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宣侠父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民族工作实践的先驱之一。1925年,他随国民军进入甘肃,在协助处理拉卜楞事件、帮助藏族民众反抗地方军阀压迫的过程中,对涉藏地方精英黄正清等人给予重要影响,帮助他们树立了正确的文化观、民族观和国家观,使其认识到要着力推动内闭的藏文化与外界的交流,藏民族的命运必须与祖国和中华民族整体的命运联系在一起,从而开启了甘南涉藏地区的社会转型。宣侠父在涉藏地区的民族工作实践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的宝贵财富,新发现档案史料更为具体地揭示了相关实践发展过程。
【关键词】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文化观;民族观;国家观
【作者简介】刘铁程,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暨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谭淇,高等教育出版社编辑。
【文章来源】《青海社会科学》2024年第4期,原文编发时略有删节调整,注释从略。
宣侠父(1899—1938),浙江诸暨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优秀党员,党在统一战线和白区工作的坚强战士,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和革命文学作家。涉藏民族工作只是他革命生涯的一个短暂篇章,但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的历史来看,他的民族工作实践具有深刻的启发性。
一、研究史及相关史料文本
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民族工作,指从中国共产党创建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历史时期,“党的民族纲领已经有了初步实践的机会”。其中,李大钊和中共北方区委在北京、内蒙古以及国民军中的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如重视开展青年运动,建立了中共北京蒙藏学校党支部,成为党在少数民族中成立的第一个党支部,使蒙藏学校成为党培养民族干部的摇篮和基地;根据李大钊与冯玉祥达成的协议,一些共产党员以国民党员身份加入国民军做政治工作。国民军进军西北后,宣侠父、钱崝泉等在临夏等回族聚居区建立了党的特别支部,积极帮助甘南藏族解决为期十年的拉卜楞事件,在此期间,倡议创建“藏民文化促进会”“甘青藏民大同盟”,最终迫使马麒从甘南撤军,“这场为期十年的艰苦斗争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胜利”,“可能是中国共产党在藏区最早的一次革命活动”。
仁庆扎西和陈庆英较早研究了大革命时期甘南涉藏地区的革命斗争,利用《西北远征记》的相关记述,并通过实地调查和访问黄正清先生,还原了宣侠父帮助解决拉卜楞事件的过程,提出宣侠父“开创了在西北和拉卜楞藏族地区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斗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此后,郑仁泉(1987)、张博(1993)、丹曲(2019)、吕乾坤(2020)、叶介甫(2021)等也均在相关文章中介绍了宣侠父的涉藏工作,主要从宣侠父播撒革命火种和反军阀斗争等方面予以认识。
通过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文献与研究的梳理,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第一,应该注意到宣侠父的作家身份,注意其作品的文学性和思想性,进而从大革命时期宣侠父的心境、思想出发认识其涉藏工作对其本人的意义。第二,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实践的具体过程得到了较为充分和清晰的回顾,要进一步重视对拉卜楞事件中相关宣言、请愿书等一手材料的文本分析,从而探讨在宣侠父影响下,拉卜楞方面斗争策略的转变。第三,对于宣侠父涉藏工作的认识,大多从革命火种传播以及大革命时期反军阀斗争入手,从党的民族工作角度总结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意义的专题研究还有待开展。第四,宣侠父触动了黄正清思想的转变,开启了甘南涉藏地区的现代转型,为此,应当进一步讨论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的深远影响。
