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宾:如何正确理解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

发布时间:2025-04-21 08:40:21 | 来源:道中华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世界上各个王朝的衍化中,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普遍现象。中华民族的交融表现得非常突出,是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特质。

中华民族作为人类民族群体的重要组成,从产生的那一天开始,就历经着从交往、交流到交融的互动。我们可以看到,中华民族这个群体之大、含括的族群之多、包容的内容之广、前后延续的时间之长,尤其是凝聚力之强,在人类的历史发展和当今的生活中,可谓独树一帜。

从世界发展的角度看,正是经济、社会、文化全方位的交融,推动了各民族的发展。因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能将民族融合理解为民族同化。“民族融合”,是指某个民族的个体或群体与其他民族的个体、群体之间的密切联系,进而合二为一的现象。“融合”属于自然性选择,本质上不表现人为性的刻意追求。这与带有“兼并”或“吞并”性质的“民族同化”是两码事。

周边族群融入中原民族

“民族融合”是各民族原有的成分和要素彼此吸收和兼纳,当然前提是交流和交往。至于谁多谁少、各占多大比例,属于自然性选择,这种吸收和兼纳只有双方或多方达到“认同”的程度,才能走向“融合”。

例如,东汉后期,匈奴势力削弱之后,他们奔走四方,其中南下中原者,与其他民族交互融通,转成了不同的族类,以至于混杂不清者被时人视为“杂胡”,到了这种程度,就意味着民族融合了。那些分布在黄河两岸今山西、陕西的“稽胡”,到了唐初就不见了踪迹,这也是融合于当地民族之中的例子。

唐初的高句丽人,他们东进朝鲜半岛组合另外的政权之外,还有大量的群体南下汇入到中原各族群之内,这也是融合的例证。

人们熟知的中亚粟特人,从他们步入中国之后,就以不同的方式融入当地,这种情况在汉唐时代表现得最突出。

再如,西突厥别部沙陀人,他们在唐后期从天山北麓东迁,辗转于代北(今山西北部及河北西北部一带),先活跃在唐朝的政治舞台,至五代时期就演化成政治力量,支配了后唐、后晋和后汉,他们最终也融入中原北部的人群之中。

人们更熟知的拓跋鲜卑,在北魏孝文帝改革中,采取与汉人联姻、采用汉式习俗替代鲜卑原有习俗的举措,更为典型。

为什么周边族群融入中原民族和族群成为历史中国的主导趋向呢?古人给出的理据是:“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这里强调的是中原族群及其所处的(广义)中原具有“有容乃大”的包容精神,任何想要进入这个范围的其他人群,都不加以拒绝,只要接受中原的文化,就变成了中原的一部分,进而成为“华夏”。

中华文明的“大一统”制度与儒家“以文化人”的理念,为民族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与价值纽带。这种融合并非单向的“同化”,而是双方在文化互动中形成新的共同体认同。

另外,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代表从事耕作生产的中原地区,积攒了丰硕的财富,能够供养大规模的人群,它对周边各地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汉民族由此发展成巨大的规模,这既是多民族和族群融合发展的结果,也是其具有吸纳力的原因所在。

正是这种开放性和包容性,才促使中华民族不断扩大。这种扩大主要体现在文化的融合之上。而王朝尤其是“大一统”王朝的催生,是一项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以唐朝为例,经过高祖、太宗、高宗数代君主的努力,一个兼跨长城东西南北的大型王朝之格局确立起来。它含括了中原和周边众多的游牧、半农半牧和渔猎游耕民族和族群,诸如突厥、薛延陀、回鹘、吐谷浑、党项、契丹、奚人、靺鞨,以及南部“百僚”、“百蛮”等,他们同在王朝的范围内交往互动,被置于不同的行政属下,按照各自的习俗从事生产活动。

唐朝之能建立,本身就依托魏晋南北朝多民族融合的基础。当时,那些旧有的民族多已融合成一体,新的民族又依随形势而产生,后期的沙陀从西域腹地走向代北发展壮大,就是一个族群再兴的案例。被形势激荡再度萌生的族群,类似契丹、党项者,亦不乏其例。

然而,有唐近三百年的历练,诸多民族融合一体以至于消解于历史之中,这无疑是民族融合的一个有说服力的证据。

各民族之间的交往融合

与此伴生的另一种融合,是中原族群的个体和群体融入其他民族(中古时期通常采用“胡系”的说法)的现象,或者是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融合。

这以长城沿线地带的人群为典型。从秦汉到元明清诸朝,中原尤其是生活在长城沿线的汉人,要么以其精湛的工匠技能,要么因商业贸易的游动,要么靠垦殖种地的能力,他们多少不等地进入草原,最终融入了游牧民族,这类现象亦不绝于史书。

明末辽东的建州女真,在其首领努尔哈赤的率领下,先聚集力量与明廷抗衡,终以攻占北京建立“大一统”王朝。清代的八旗就是融合当地多民族形成的,其成员均以“旗人”著称,这是典型的民族融合的案例。

其他民族和族群彼此的融合,同样充斥文献史籍的记载。匈奴之能崛兴称霸草原,就是兼并含纳众多的游牧部族和部落的结果。

曾经雄盛草原的突厥,同样兼纳了草原各部族,从大兴安岭穿越阿尔泰山,聚集了众多民族要素而成;他们的南下和西迁,要么与长城沿线各民族混合,要么融入中亚和西亚当地的诸民族之中。

后起之秀蒙古,更是踵继先辈,从贝加尔湖南岸、大兴安岭西部一个不起眼的部族,一跃发展为北亚世界的雄强力量,蒙古族的发展壮大,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典型。

上述各民族和族群,既表现出周边族群与中原族群之间的密切关系,也表现出中原民族进入其他族群之内,各民族和族群的彼此互动、相互交织。这些就是人们熟知的“民族融合”,它与中国的历史相贯通,也是中国历史发展和演进的重要内容。

民族融合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主流脉动

一部人类的文明史,就是在不同民族、不同人群相互之间的关系中展现出来的,其中的融合成为主旨的动向,它是人们处理彼此关系的一个结果。

“融合”本质上表现为多因素多民族要素的汇聚,没有一方丧失的现象,当然有要素的多少和大小之区别,但这种差异均系自然形成。

所以中国历史上的所谓“汉人”“汉族”与其他民族和族群存在的彼此汇聚,保持了各民族的成分和要素,这成为主流的趋势。正因为这样,我们一方面看到历史上各民族和族群不断融入中原族群的现象,另一方面也看到中原民族融汇到其他民族和族群之内的事实,更有其他民族和族群彼此的互通和共融。

在各民族持续不断互动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层面上更多表现为跨区域跨民族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的增加,壮大了中华民族的实体规模,凝聚着中华民族内生的巨大向心力。

受外来因素刺激,中华民族由自在的实体,上升为各族人民自觉的中华民族认同。在近代救亡图存的共同命运中,推动中国走向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各民族共同的理想信念。

这里顺便一谈所谓的“民族同化”。与民族融合不同的是,“同化”多指一个民族(通常具有强势特征)将其他民族“兼并”或“吞并”到自身之内的现象,这些并合的民族成分和要素被强势的“吞并者”消除,进而化解在强者之内。

睽诸中国历史,这种现象并非没有,但多系战争厮杀、动荡冲突引起的,表现为强者压迫弱者的行为,然而它不仅被历史所谴责,更成为后人引以为戒的借鉴。这至少成为史书记载通行的法则。

整体看,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常态,它构成了历史的主流脉动,这一点应该毫无疑问。

(来源:《中国民族报》2025年4月8日第8版,作者李鸿宾系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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