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姿璇:推动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6-14 21:23:00 | 来源:西藏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曹川川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总结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拓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2023年12月召开的西藏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刻总结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积极研究新情况、主动解决新问题、探索建立新机制,聚焦“四件大事”,提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其中,“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努力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是首要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一项基础性事业,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会议精神,继续全面推进西藏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持续推进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巩固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成果,致力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论断,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也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与“魂”。进入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表现在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相对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日益加强,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不断增加,但影响三交的因素仍然复杂多样;等等。基于此,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紧跟时代步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转变思想观念,引导西藏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以创建工作统揽全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

发挥好红色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特殊作用

红色文化是中华文化最为珍贵的组成部分之一。我们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特别是要发挥好红色文化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特殊作用。要不断加大西藏红色文化资源整合力度,挖掘发挥西藏红色文化育人的时代内涵,构筑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要注重以挖掘、保护、利用并重原则凝练整合红色资源,建议形成每地市建立不少于1个综合性党史馆或纪念馆,各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其建立“人人学习、人人知晓”的共建机制,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注重在不同公共场域运用汉藏文字标识红色文化栏、中华文化符号、民族团结标语等,启迪群众心智,塑造健全人格,为爱国主义教育提供良好平台,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要注重拓展西藏红色文化资源的宣传途径,扩大各族群众对西藏红色文化蕴含的国家统一、人民民主、共同富裕、民族团结等内涵的受众面教育,不断营造各族群众讲团结、顾大局的氛围;要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坚持增进共同性原则打造“六共”升级版

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原则。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不断增多,要着力打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升级版,探索维系民族关系的良方和环境,彰显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特色和亮点。在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实践中,应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二者可以并存不悖,但不是平行并列的。要引导各族群众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创新要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本末倒置、不分良莠全盘保护;要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既要管好“肚子”更要管好“脑子”。

用大团结汇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磅礴力量

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创建工作要求宣传到基层一线,化为群众自觉行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保证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要坚持全面推进法治西藏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要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扎实做好民族工作,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劳务收入、教育普惠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固边兴边富民并重,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致力实现边防巩固、边境安全、边民幸福。

(来源:《西藏日报》2024年6月6日第6版,作者单位系西藏大学,本文系2023年度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西藏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问题与对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版权所有 。 保留所有权利。 京ICP备0604533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58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