有关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的基本材料,首推《西北远征记》这部自传体文学作品,特别是书中《兰城风雨》《俄拉草地的蹄迹》两章涉及宣侠父参与处理“拉卜楞事件”的记述。“这部书从头至尾都是用诗的笔法来叙述一切的”,“它有小说式的趣味,传记式的忠心”,“揭开了时代的另一重面幕,替将来的历史,留下了信实的记载”。故而,研究者应避免只关注本书的“史料性”,而忽视其“文学性”。该书原名《灰梦》,反映了作者对“大革命”前途的悲观和彷徨,在这种“灰色”的文学基调中,更能凸显宣侠父对涉藏民族工作实践的意义认知。
黄正清的相关回忆、访谈以及档案、地方文史资料也是开展相关研究的重要资料。《黄正清回忆录》第四部分《驱马斗争》和第五部分《良师益友》,细致回顾了宣侠父帮助解决拉卜楞事件的过程。黄正清在甘南兴办文化教育事业、支援抗战、参与新中国建设等的回忆也证实了宣侠父对他的影响。《拉卜楞寺与黄氏家族》对于了解拉卜楞和黄氏家族的基本情况有较大帮助,其中《黄正清访问录》为本书首次收录。甘肃早期党史和拉卜楞事件的相关档案,被收录在《甘肃党史资料选编》中,亦构成了本文研究的基本文献。
甘肃省博物馆收藏的拉卜楞事件相关原始文献是研究团队调查时的重要发现。这批文献均为手写件,不少为正式文书的草本,反映了拉卜楞及黄氏家族与马麒集团冲突的具体情况、诉求以及斗争策略,草本上若干处用词的修改经文本分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还原宣侠父介入拉卜楞事件后,拉卜楞一方斗争策略的转变。以上文本资料为从文化观、民族观、国家观视域下审视宣侠父的涉藏民族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实践概述
1924年10月,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将所部改称国民军,表现出依靠苏联,并与国共合作的意愿。1925年春初,李大钊赴张家口与冯玉祥会谈,积极为苏联军援国民军奔走,同时建议冯玉祥重视军队的政治工作。1925年夏,共产党员宣侠父、钱崝泉被派到国民军驻地张家口开展工作。
宣侠父黄埔1期学生通讯录
就在冯玉祥率军驻扎张家口时,甘肃政局风云突变。1925年9月,甘肃陆军第一师第一旅旅长李长清等发动兵变,甘肃军务督办、省长陆洪涛被迫辞职。段祺瑞执政府任命冯玉祥为甘肃军务督办,平肃甘肃局势。对冯玉祥来说,与直、奉势力在华北的对峙处于下风的情势下,西向发展不失为良策。于是,冯玉祥令国民军暂编第二师师长刘郁芬为总指挥率军入甘,宣侠父、钱崝泉等也随军抵达兰州。1925年10月,宣侠父、钱崝泉、张一悟建立中国共产党甘肃特别支部。他们以国民军甘肃督署宣传部为平台,创办刊物、组织社团,举办文体活动。中共甘肃特支出版了《革命青年》《妇女之声》等杂志。当时,兰州的“政治人员训练所”结业时,30多名人员中竟然有28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外,农会、工会、青年社等群众性社会组织在兰州和甘肃其他地方纷纷建立,促进了地方群众的觉醒和组织力量的生成与发展,宣侠父先后组织了兰州“挑水工会”“剃头工会”,也包括本文研究的“藏民文化促进会”“甘青藏民大同盟”;发展文教事业,组建和创办了一批大中小学校,对甘肃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谓的拉卜楞事件,是指青海西宁镇守使马麒意图染指、控制拉卜楞寺院集团,双方的纠葛长达十余年。1925年,马麒派兵占领拉卜楞寺,使双方的冲突达到高潮。其间,黄正清等几次来兰控告,盼望省府给予解决,可惜毫无进展。1925年8月,北京政府又责令冯玉祥处理此案,《晨报》报道说:“冯当令蒋鸿遇及刘郁芬速性查办,并于东日(一日)致电执政府,报告已派员查办情形。”
