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民族理论方面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是生成逻辑、实践指向和价值意蕴的有机统一。生成逻辑源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经验总结。实践指向表现为: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工作的政治方向;利益共享夯实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文化教育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依法治理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命运与共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价值意蕴旨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关键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逻辑;实践指向;价值意蕴
【作者简介】倪培强,新疆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谭乾权,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文章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路径研究”(20VMZ007);新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新疆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20BKS017)。
正文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存在的反映,是对包括56个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身份认同,是贯穿于中国现代化国家民族事务治理全过程的政治哲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创性论断,从“牢固树立”到“积极培养”“大力培育”再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不断丰富的哲学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立足新时代,回应了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为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循。厘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的生成逻辑、实践指向和价值意蕴,对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断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的形成有其理论渊源和现实土壤,汲取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思想精髓,赓续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顺应了民族工作的时代要求,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南。
1.理论之源: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经典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根植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从历史序列看,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包括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自然共同体”,以资本主义国家为表现形式的“虚假的共同体”以及未来的“真正的共同体”。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对以往共同体思想进行系统性总结和超越性批判,认为“虚假的共同体”是少数人利益与多数人利益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对被统治的阶级而言,它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一种“新的桎梏”。“真正的共同体”是各个人在这种联合中获得全面发展的手段,通过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置于自身的控制之下,从而获得自由。“真正的共同体”立足点是整个人类社会,体现人的社会属性,是对市民社会物质利益共同体的扬弃。实现真正的共同体,要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个人与共同体高度融合,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的彻底解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着眼于我国新发展阶段基本国情,着眼于“现实的人”的美好生活期待,提出以人民为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蕴含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是“真正的共同体”思想在当代中国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思想,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最先在《神圣家族》一文中提出民族平等思想,认为人类的文明需要每个民族的共同智慧,世界上每一个民族只有大与小、先进与落后之分,没有好坏、贵贱之别,“每个民族同另一民族相比都具有某种优点”。强调民族团结、民族联合的重要性,“没有团结联合,就没有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胜利”。列宁提倡民族平等,提出“任何一个民族不得享有特权、不得侵犯少数民族的权利”,“在平等的基础上满足少数民族的一切合理公正的愿望”。主张通过政策扶持、发展教育等形式帮助各民族从受剥削受压迫中解放出来,实现民族平等。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华民族一家亲”“五个认同”等论断,阐释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各民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使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理论、民族团结理论与时俱进得到丰富和发展。
2.文化之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演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奠定了各民族共同的思想基石,提供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智力支撑。
“大一统”“华夷一家”“五方之民共天下”等思想理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渊源。秦国统一,实现了“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开创了中华民族从分散到一统的先河。各民族交错杂居,经济上相互依存,文化上兼收并蓄,情感上相互亲近,逐渐形成了相互嵌套的多元一体格局。司马迁提出的“华夷共祖”思想从理论上建构了“华夷同源、天下一统”的思维框架;董仲舒的“大一统”观念对国家统一、民族交融产生了积极影响。历史上,各民族都把自己建立的政权视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正统和国家大统一的组成部分。尽管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三国两晋南北朝、五代十国政权更迭,但是各民族之间经过战争、诞育、分化、交融,最终促成了民族大融合。“天下一家”的观念催生了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了中华民族聚合力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仁爱”“和为贵”“大义”“四海之内皆兄弟”等中国传统思想理念深深打上民族团结的烙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夙夜在公”等观点体现了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谐、仁爱、友善、大同等思想理念铸就了中华传统文化基因内核,浸透着中华儿女共同的价值追求。早在《尚书·舜典》中就提出了“五伦之教”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孔子主张推己及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荀子提出“仁者自爱”,墨子崇尚“兼相爱,交相利”。汉代以后,更加强调人际交往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人伦价值的重要性,扩充了相应的处事原则,如董仲舒概括的“仁、义、礼、智、信”,宋代思想家推崇的“忠、孝、节、义”等。古代边疆治理,主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张骞出使西域、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土尔扈特万里东归等均是民族交融的佳话,书写了华夏民族团结的辉煌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新论述,汲取了“仁爱”“大一统”思想,提出了“中华民族大家庭”“民族团结一家亲”“两岸同胞一家人”等共同体理念,蕴藏着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和道德元素,成为新时代各民族共同的价值共识,使古老的传统文化绽放出绚丽的时代光芒。
