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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发布时间:2024-05-02 16:18:00 | 来源:​西藏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西藏各族人民努力加强西藏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促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确保生态环境持续良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开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扛起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作贡献的政治责任,全面统筹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成立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统筹部署、重点推进,纳入干部群众培训教育、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形成常态,新发展理念不断厚植于心。全区各地各部门始终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以守护好世界最后一方净土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二是全面统筹部署。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着力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政策法规,作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部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扎实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三是层层压实责任。自治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成自治区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配合完成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自治区本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有序推进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整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努力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深入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三大类10项工程,积极推进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项目。二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拉萨南北山绿化和“两江四河”流域植树造林工程,森林覆盖率提高至12.3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7.14%。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西藏片区)挂牌成立,全区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国家级11个),总面积41.22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居全国第一。黑颈鹤由不到3000只增加到1万多只,藏羚羊增长到30余万只,发现白颊猕猴等新物种5个、东歌林莺等新纪录物种5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三)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美丽西藏建设。一是严格控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自治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作决策、定政策、抓项目、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通过实行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全面禁止砂金矿开采,划定全区河流(河段)禁止和控制开发区,禁止开发河流河段占全区河流总量的94%以上。二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自治区对工程建设坚持全过程环境监管,特别注重事中事后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建立跟踪督查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把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生态环境关,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三是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握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点,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立足全区生态和资源优势,加快生态旅游、清洁能源、净土健康、天然饮用水等特色产业发展。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降低12.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以上。

(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拉萨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对城市扬尘、“散乱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机动车尾气、生活烟尘等污染源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去煤化、电气化和居民传统能源消费替代,确保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截至目前,全区7地市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保持99%以上。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设立五级河(湖)长1.4万余名,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突出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江河源头保护、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实施雅砻河、年楚河等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工程,全面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城市水系建设和农村河塘沟渠水环境治理等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并采取措施,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增强治污能力。截至目前,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固体废物监管专项行动,落实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美丽西藏“三整治三提升”和环境大整治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截至目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五)着力满足群众生态环境需求,不断深化民生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大力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积极推进以重要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景点等区域为主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落实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继实施薪柴替代、“厕所革命”、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项目,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持续改善农牧区生态环境,优化村庄公共环境,农牧区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4.9%。二是深入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深入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建立起覆盖草原、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肇事等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群众实施定岗定员、定责定酬,建立生态岗位,2023年安排生态岗位数44.03万个、下达补助资金15.4亿元,每人补助标准3500元/年,促进农牧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自治区出台《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的决定》,把示范创建作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全民绿色生活新风尚。截至目前,7个地市、11个县(区)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西藏成为全国唯一实现市级全域创建成功的省份。当雄县、定结县陈塘镇、巴宜区、隆子县、拉萨市达东村荣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命名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626个,创建占比超40%,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效益充分彰显。

二、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奋斗下,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今天的西藏,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生态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仍然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已成为西藏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截至目前,全区7地市空气环境质量平均优良天数达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无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护,西藏大部分区域仍处于原生状态,被誉为“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2021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西藏和平解放与繁荣发展》白皮书和2023年《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实践及其历史性成就》白皮书显示,全区生态系统整体稳定,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是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效维持。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以来,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碳固定、生物多样性维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建设成效评估和全区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结果显示,西藏高原生态系统总体趋好,重点生态工程区已经开始发挥生态效益,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维持。

(四)群众优质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西藏各族群众深深体会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就是共享生态文明成果的过程。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中,建立了森林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生态补偿机制,设立了生态就业岗位,各族群众在参与生态建设中吃上生态饭、走上致富路。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中,借势借力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

三、西藏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大力支持和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在西藏的具体体现。西藏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西藏发展进步的最根本保证。

生态文明高地开启新征程,美丽西藏建设翻开新篇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作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实现“四个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大举措,凝聚着全区各族群众守护好雪域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共同愿望。全区上下将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进“双碳”行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不断完善生态制度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把西藏建设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绿色发展试验地、自然保护样板地、生态富民先行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西藏日报》2024年4月8日第6版,作者系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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