根据宣侠父回忆,他是通过有赴藏经历的延国符的介绍与黄正清相识的,时间为1926年春。“他们是到兰州来控诉西宁镇守使马麒的,我和他们几次会面之后,就变成了朋友”。宣侠父对拉卜楞地方的遭遇表现出极大同情,概括而言,围绕拉卜楞事件的解决,其涉藏民族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深刻影响黄正清,组织“藏民文化促进会”;二是远赴玛曲调查,会晤黄正清父亲黄位中,倡议组织“甘青藏民大同盟”;三是帮助黄正清等人起草了相关控诉文件,制定了斗争的策略。
(一)藏民文化促进会
藏民文化促进会由宣侠父首倡并帮助拉卜楞代表组建,会员不限民族,向社会开放。根据《藏民文化促进会组织大纲》规定,总会会址暂时设在兰州,将来在涉藏地区可以设置分会。促进会的宣言、组织大纲、章程等均由宣侠父起草。组织大纲对于社团宗旨有明确的宣示:“本会之宗旨,在于提高藏民文化,使得与国内各民族有平等之地位;更进而与国内各民族共同奋斗,要求中国民族国际地位上之平等”。“提高藏民文化”成了促进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宣侠父后来在玛曲之行时整天都在跟黄位中讲这样的道理:“一个民族只有提高自身的力量,才能不受外来的侵略和压迫。在目前,关于其余的事业,还是谈不到的,第一步就是先来团结近地的藏民,再慢慢由近及远,去联络所有的藏民,在整个组织之下,集结起来,然后再设法提高一般人民的文化,充实自身的武力,只有这样,就有十个马麒,也不敢压迫你们了。”这段话中有两个核心要素,一是组织,二是文化。这个组织,先是在兰州成立的“藏民文化促进会”,二是后来玛曲成立的“甘青藏民大同盟”。组织成立的根本任务是提高“一般人民”的文化,这成为藏民文化促进会及甘青藏民大同盟的目标。
藏民文化促进会是拉卜楞代表在兰州活动的组织平台。宣侠父利用同乡关系选择临近兰州府署的浙江会馆作为促进会的会址。促进会成立的一个主要举措就是汉藏语言的互相学习,宣侠父认为这是文化间互相了解的第一步,通语文,娴文化,促进汉藏之间的理解。促进会成立前,宣侠父就跟黄正清讲:“你们不懂汉文,我愿意帮助你们学汉文;同时,我也想学藏文,学好了藏文好了解你们藏区的情况”。在浙江会馆内,宣侠父负责教汉语文,并跟拉卜楞代表学习藏语文,请教藏族的风俗习惯。他鼓励黄正清到国民军在兰州新成立的五族学校每天教授两个小时的藏文课。宣侠父反复说明通过语言学习加强汉藏文化交流的道理,并强调藏族学习汉语文,可以吸收新的知识,将文化转变为力量。对此,他曾说:“一定要有文化,有了文化才能有力量,因此,你们要好好学汉文,我也要学藏文。你们的正清就在兰州学汉文,并且学得很好。希望你们和他一样,努力学习汉文。因为学好了汉文就能看很多的书,吸收很多新的知识,增强自己的力量。”
那么具体怎样界定他所说的文化呢?促进会成立时,传统文史学者、甘肃教育厅长沙明远前来演说文化的意义,讲毕,共产党员钱崝泉立即予以反驳,提出促进会所需要的文化并不包括讲经“这一类的无聊事业在内”,而是“民族的存在和独立上所需要的文化,并不是奴隶文化”。这种新的文化,首先就是“民族平等”的观念。黄正清第一次听到宣侠父讲民族平等,讲少数民族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这样新奇的概念和道理时,喜悦的心情难以用语言形容,激动地流下了泪水。成立促进会,当然有助于控诉、告状,但是促进会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此。宣侠父说:“你能应该明白,光告状是不行的,只有团结和进步,才能使反抗有力量,才能改变藏民的现状”。
黄正清初见宣侠父时,还是个年仅23岁的青年人。宣侠父视黄正清为一个有为青年,着力加以培养,介绍他加入了少年同志会等组织,这为黄正清提供了不少开拓视野的机会。少年同志会与藏民文化促进会同在浙江会馆活动。在兰州期间,黄正清参加了多场少年同志会的活动,如到兰州各大戏院宣传国民革命,为英帝国制造的四川万县惨案募捐,做反帝国主义的宣传,参加兰州市辕门举行的纪念列宁逝世的纪念大会。
藏民文化促进会在宣侠父离开甘肃后仍存在,“提高文化”这一宗旨得到很好的贯彻,此后一批小学陆续在青藏高原东北部的草原上得以建立。
(二)玛曲之行与甘青藏民大同盟
1926年春,陇东镇守使张兆钾等地方势力向国民军发起进攻,兰州陷入攻守对抗之中。黄正清多次建议宣侠父去甘南看看,这与他开展藏族运动的想法不谋而合。1926年7月,宣侠父以甘督代表的名义赴甘南调查拉卜楞事件,一路上目睹了马麒部队在涉藏地区造成的巨大破坏。见到黄位中后,宣侠父告诉他此行的目的不仅在于解决与马麒的纠葛,更在于致力藏族的生存与自立,拉卜楞事件相信不久后能得到解决,愿意帮助嘉木样活佛返回拉卜楞寺。他反复宣讲从内在建设上增强藏族力量的道理,并请黄位中召集远近的藏族部落,组织一个盟会。就在宣侠父到达欧拉草原的七八天后,黄位中将远近各藏族部落的230余位头人召集到此,盟会得以举行。
