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6年3月的一次会议上,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发出指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4月,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民委)制定出此项任务的初步规划,即《关于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的初步规划》(以下简称《初步规划》);并着手前期的准备工作:组织调查工作队伍,拟定调查提纲。7月,人大民委主任刘格平、副主任谢扶民就该初步规划向中共中央提出报告。[1]
8月,中共中央将此报告连同人大民委提交的《初步规划》批转至有关的10个省委,以及内蒙古、新疆自治区党委和西藏工委。批文所示:中央同意此项报告,批准该《初步规划》,并希望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与此同时,调查工作队也已基本成型,分为内蒙东北[2]、新疆、四川、西藏、云南、贵州、广西[3]、广东8个调查组,约一百六七十人。[4]初期拟定的调查对象为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壮族、苗族、傣族、彝族、黎族、景颇族、佤族等20个少数民族。原计划在4—7年完成对这些民族的调查。[5]
就这样,一场历时8年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由此拉开了序幕。如今,“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业已成为中国民族学史上的一个专有名词。它意味着那一历史时期,即1956年8月至1964年5月间,中国高校、科研机构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和规划下,进行并完成的一项系统的学术调查工作。此项工作,以少数民族为调查对象,以其社会历史形态为调查主题,以“抢救”少数民族社会文化、说明社会发展历程,“为中国共产党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体系”[6]为目的。最终,所涉之人员多至千人,调查组增至16个,所涉之地域遍及全国,所涉之对象包罗各少数民族,积累的各种文献资料、调查笔记高达上亿字。[7]
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即囊括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统一规划之中。最初组建的西藏调查组,组长为李有义(中央民族学院教授),组员有刘忠(中共中央党校教师)和王辅仁(中央民族学院教师)。此外,还有从西藏有关单位抽调参加调查工作的人员,如郭冠忠、刘克夫、孙必桢、丁慈、扎错等人。按照按社会性质调查提纲的规范,调查组侧重于对西藏藏族封建农奴制社会形态的考察。从1956年8月至1958年6月,他们展开了对藏族农村、牧区12个点的调查,编写调查报告14份(内有两份综合报告),约70万字。[8]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此次规模空前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并不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在藏地进行的首次社会历史调查。早在1950年初,贺龙率领西南野战军筹备进藏时,学人志士便已随着入藏部队,积极投身于藏族调研的相关工作了。此后,针对藏族社会历史的调查工作,在各单位的组织下,陆续在不同地点展开。这些调查工作虽未冠以“社会历史调查”之专名,却已有社会历史调查之实行。所以,若仅以“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8年历程,述评建国以来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自然是不够全面的。
在此,我们可以以“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为节点,将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整体历程大致划分为3个阶段:一、1950年1月至1956年8月,为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初期,主要进行了一些分散性的、局部的社会历史调查;二、1956年8月至1964年5月,为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中期,即统一规划之下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阶段;三、1964年5月至1999年,为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尾声,这段时间,主要用于补充调查和文本编写。
诚然,1999年之后,在西藏或对藏族进行的社会历史调查及其他田野工作,并未戛然而止。但由于本篇述略的时间段为建国后至20世纪90年代末,因此,其后的相关工作在此暂不论述。至于为何如此设定时间域限,其缘由将在后文谈到。
还应补充的是,西藏本是一个地域概念,藏族则是一个民族类别。尽管长久以来,人们谈及西藏或藏族时,习惯将两者联想在一起;但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调查报告中,已作清晰区分。其所定名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仅指对生活在西藏的藏族的社会历史调查。而在四川、青海、甘肃等地进行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均冠以详细地名,如“四川省甘孜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此外,在西藏生息的少数民族,亦非仅有藏族,还有门巴族、珞巴族和僜人、夏尔巴人等族,针对这些民族的社会历史调查报告,均以其民族名命名,如“门巴族社会历史调查”,无涉于地点。
所以,藏族并不限于西藏一域,而西藏也不止于藏族一族。本文将继续沿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所设定的“藏族”的范畴,即狭义上的生活在西藏的藏族;而非广义上,兼及西藏和藏族这两类范畴。因此,对其他地区的藏族或西藏的其他民族的社会历史调查情况,在本篇中暂不论及。
一、1950—1956:解放之后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