3.实践之基: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经验总结。党的领导是各民族利益所在和幸福所依,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保证。一部现代史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砥砺前行,开创了民族团结的新局面。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经过长期的团结奋斗和共同努力,我们党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康庄道路。
1921年,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宣告各民族一律平等:“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民族,均可接受为党员。”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各少数民族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国家的构想。长征途中,党和红军在经过民族地区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权益,在民族地区播下了民族团结的种子,奠定了汉族与少数民族和顺和睦的群众基础。抗战时期,党领导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形成统一战线,“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书写了保卫祖国、抵御外侮的壮丽篇章。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被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邓小平强调:“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搞好团结,消除隔阂。”我国相继成立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五个自治区,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实现了政治制度与法律规范的统一。为了遏制“台独”,争取和平统一,2005年国家颁布《反分裂国家法》,极大震慑了“台独”分裂势力,维护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不同场合阐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图景和历史演进,反对“疆独”“藏独”“台独”“港独”,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强调“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是各民族的“生命线”,突出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让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主张各民族“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既是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经验的概括总结、继承与发展,又是对民族工作的实践创新,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指向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逐渐形成了系统完备、内容丰富、科学有效的民族理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的行动指南,为新时代新征程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实践方案。
1.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民族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工作,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到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切身利益。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从“自在”走向“自觉”,再到在党的领导下形成牢不可破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昭示了中国共产党出色的治理能力。“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总览全局、协调各方,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一是要把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民族工作要按照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民族要有政治认同感、归属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党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确保56个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同向同行。二是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关系到民族工作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关系到党的政治基础,要发挥基层党员、驻村第一书记的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是大力选拔和培养符合“四个特别”标准的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坚定依靠、大胆使用,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创造力、战斗力,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各种利益关系,让团结的旗帜在基层上空高高飘扬。三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多民族国家,有独特的文化和历史,独特的国情决定了只能走符合自身特点的民族发展道路,不能照搬他国模式,处理民族关系必须走自己的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作为民族工作的“纲”,各项具体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向此聚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总之,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要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组织保障。
2.促进共同富裕,夯实美好生活的物质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但要有共同的民族心理、民族意识,更要有共同的物质利益作为保障,“没有共同的利益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了”。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民族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其中一点就是“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各民族共同富裕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和民族交融的必然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这集中体现了共同富裕具有全民性、全面性、整体性特点,共同富裕是各个民族的富裕,不是只属于少数人的富裕,更不是平均主义,富裕既包含物质生活的富裕,也包含精神生活的富裕,它具有普遍性,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本质特征。