宣侠父在盟会上发表演说,说明盟会成立和开展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甘青藏族“团结起来,自求生存”。然后各藏族部落代表纷纷发言,确认本部拥护大同盟的责任。最后,盟主黄位中宣读誓词主誓,代表们纷纷起立附和。在黄位中和与会藏族代表看来,这次集会是在甘督代表见证下的一场“盟誓”活动。盟誓(mnav vbres)在藏族传统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其社会控制功能是在仪式场景中凝聚和强化参加盟会各方的团结,为各方搭建一种牢固的契约关系。宣侠父利用了这一传统形式,并希冀赋予其新的意义。在他看来,玛曲成立的甘青藏民大同盟,是比在兰州成立的藏民文化促进会更大一级的社团组织,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都在通过组织上的努力,促进藏族文化的提升。
宣侠父完成甘南之行主要任务后返回兰州。到兰州后,他即要求刘郁芬设法使马麒军队退出拉卜楞。彼时,甘肃国民军的主要精力用来对付陇东、陇南的地方势力,继续实施绥靖甘肃诸马军阀的政策。刘郁芬只以“慢慢待我设法办理”答复。1926年9月,访苏归来的冯玉祥在内蒙古五原誓师,策应国民革命军北伐,他接受李大钊的建议,采取“固甘援陕,联晋图豫”的八字方针,进军河南对抗直系、奉系军阀,宣侠父在兰州的工作也告结束,启程随军东进。
如果说,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在组织上的目标是“文化促进”,那么在细节方面则表现在从民族观、国家观着手,帮助拉卜楞方面修改了后期的各控诉文件,直接导致了拉卜楞方面斗争策略的变化,在下一部分的文本分析中对其加以具体阐释。
三、拉卜楞事件相关文本分析
拉卜楞事件的相关文件目前主要收录于《黄正清回忆录》,作为附件予以公布,本部分通过这些附件文件的内容变化,并与甘肃省博物馆藏相关文件抄件做对比,分析宣侠父等人介入事件后,拉卜楞方面斗争策略的变化。《黄正清回忆录》收录的文件简称“附件”,甘肃省博物馆收藏的文件简称“抄件”。
(一)《致北京各部院总长的哭陈书》
此件全名为《拉卜塄大寺嘉木样呼图克图暨西南番各头目代表黄正清等致各部院总长的哭陈书》,附件与抄件文字大体相同。两件的关系,从文字判断,抄件为底本,而附件应为正式件。如附件中最后一段在“虽有班禅哭诉转求甘督关照之举”一句前,加有“去年”的时间定语,更加严谨。附件与抄件在文字上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将一些名词改为目前的通用写法,如“拉卜塄”的“塄”改为“楞”,“香错”改为“襄佐”等。两件均没有写明时间,文中提到1924年班禅莅兰,嘉木样活佛来兰控诉一事,指出此事为“去年”,又提及1925年3月、4月、5月马麒集团在拉卜楞的军事行动,可判断此件写为1925年5月之后。1925年8月28日,《京报》刊登马麒虐杀番民新闻,北京政府收到的控诉是在8月27日,控诉方为“甘肃导河番族联合会”,而本件的控诉方为“番族代表拉卜塄寺主嘉木样呼图克图暨甘边各族千百户头目”。8月27日的控诉内容说“昨接甘肃导河番族联合会来电,报告马麒仍虐杀番民”,“马麒不但不遵中央之命,虐番更甚”,表明拉卜楞方面此前即有一份致中央政府的控诉信。由以上信息,该件不是中央政府1925年8月27日接到的控诉,而是在此之前即已递交的,联系到本件中提到的最晚的时间(旧历)“五月初二日”,此件发出的时间应在1925年6月—8月间。
该件对马麒的血泪控诉集中于他的暴行与苛政,整个控诉信的重点在讲马麒“屠戮残杀,敲骨见髓”。该件对政治语言的使用,只在第一段:“五族共和,自无畛域”一句,无意将拉卜楞事件与国家全局加以联系。该件中讲到马麒对伪皇六子、吕光案的处置,实际上并不符合当时的时代价值,这些事件均被认为是复辟,马麒的有关行动得到北京政府和甘肃都督的授权。由此也可以看出,拉卜楞方面在1925年夏季,对于马麒的控告还是使用旧式官司的思路。
(二)《给冯玉祥的禀》(《乞诉书》)
此件全名为《甘边拉卜塄暨西南各部番族总代表黄正清因马麒残杀番族给冯玉祥的禀》,抄件与附件文字差距较大,但基本意思相同。抄件较为潦草,且有个别字句不通顺者,而附件语句逻辑较为通畅。两件比较判断,抄件为草拟的底稿,附件所录为向冯玉祥提交的正式件。
