仰。
其次是唐蕃关系和吐蕃的军事扩张。比如唐蕃关系中的使者研究,胡晓兵的《唐朝入蕃副使论略》(《西藏民族大学学报》第6期)一文,指出唐朝派出入蕃副使始于641年(唐贞观十五年),从710年至825年间,有据可查的唐朝入蕃副使共有17人、18次使蕃,与唐使入蕃100余次相较,有副使同行的情况可谓“十有其二”。这些副使大多出现在中唐以后,目的地并非都是逻些,员以文官为主,使命是息兵弥隙,在主使因故不行时有副使代行的情况,可以说为唐蕃结下政治亲谊作出了重要贡献。
崔汉衡曾于唐代宗、德宗朝4次出使吐蕃,两度参与唐蕃会盟,是中唐时期唐蕃交往活动中的重要参与者。吴炯炯的《和蕃使崔汉衡考——以新出土〈崔汉衡墓志〉为中心》(《中国藏学》第2期)一文,以河南洛阳出土的崔汉衡墓志为基础资料,结合该家族其他成员墓志的记载,大致复原了正史中原本断裂的崔汉衡与其五世祖之间的世系传承。在此基础上,按照时间顺序复原这位中唐时期著名和蕃使的宦海沉浮,对其行年履历进行了详细的考证。
吐蕃军事扩张研究,比如经略西域是吐蕃王朝对外军事扩张的主要战略,朱悦梅《唐代吐蕃用兵西域之相关问题研究》(《西藏民族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从历史地理的角度讨论吐蕃进攻西域的军事地理方略与战术部署,指出吐蕃在争夺西域的进程中,随着其初出青藏高原对外界的适应程度的加深,其控制范围也有所拓展。最初吐蕃军事力量从以游牧为主地区进入西域绿洲,不同的生产方式使吐蕃军队的补养方式受到限制,倒逼吐蕃作出一些新调整。因此,吐蕃军队之后直接深入到碎叶一带的广袤草原地区,纵深的过大,使之形成与突厥联合、自西向东攻唐的态势。
吐蕃占领唐朝河陇地区以后,于沙州设置节儿,以吐蕃官员统治唐人,另由唐人出任都督,以辅助节儿处理唐人事务。林冠群的《沙州的节儿与乞利本》(《中国藏学》第3期)一文就针对学界“沙州节儿论”“沙州乞利本”“节儿论及州内权限的万户长”以及“节儿论汉人万户长”均为同一官员之不同官称等问题进行了辨析。文章通过分析认为,蕃占沙州七年发生氾国忠等攻杀沙州节儿等蕃官事件后,吐蕃对沙州官员作了一些调整,在划分数个部落的同时,也设置所谓的汉人乞利本为负责沙州汉人事务的主官。新设沙州汉人乞利本及其僚属虽获有较高位阶的告身,但实际地位仍低于获较低位阶的蕃官,遂有厘清蕃汉官员地位之高下之请。蕃廷最后决定为沙州节儿与汉人乞利本为同级官员,是以,节儿是节儿,乞利本是乞利本,二者并不同一。作者在此基础上还讨论了敦煌汉藏文献中所记职官名及其职权问题,认为敦煌汉文文献所记载的吐蕃官称,似乎不宜作为吐蕃王朝官制研究的主要依据。
唐朝爆发安史之乱后,吐蕃除了趁机在北边占据河陇等地之外,还在南路与南诏联合攻入蜀川。胡岩涛的《唐朝、吐蕃、南诏西南战事与长安战略防御——以代宗、德宗朝为中心》(《西藏民族大学学报》第2期)一文,对唐朝在西南战场上的防御战进行了介绍,指出唐军以蜀川为阵地坚守反击,并拉拢南诏及蛮族诸羌一致攻击吐蕃,最终使唐蕃战争主战场逐渐转向西南,吐蕃两路夹击长安,继而逐鹿中原的梦想破灭。文章认为,唐朝之所以最终守住蜀川,与当地强大的财赋能力为唐军提供充足可持续的后勤保障密不可分。而从其历史意义来讲,蜀川之安危,系中原之大局,代宗、德宗朝时唐朝与吐蕃在西南鏖战39年,最终守住蜀川,实属不易。
再次是吐蕃社会和文化研究。陆离的《吐蕃统治河陇西域与汉藏文化交流研究:以敦煌、新疆出土汉藏文献为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一书,利用敦煌、新疆等地出土的汉藏文献、金石碑铭汉藏文史籍,对唐前期吐蕃在河陇地区的进出与军政建制,吐蕃统治河陇西域时期的节度使、都督、部落、部落使等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其中反映的汉藏文化交流问题作了深入考察和辨析。
世纪末,吐蕃曾发生一次佛教论战,学术界称之为“吐蕃僧诤”,即藏文历史文献所载“顿渐之诤”。在这次事关吐蕃统治阶层信仰选择的重大辩论中,以印度莲花戒为首的渐门派最终战胜汉地以摩诃衍那为代表的顿门派,禅宗西传吐蕃遭遇重大挫折。从记载来看,藏文史籍《巴协》和敦煌汉文文献《顿悟大乘正理决叙》是对这次论争记载最为详尽的史料,久迈的《“吐蕃僧诤”汉藏史料比较研究——藏史〈巴协〉与〈顿悟大乘正理决叙〉之比较》(《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第4期)一文对《巴协》和《顿悟大乘正理决叙》中关于这次辩论事件的记载进行了对比,通过分析认为两者有很多内容可以相互补充,也有很多舞弊可以相互铲除,通过藏汉史料比较、整合,在一定程度上可显其真面目。
在吐蕃社会研究方面,《通典》《旧唐书》《新唐书》等古代汉文史书有关吐蕃时期藏族社会存在着“重壮贱老”“贵少贱老”等记载,在历史上流传很广、影响至深。余仕麟在《吐蕃社会“重壮贱老”辨——以〈通典〉等汉文史书为考察中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第11期)一文中认为,这种记载缺乏直接的藏汉史实材料印证,其记叙内容似乎更多地参考了汉唐时期汉文史籍对北方游牧社会习俗的一种普遍记载,比如《史记》《汉书》《后汉书》《晋书》《隋书》等汉文史书对中原地区周边所谓“戎狄蛮夷”地区的记载都留下了类似“贵少贱老”“贵壮贱弱”等内容。而从现存的藏族古文献的记载来看,吐蕃时期的藏族社会并不存在“贱老”的习俗,相反还非常强调“敬老”“崇老”。因此可以认为,以《通典》为代表的汉文史书对吐蕃社会“重壮贱老”习俗的记载,可能是对之前汉文史书中对北方游牧社会习俗类似记载的一个简单“借用”和“移植”的结果,所记内容与当时吐蕃社会的真实情况完全不同。
最后是宋代吐蕃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比如丁柏峰的《浅析唃厮啰政权基本国策对青唐城的影响》(《青海民族大学学报》第1期)一文,重点分析了唃厮啰政权的建立和发展对其都城青唐城,即今西宁城市的发展产生的影响。文章认为,唃厮啰政权时期掀开了西宁城市发展史上重要的一页,位于今西宁地区的青唐城因被其确立为都城。由于地处丝绸之路要道,唃厮啰政权又尊崇佛教,使得青唐城从此具有了自己特殊的城市风貌,唃厮啰政权时期尊崇佛教以及维护丝路两大国策,直接影响了青唐城的城市风貌,使其成为一座广布佛寺的国际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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