当前,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因素影响,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路上,一个民族也不能掉队。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各民族在经济利益上良性互动。一是要坚持互帮互助,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科技,改善民生,先富带动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二是要立足民族地区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扬长避短,找准发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促使落后地区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打造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高地,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紧跟时代步伐,完善落后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畅通流通渠道,鼓励创新创造,人人拥有发展机会,优化发展环境,避免“内卷”“躺平”,让改革成果人人共享。三是要开展富民行动,兴边固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发展。发展共享不仅仅是经济利益共享,还包括各民族共享清明的政治、美丽的生态、公平的教育、畅捷的交通、宜人的环境等,让发展成果在民族地区充分体现,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做好文化传承,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中华文明延续的基因命脉,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特点和文化心理的摇篮,是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内生动力和精神支撑,文化教育有利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历史表明,爱国主义是维护民族尊严和民族独立的强大精神力量,激励着各族人民为祖国繁荣而奋斗。要将爱国主义贯穿于文化教育全过程,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纽带。中华文明在几千年的历史流变中,孕育出了伟大创造精神、奋斗精神、团结精神、梦想精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镌刻着各族人民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爱好和平的民族风骨,凝聚了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情感认同。爱国主义教育要唤起各民族的共同记忆,把中华民族的历史和现实、苦难与辉煌结合起来,赋予文化发展动力,守护民族团结的根和魂,延续文化基因,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归属感和民族团结的自豪感。
文化传承要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积极弘扬优秀历史文化。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清醒剂、营养剂,知史爱国,知史爱党。要从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中感悟祖国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通过历史教育鼓舞斗志、坚定信仰、促进团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不记得来路的民族是没有出路的民族。必须铭记历史,以史为鉴,自觉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古人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有人妄图歪曲历史,打着“重评历史”幌子,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要坚决回击,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历史、澄清历史。历史教育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将中华传统美德、人文精神、核心思想理念融入党员干部教育和国民教育体系之中,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结合,把民族精神、建党精神和时代精神相结合,增进中华文化共同体的价值共识,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自豪感,在文化传承中构筑共同精神家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利益的实现。
4.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治理,提升法治化水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保障民族团结、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我国宪法上得到确立,从而保证了各民族在政治上一律平等、人民当家做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颁布,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化迈入了新阶段。《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等法规为民族团结、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制度支持,我国民族事务法律治理体系逐渐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依法治理国家事务”,“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为民族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提出最新要求,有利于推进新时期民族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徒法不足以自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提升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必须充分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利用好法治保障功能。一是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运行要进行有效监督。贯彻和完善民族法律法规,尤其是民族区域自治法,要对执法和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排除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的违法行为,排除非法干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克服利益驱动,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的腐败现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妥善处理民族纠纷,消解民族矛盾,坚持法治和德治并用,尊重民族习惯和文化传统,解决方式有利于民族团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三是民族地区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守法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写入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的教育义务,培养家国情怀。一方面,要抓好“关键少数”,家庭父母、单位领导要带头尊法尚法,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一方面,法治宣传教育要有普遍性、针对性和及时性,民族干部、党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党员干部带头守法、学法、宣传法,违法者必究。要坚持法治教育全覆盖,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各民族的自觉行动和良好风尚。
5.命运与共,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交往交流交融”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铸牢中华民族体共同意识的实践路径和宝贵经验,是各民族和谐共处的必然要求。“交往”从心理学上讲,是指人与人的心理接触沟通、信息传递、彼此认知。马克思主义认为,交往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活动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因各民族交往而形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反映出交往加深了朋友情感,促进了人际和谐。“交流”是一个认知、沟通过程,交流因交往而生,在平等、自觉、自愿、自主的基础上进行信息传递,互通有无,各民族文化兼容并包、各美其美,交流过程坦诚相待、相互欣赏,进而形成共识、求同存异。“交融”意指在交往交流基础上经济生活、文化语言、风俗习惯、民族心理、个性特质等趋向融合。交融不是取消民族差异,而是优点共享、取长补短、美美与共。五千年来,各民族亲密交往、友好交流、深度交融,形成了多元一体的历史格局。