此件提交的对象是冯玉祥,并称陆洪涛为“陆前督”。1925年8月,段祺瑞执政府委任西北边防督办冯玉祥兼督理甘肃军务,说明此件提交在冯玉祥受命督理甘肃军务之后。两件中均提及“适逢督办莅甘之幸”,加之此件的递交者为黄正清、杨真如、罗占彪等代表,可以判断是在国民军入甘即1925年10月后不久,这时拉卜楞代表还没有见到宣侠父,其文风、控诉策略与给北京部院总长的控诉大体相同。
此件控诉内容如前件,较之前件更明确指出马麒“久欲并吞番族,独霸西边”,如若任其发展,有尾大不掉之势,说明马麒“私动官军,擅杀番民”,提出了明确的诉求:一是撤换马麒的官职;二是要求马麒集团在涉藏地区造成的损失必须“依法抵偿”。
宣侠父在兰州红泥沟的留影
(三)《甘边番民泣诉国人书》(《泣诉书》)
此件作为附件收录于《黄正清回忆录》,甘肃省博物馆不见此件的抄件。附件原名为《甘边藏民泣诉国人书》,而此件正文中还只称藏民为番民,附件名料为整理者所改,其正式名称应为《甘边番民泣诉国人书》。此件行文虽仍以马麒集团的暴政、屠杀、苛政、抢夺为重点,但行文发生了重要变化,革命话语、民族话语占有相当的比重,时间应在拉卜楞代表给冯玉祥及国民军递交《乞诉书》之后,显系受到宣侠父等共产党人的影响,其提交时间可以判定为宣侠父初步介入拉卜楞事件之后。黄正清回忆当时散发此件的情形说:“这中间,最有意义和给我们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的转折点,是同年夏在东教场举行的一次‘庆祝誓师大会’。在那个会上,我们和宣侠父事先研究妥当,印了‘甘边藏民泣诉国人书’,夹在大会的传单内,不只是在会场散发,还邮寄到各机关。同时在兰州各城门及通衢,都张贴了此项文件。”由此判断,本件的形成时间是1926年夏,因为同年7月,宣侠父启程赴甘南草原,故而此件应是7月启程前帮助拉卜楞方面起草。黄正清分析,当时马麒代表参加了东校场的誓师大会,传单到了马麒那里,被其认为是国民军假借拉卜楞事件向他发难,才重视起来,有了和平处理拉卜楞事件的想法。实际上,这完全是宣侠父和黄正清等个人行为,刘郁芬对此曾质问黄正清,担心引起马麒的误会。
宣侠父与黄正清、罗占彪密切交往后,给他们讲国内政局、民族平等的革命道理,这些话语初步渗入《泣诉书》中。该件首先讲到,国家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满洲以一民族宰制于上”的政策已经被革命党所摧毁。“番民”此次被马麒欺压,不能独立面对,要“联合一切被压迫民族”,“共同奋斗”,以“取得自由平等”。这封信首次将马麒定位为“军阀”,对马麒的斗争属于“民族革命”,进而获得“民族解放”。拉卜楞方面寄希望于全国同胞的帮助,只有从军阀的压迫中解放出来,“番民”才能同中国各民族一道反对帝国主义,进而求得中国各民族的解放,获得自由平等。
《甘边番民泣诉国人书》的主要部分虽然也沿袭了前几个文件对马麒的控诉,但在开篇和第五部分“番民之愤”中,明显是换了一套话语,尽管篇幅不多,却通过民族平等、民族革命、民族解放等话语提升了该件的政治高度,寥寥几句讲清楚了“番民”获得解放进而与全国各民族共同反帝的“全局意识”。宣侠父为拉卜楞方代表在开篇和结语中加入的这些价值观,成为本件的画龙点睛之笔。
(四)《给刘郁芬的呈》
此件全名为《黄正清等为呈请令饬马麒军队退出拉卜楞、解除目前压迫以救民族事给刘郁芬的呈》,作为附件收录于《黄正清回忆录》,甘肃省博物馆藏抄件。此件所送呈的对象是冯玉祥和刘郁芬,希望二者勒令马麒以最短时间退出拉卜楞。此件亦未注明写作时间。文中提及“冯总司令翩然回国,并发宣言实行三民主义”。1926年9月17日,从苏联考察归来的冯玉祥在内蒙古五原县举行誓师大会,发表了中共党员刘伯坚起草的《五原誓师通电宣言》,明确宣布进行国民革命,参加北伐。由此判断,此件起草的时间,是在1926年9月中旬五原誓师之后。
此件的写作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简略回顾了马麒对拉卜楞的摧残及历次向政府的控诉情况,指责前督陆洪涛“尾大不掉”,即无法指挥调度甘肃局面,隐晦批评国民军入甘后仍推延解决拉卜楞事件。第二部分将拉卜楞事件的严重性与涉藏地区的总体局势,与中国的国防安全紧密联系起来,说明宣侠父意图帮助拉卜楞方面从民族观和国家观两个方面,论述拉卜楞事件久拖不能解决的严重性。
在民族观方面,此件虽然在结尾处仍将拉卜楞地区藏族称为“各番”,但在正文中全部使用了“藏族”这一称谓。前几个文件中,拉卜楞方面的自称是“甘番”“甘边番民”“西南番”“西南各部番族”,尽管前件中也提及汉满蒙回藏的“五族共和”理念,但是“甘边番民”这个藏族的地方通俗称谓,难以给外界一个各部番族同属于藏族的整体印象。这也反映出包括拉卜楞地方在内的藏族群体,当时还没有一个整体性的“藏族”的自觉意识。使用“藏族”这一整体性的称谓,可以将涉藏地方出现的各种情况连接起来,讲清楚拉卜楞事件与涉藏地区诸事件的连锁性联系,才能讲清楚“五族”中之藏族求得平等的政治诉求。
