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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人见物见生活文旅融合将成为非遗保护新机遇

发布时间:2024-06-14 21:23:00 | 来源:西藏商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在文化交流交融的大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各民族历史与文明的独特印记,其重要性愈发不容忽视。这些无形的文化瑰宝,不仅承载着深厚的民族记忆、智慧与独特的精神内核,更是连接传统与现代、沟通历史与未来的重要纽带,对于塑造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近日,记者专访了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负责人努木,深入探究了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以及这些珍贵的非遗如何在雪域高原上焕发新的生机与光彩。

非遗名录体系不断完善西藏现有国家级非遗106项

近年来,西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坚定贯彻“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核心理念,在各级部门的鼎力支持下,文化部门持续付出、不懈努力,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得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健全,保护方式也变得更为多样化和富有创新性。西藏成功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初步展现出非遗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的积极成效。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西藏藏戏、格萨尔、藏医药浴法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西藏106项、96人列入国家级名录,460项、522人列入自治区级名录,480项、334人列入地市级名录;1554项、716人列入县级名录;先后命名5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2个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59个非遗项目传习基地,8个非遗特色县乡村,19个非遗旅游景区(点),29个非遗进校园示范基地;非遗工坊增至173家,民间藏戏队已发展到153支,30个项目列入自治区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那曲市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南木林县孜东文化生态保护区入选首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出台各项保护法规:开启非遗保护工作新篇章

非遗保护工作的意义深远而重大。它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和民族记忆的一种守护,更是对人类文明多样性的珍视与传承。非遗保护工作通过记录、保存、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我们能够跨越时空的界限,与祖先的智慧和精神对话,感受到历史的厚重和文化的魅力。

近年来,西藏先后颁布实施《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办法》,出台《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意见》《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西藏自治区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这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仅标志着我区文化领域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而且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依法依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启了崭新的篇章。”努木表示。

实施非遗保护数字化:已录制近3000小时格萨尔说唱

近年来,为拓宽非遗后备人才培养途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命名29所院校为“西藏非遗进校园示范基地”,并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举办唐卡、传统雕塑及藏戏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13期,累计培训371人,达到了“强基础、增学养、拓眼界”的预期效果。

此外,通过实施记录工程,西藏致力于保存和传承丰富的历史文脉。“格萨尔说唱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遗存形式,主要依赖艺人口头传承,其传承链条尤为脆弱。因此,我们积极采取抢救性措施,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艺人的独家说唱进行及时记录,并以数字化形式进行保存。这一举措将对后人进行整理、研究和传播等各项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努木说。

近年来,西藏积极开展高龄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已完成《藏北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高龄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近3000小时录制,开展高龄藏戏戏师及专家抢救性记录工作。同时,用文字、照片、音频和视频等形式完成了32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和6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数字化记录工作。

挑战与机遇并存:逐步实现非遗创造性转化

当前,西藏非遗保护工作正面临多重挑战。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逐渐深入人心,这对非遗传承构成了不小的冲击;另一方面,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现代的商业化环境导致一些非遗技艺逐渐边缘化,技艺传承面临困境。这些挑战都对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但是,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对非遗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也日益完善,这为非遗传承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其次,新媒体的崛起为非遗传承带来了新机遇。借助网络、社交媒体等多元渠道,非遗得以更广泛、更深入地传播给大众。此外,文旅融合的发展也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了新的契机,为非遗的展示与传承注入了新的活力。

努木介绍,西藏非遗保护工作将紧密围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提出的“1181”工作思路,全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非遗宣传普及力度,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并积极创建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同时,我们将积极推动非遗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精心打造非遗工坊示范点、非遗特色县乡村示范点以及非遗旅游景区(点)示范点。通过这些举措,我们致力于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确保非遗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和长期性。”

逐渐形成“四梁八柱”:启动三个非遗项目保护规划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独特标志,它们以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以及节庆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呈现,生动地展现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西藏逐渐形成非遗保护传承的“四梁八柱”——非遗法律法规体系、数字化保护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和传播弘扬体系构成“四梁”;非遗四级名录,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传承人、保护工作者、保护单位、研究教育、专业机构和保护利用设施组成“八柱”。

展望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未来,努木介绍,此前,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原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下发了《西藏自治区文化厅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藏医药浴法五年保护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目前,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正积极开展藏戏、藏医药文化以及传统技艺这三个非遗项目的保护规划编写与制定工作。

(来源:《西藏商报》2024年6月8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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