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途径。要以“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基石,以“中国梦”为共同目标,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形成嵌入式的社会结构。一是要创建交往平台,提供交流机会,创造交融条件。民族交往活动,重在平时、重在行动、重在基层,要迈开腿,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找准心理的契合点、感情的共鸣点、利益的结合点。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分布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特点,交错杂居的空间分布格局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交往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随着科技进步,以新媒体为载体的微信、微博、微视频及客户端,扩大了交往范围,丰富了交往内容,延展了交往空间,拉近了交往距离。二是交流重在交心,架起连心桥,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各民族要摒弃民族的优越感,以诚相待,尊重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反对民族偏见、民族歧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顺畅沟通途径,克服交流障碍,意相知、心相连、民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三是要提高认识,民族交融不是“同化”,更不是“汉化”,而是56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抱在一起,命运与共。民族交往交流让“创造、奋斗、团结、梦想”的民族精神融入血脉,“形成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互帮互助的民族交融格局”。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等维度总结了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擘画了民族繁荣、民族复兴的宏伟蓝图,适应了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需要,对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强基固本的价值意蕴。
1.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为巩固推进民族团结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融的多元一体格局。民族团结交融深深根植于中华民族精神血脉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根植于各民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中,根植于各民族对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之中。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载入党的报告,被写入党章,并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写进宪法。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健全民族团结的体制机制。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民族理论得到进一步深化,明确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实践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不仅是理论的跃升,更是实践的总结,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是促进民族团结、搞好民族工作的一面思想旗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为促进国家统一指明了方向。团结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共同利益。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时提出两岸同胞“一家人”“一家亲”的共同体理念,以“兄弟”情谊作比拟,强调两岸血浓于水、命运与共,要顺势而为、齐心协力、携手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2019年1月2日,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阐明“两岸同胞是一家人”“中华民族一分子”理念,号召两岸精诚团结,为同胞谋福祉,为民族创未来。对待“台独”势力“绝不容忍”,“绝不允许……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2019年6月,香港暴徒以“反修例”为由破坏社会秩序,香港警察和各界群众举行“救港行动”,昭示了强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凝聚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颁布,得到香港各界衷心拥护。实践表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核心要义,是抵御恐怖主义、极端势力、分裂分子的思想武器。面对外来威胁,习近平总书记发出“决不能让悲剧重演”的时代最强音,反映出中华民族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民族风格、民族力量、民族智慧。概论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安全观,发挥了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2.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落后挨打、贫穷挨饿、失语挨骂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沉重记忆,激发了各族人民不忘历史、同舟共济、攻坚克难的斗志以及对幸福生活的渴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凝聚共识,团结各族人民为“中国梦”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强盛,是同胞共同之福;民族弱乱,是同胞共同之祸。”历史表明,国家的命运与各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没有国家的繁荣昌盛,就没有各民族的安定祥和;没有稳定的太平盛世,就没有融洽的民族关系。反之,没有天下一统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就会“乱”,就会四分五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论述,重在凝心铸魂,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实现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这个梦既是国家的、民族的梦,也是个人的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固本培元,让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有关中国梦的重要讲话,为香港澳门繁荣稳定、为海峡两岸和平发展、为各民族共圆中国梦指明了道路。2013年,习近平在接受拉美三国媒体联合书面采访时,就中国梦的本质、道路、依靠力量及对世界影响等作了全面阐释,指出中国梦需要“振奋全民族的‘精气神’”,需要“十三亿中国人的智慧和力量,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不懈努力”。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实践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凝聚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的源泉,各民族有追梦、筑梦、圆梦的理想信念,中华民族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无比强大的创造力、不可估量的民族伟力,取得了蓝天保卫战、脱贫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的伟大胜利,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十三五”规划、第一个百年目标的伟大胜利。总而言之,一切胜利根植于中华民族团结一心、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根植于各族人民共圆中国梦的信心、恒心和决心,根植于中华民族同宗同源的共同体意识。正因为“同心共筑中国梦”,才使中华民族可久可大、根深叶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论断是理论、实践与价值的统一,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生成逻辑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萃取与吸纳,对党的民族工作的守正与创新;实践指向立足民族工作实践,以社会现实问题为导向,运用共同体思维解决实际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和有效性;价值意蕴在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族理论与实践共同服务于民族团结交融的现实需要,价值意蕴为民族理论和实践提供指引。理论生成、实践指向、价值意蕴三者相互联系、辩证统一,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筋骨和血肉。通过三个维度分析,有利于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述的思想内涵,明确其对时代发展的意义,进而坚定理论自信,自觉促进民族团结。新时代民族工作任重道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坚持不懈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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