在国家观方面,具体论述了涉藏地方出现了一系列危机,整体影响了国家安全。首先,“南部藏民”地区受到了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影响,该件中说,南部涉藏地区“已全在英帝国主义铁蹄之下”,前后藏今日实际上已划入英帝国主义版图之内,虽属夸张,但英国势力大举渗入西藏,确已成为国家安全上的重大威胁。其次,包括拉卜楞在内的“北部藏民”地区偷生于马麒淫威之下,该件中说英帝国主义势力已经在果洛部落蛊惑,说中国政府对北部藏民所受的压迫置若罔闻,莫不如寻求英国势力的保护。幸赖拉卜楞方面发挥作用,使事态暂时平息,但是并不能保证何时有藏民接受这种蛊惑,做出投靠英国的举动。“国人士必且责及藏民忘祖国而事外邦”,指出达赖喇嘛即是前车之鉴。
该件通过将“番民”称谓改为“藏民”,联系青藏高原涉藏地区的整体局势,通过高原南部和北部的局势变化,指出英帝国主义已经渐次在南部和北部地区拓展影响,培育分裂势力,中国在青藏地区的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而拉卜楞事件正是这个整体局势的一部分。如果政府再置若罔闻,高原北部势必将步南部之后尘。
以上论述很好地结合了大革命期间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话语,在民族观上以藏族和涉藏地区的形势为发论起点,以帝国主义侵略和中国国家安全形势为背景,将拉卜楞事件嵌入其中,说明了事态的严重性和政府解决事件的必要性。该件继续指出,民族主义保证了中国各民族的平等,藏族只有依靠国家才能获得免于压迫的自由。倘若“国家以藏民为化外之民,军阀以藏民为俎上之肉”,则将伤藏民之心,而助长帝国主义之力。只有国家和政府出面解决拉卜楞事件,作为北部涉藏地区重要势力的拉卜楞才能有机会“他日尚可惟国家供驰驱于西疆”。
(五)《甘边藏民后援会宣言》
此件在《黄正清回忆录》附件中名为《甘边藏民向冯玉祥、刘郁芬的请愿书》,甘肃省博物馆收藏的抄件名为《甘边藏民后援会宣言》。两件文字无大的差别,不同之处在于抄件是草件,能够清晰看出用笔勾勒、涂改的痕迹,而附件很有可能是在此抄件基础上校录的,但也不是正式的提交件。因为附件和抄件末尾时间均写为“中华民国十五年十一月日”,空缺部分乃是十一月提交正式件时才会加入的具体日期。在本文所讨论的各件中,唯有该件有明确标注时间,即1926年11月,这个时间正是宣侠父将要离开兰州的月份。
从整体上看,该件与前述各件相比,语言上和逻辑上最为成熟。第一段扼要说明马麒在拉卜楞的暴行,而政府的不作为使本地藏族失去信心,影响国家前途。第二段则就如何影响国家前途展开论述,指出西藏地方受到英帝国主义的影响,为强调事情的严重性,认为西藏已为“瓯脱之地”,马麒暴行的危险在于“藏民铤而走险,弃其祖国而求托庇于英帝国主义旗帜之下”。这就抓住了拉卜楞事件要害,搅乱涉藏地区的整体局势,使得英帝国主义势力从青藏高原南部拓展到北部。如果说第二段使用的是大革命期间的反帝话语,那么第三段则从民族话语出发,指出国家的立国原则在于民族平等(五族平等),马麒欺压弱小民族,是对立国原则的公然违背。第四段则转向国家法律,指出马麒军队行动的非法。文中说军队的职能是防御外侮和维持治安,而马麒军队对拉卜楞的军事占领和暴行违背了这一原则,说明国法不存。冯玉祥既然以“救国救民”为宗旨,就没有理由不救藏民于水火之中。第五段为总结段,重申民族平等原则,说明拉卜楞事件关系国家前途,请冯玉祥主持正义。
抄件为草件,可从中看出该件酝酿起草的过程,其中的几处修改颇值得注意。在民族观方面,将第一段、第二段出现的“弱小民族”,第四段出现的“彼等”术语均统一改为“藏民”,由此可以与五族共和、民族平等革命话语直接对接,方便从涉藏地区的整体危机出发论述拉卜楞事件的严重性。在国家观方面,第一段“恐藏民对于省方必致渐失其信仰,其影响于国家前途”一句,原写为“内地”,又改为“本省”,后定为“省方”。一开始写为“内地”的话,实际上是针对中央政府,说明对中央政府失去信任,但将中央政府表述为“内地”,是将中央局限在内地,而与边疆、边区对立起来,且有对中央批评之意。斟酌之后,改为“本省”,后定为“省方”。一方面,避免了内地与边区、边疆的对立,而且将失去信任的对象定为“甘肃地方”,绕开了对当时代表国家的北京政府的批评。
工作中的宣侠父照
四、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实践的意义
1926年11月,宣侠父随国民军离甘入陕,由政治处长贾宗周接手。经刘郁芬与国民军的干预以及各方势力施压,拉卜楞与马麒方面在1927年2月订立“解决拉卜楞案件的条件”,规定了本年6月1日前嘉木样活佛返回拉卜楞寺;驻兵问题上,马麒方面保留50名驻兵,另由省方派100名兵额的保安队维系治安;拉卜楞设立设治局,直隶甘肃省府。尤其是最后一点,明确了拉卜楞地区不是马麒的辖区。至此,拉卜楞事件得到解决。
从1925年10月到1926年11月,在短暂的一年多时间里,宣侠父帮助成立藏民文化促进会,起草促进解决事件的控诉书、请愿书、宣言,又从兰州到玛曲调查了解事件真相,与拉卜楞代表朝夕相处,宣讲革命道理,鼓励他们吸收外界文化,勇于推动涉藏地区的社会变革。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的实践和理念,也集中反映在解决拉卜楞事件的控诉文献中。他介入后,这些文献贯穿了一整套革命话语和民族话语,深刻影响了作为涉藏地区社会精英的拉卜楞代表。这些话语背后的深刻意义使他们懂得,保障涉藏地区民众的根本利益,就要树立正确的文化观、民族观和国家观,从全局意识思考涉藏群体的前途问题。宣侠父的涉藏民族工作实践推动了拉卜楞事件的解决,同时对他个人,对甘南涉藏地区的社会转型,对中国共产党早期民族工作的思想史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从大革命的“灰梦”看涉藏工作对宣侠父的意义
对宣侠父而言,涉藏民族工作是其个人在大革命的“灰梦”中少有的一抹亮色。1927年春,宣侠父即感到国民党上层人物的右转,写下“右派诸人亦可怜,反俄反共自嚣然”的诗句。6月19日,冯玉祥与蒋介石徐州会晤后,国民军即开始“清共”,宣侠父在遭软禁近一个月后被“礼送”至汉口。7月15日,汪精卫召集“分共”会议,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完全破裂。1929年秋冬时节,宣侠父动笔写作他个人的大革命传记,即我们看到的《西北远征记》。这本书原被宣侠父定名为《灰梦》,梦本也能表示对未来的期望,努力想要实现的愿景。然而梦也是虚幻的,理想之梦蒙上一层灰色,则表示在实现愿景的路途上多有荆棘曲折,淋漓尽致地抒发了宣侠父大革命经历的创痛感。这种创痛感也并不是事后才有的。1926年,宣侠父将自己的照片送给黄正清留念,相片后题写了这样一首诗:“空留一爪志鸿泥,二十八年梦已迷。此影是谁还是我,糊涂了也不须题”。鸿泥者,鸿鸟于雪泥中留下的爪印,乃指往事的痕迹。对于作者来说,这往事虽有迹可循,回首时却是“空”,所有的努力似乎都看不到理想的结果。故而慨叹说“二十八年梦已迷”,自己28年的人生中所追求、所努力的方向此时像是迷失,故而说“此影是谁还是我”、“糊涂了也不须题”,集中表达了自己的苦闷心境。
在这“灰梦”的基调中,涉藏民族工作的相关叙述,是少见的亮色。在宣侠父看来,他在国民军系统三年多的时间里,涉藏工作是少有的有意义的工作。他自从认识黄正清等人后,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民族工作中,组织成立藏民文化促进会、甘青藏民大同盟,帮助起草系列控诉文件。他深刻影响了黄正清等拉卜楞代表,告诉他们解决拉卜楞事件是一时一地的事情,而通过学习文化而使民族自强则是长期的事业,必须着手推进。他甚至对涉藏民族工作还有长期的谋划。另一方面,他的努力、才华、同情心,都被拉卜楞方面所接受,这些藏族同胞真诚地希望宣侠父给纠纷带来改变,并且按照他的建议开始积极地“开眼看中国”。甘南之行中,宣侠父途经刚察寺时,寺僧们听说甘督代表扎西才让(宣侠父)莅临时,纷纷出来迎接。这令宣侠父大为感慨:“我曾经为援助他们费了不少心力,虽然实际上没有丝毫的功效,但是我所有忠实的同情,已经被甘边藏民所接受了”。
(二)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对甘南现代社会转型的影响
黄正清曾说:“宣侠父同志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们的交往对我和拉卜楞以及拉卜楞地区都有深刻的影响”。宣侠父与黄正清的交往,当然有寄望于他推动甘边涉藏地区社会变革的愿望。宣侠父帮助成立的藏民文化促进会,着重推动从文化上改变涉藏地区,推动黄正清这些社会精英开眼看中国,进而开眼看世界,而这其中关键的步骤就是在教育上有所行动,特别是学习汉语。通过语言的学习打开认知外部世界的窗口。藏民文化促进会后来迁置于夏河,其组织章程里清晰写道:“本会为促进藏民文化,实施普及教育,发扬民族精神,刷新民族思想及改善风俗习惯为宗旨”。兴办教育,成为推动现代甘南社会转型的重要举措。1928年秋天,拉卜楞藏民小学成立,黄正清兼任校长,随后又在果洛地区建立了两所藏民小学。1940年,又在李安宅、于式玉两位教授的帮助下建立了拉卜楞女子小学。黄正清说,在这草原偏僻之地,兴办教育“都是破天荒的大事,为改变文化落后状况,作了开创性的工作。在这些学校学习的青少年,有相当一部分在解放后当了干部”。边疆学家马鹤天20世纪30年代在夏河考察时曾评价藏民小学的“国文成绩不亚内地”,在这所小学里也走出了甘南涉藏地区的第一个共产党员吴振刚。20世纪30年代以来甘南涉藏地区发生的社会转型首先要从宣侠父、从兰州的藏民文化促进会谈起。宣侠父与黄正清的接触是短暂的,但对黄正清和甘南涉藏地区的影响却是长期的,黄正清说“直到解放之后,甘南地区不少年老的藏民,还在打问‘扎西才让’同志哪里去了?”拉卜楞藏民小学迎来建校70周年纪念时,黄正清在贺信中写道:“饮水思源,我们更加怀念宣侠父同志”,“他恩重如山,永远铭记在我们心里,拉卜楞藏族人民永远怀念他!”
(三)宣侠父涉藏民族工作实践在党的早期民族工作史上的意义
1924年5月,李大钊和中共北方区委即把争取冯玉祥作为党在北方开展军事工作的重点。12月,李大钊赴开封与国民二军司令胡景翼会谈。1925年1月底,李大钊就协助国民军积极争取苏联派遣专家和援助武器。1925年2月,李大钊又赴张家口与冯玉祥会谈。李大钊认为冯玉祥及其国民军是可以团结的力量,他们虽然脱胎于旧军阀,但冯玉祥可能成为“孙中山所提倡的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热烈的信徒”。
在李大钊的影响下,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北京扩大执委会对国民军的看法转向积极,认为冯玉祥有联俄联共的表现。1926年9月,五原誓师后,冯玉祥宣布接受国共合作的纲领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李大钊、刘伯坚等帮助冯玉祥确定了“固甘援陕”的方针,使国民军逐渐发展为有较为鲜明革命倾向的武装,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国民军加入国共统一战线,促进了北伐战争的胜利,推动了北方革命力量的发展。
宣侠父的涉藏民族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涉藏地区最早开展的革命实践。李大钊和党在北方的统战工作、特别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在国民军系统展开的,其范围从北京、内蒙古,延伸到了西北的陕甘地区。故而宣侠父的相关工作是在李大钊和北方党的整体计划下开展的,其涉藏民族工作也是中共北方区委整体民族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从党的早期民族工作史上看,宣侠父的涉藏民族工作有以下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宣侠父认为拉卜楞事件是一时一地的,从长远来看,涉藏地区要摆脱军阀压迫和剥削,摆脱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利诱,唯有藏族团结自强,其方法即是“文化促进”,推动教育进步,并从语言学习着手,通过语言学习促进交融,通过语言学习打开了解外部时局的窗口,打破内闭,从内在增强力量。第二,引导藏族社会精英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将拉卜楞事件放到国家和涉藏地区的整体局势中加以考量。从全局看拉卜楞事件,就能将其嵌入到当时的反帝、反军阀的话语体系,提升解决自身问题的效力。他的这些实践同时也揭示了文化、民族、国家三种观念的联系:在文化上追求团结和进步,通过互相交流与学习,可以打破内闭的地方与民族意识,将个体和群体的命运与中华民族和国家整体的命运联系起来,从而树立“共同体”意识,也即“由文化观引领民族观,由民族观拱卫国家观”,这一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工作历史上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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