著名的民族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林耀华先生说:建国之初,共产党做了很多让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扬眉吐气的事情。其中的一件就是西藏的和平解放。《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签订之后,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派遣了一个西藏工作队……工作队中有个社会历史组,我因做过一些藏民调查,对西南情况也有些了解,当时又兼任着中国科学院社会研究所的研究员,积极要求参加该组工作,所以被任命为社会历史组组长。[9]
据《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0]载,1950年1月7日,中共中央与毛主席最终确定,由18军等部队担负进藏的任务,当时,参与此事的官兵们尚不太熟悉西藏的情况。率领西南野战军入川的贺龙,便在短时间里拜访了李安宅、于式玉、任乃强、谢国安等在成都的民族学家和藏学家,写出一份《康藏情况报告》呈递中央。在报告中,他根据学者提供的信息,汇报了由西康进入西藏的路线,康藏部队的情形,以及康藏的自然人文等情况。[11]
那些领受入藏命令的部队们,亦被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学习当地语言,了解当地人民生活状况”。作为原18军的一名战士,郭冠忠[12]回忆道,“为了西藏的解放以及西藏的改革和建设,我们从那时起,就……开始对西藏的社会历史和自然地理等情况,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13]同时,学者们身体力行参与此次入藏的准备工作,“脱下便装换军装”的李安宅夫妇以及其他几位教授、师生加入进藏的18军,担任军部顾问,组成专门研究西藏问题的18军研究室。[14]
这一时期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直接受命于部队入藏、解放西藏的现实需要,未能进行以学人为主导的专业考察,也没有形成系统的学术性调查报告。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随军入藏的调查活动中,政治、部队和学者三方协同合作进行社会历史调查的模式已初现端倪;该模式在此后大规模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中,俨然成为了一种“必需”施行的调查方式。
同在部队入藏之时,藏学工作者李有义为“能够引起国内人士对西藏的关注”[15],写成《今日的西藏》一书。在序言中,他介绍道,“这里我只将亲身经历的,耳闻目睹的,很忠实地报告给读者。历史部分我则尽量利用藏文的材料,根据西藏人自己的说法。……我在西藏只住过三年半,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按里程算,大约有四千多公里,只走了西藏的一半……我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对西藏的现况作一个简单的介绍。”[16]李先生所言的3年驻藏,是“从1944年8月进入西藏到1947年12月离开拉萨”[17]。简言之,这是一本基于解放前的西藏田野考察资料,写成于解放后的专著,是“我国首批比较深入的科学的西藏考察成果。”[18]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和平解放西藏的“17条协议”。次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便派遣西藏工作队(在西藏当地被称为科学工作队),开赴西藏。[19]林耀华被任命为社会历史组组长,领导了第一支国家学术团队进入西藏考察。[20]同行者还有担任副组长的多吉才旦、宋蜀华及王晓义等人。
回述当时的调查经历,林先生写道,“历史研究三所的王忠等人到昌都一带进行以历史资料搜集为主的调查,我们其他人先后重点调查了拉萨附近和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一带。……一年多以后,我回到北京。科学工作队的多数成员也于同年(1952)秋天回到北京。到了1954年,这个科学工作队的工作正式结束。队伍中有几位同志从此留在西藏工作。”[21]林先生在西藏的考察时间有一年半,而整个工作队的考察则持续有3年之久。
在从昌都到拉萨的途中,要经过波密北部边缘地带。林先生特别提及此地,“我们调查了解波密地区的基本情况,对于建设西藏和巩固边防都有极大的意义。”[22]林先生等人就地探询,搜集资料,寻访口述,并结合有关史料和新闻报道,写成《波密简述》[23],全文共有5章,分别为:“地理”、“历史”、“经济”、“政治”和“宗教”,以及一个附录:“流传在波密民间的一个神话”。
返京后,工作队成员还根据调查资料写成《西藏社会概况》[24]、《昌都地区社会概况》和《西康三十九族地区社会概况》等论文和材料。这些文本,是在解放之后的西藏社会历史调查中,第一批得以成型的学术调查报告。尤其是《西藏社会概况》,“这部全面介绍西藏的著作既有李有义、林耀华、宋蜀华等人亲自考察的资料基础,又有王恩庆、王辅仁做的细致的史地资料查证。在5个人的通力合作下,此书在当时是继《今日的西藏》之后最具权威性的研究成果”。[25]
除以学者主导的调查考察之外,西藏工委结合地方情况,在1952年至1955年间,也组织了一些社会历史调查访问。身处敏感的政治社会环境,工作者“调查访问时,都不当着对方的面作记录,而是回住地后追记。许多数字不易追记,就在同调查访问对象谈话前,将硬纸片装在衣兜里,一边与他们谈话,一边执铅笔在衣兜里将数目字写在硬纸片上,回住地追记时将必要的数目字补充上去。”[26]在这样的行事下,西藏工委政策研究室的同志们于1953年底完成了《西藏宗谿名称和人口》《西藏商业情况》《西藏地方政府财政概况》3本调查材料的编写。[27]
1954年7月,西藏江孜的色旺湖湖堤崩溃,江孜、白朗、日喀则的沿河两岸遭受严重洪灾,西藏工委、财委等工作人员组织救灾,并结合救灾进一步开展社会调查工作,为期9个月。1955年,救灾小组整理出调查材料《江孜、白朗地区土地关系、差役制度和高利贷的情况》,共8万字。材料指出,“江孜、白朗地区是西藏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之一,那里集中了许多大贵族庄园,官府和寺庙的土地也比较集中。因此,根据江、白地区土地关系,差役制度和高利贷的状况,再结合班禅辖区这方面的调查资料,就可以看出西藏农区的农奴制度的概貌。”[28]
综上,1950年至1956年间,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每一年都在进行,但调查的初衷、侧重点与目的截然不同。
相较而言,林耀华领导的西藏工作队是解放之后开展的一次深入西藏腹地的学术考察。在“17条协议”签订后的这一特殊时期,该工作队的调查“多为一般的情况收集,也配合地方工作队进行贷款发放等工作。科学工作队严格遵守了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的协议,不许讲阶级斗争,藏族同胞前来诉苦,也只能听,不能表态。”[29]此次调查形成的报告(如《西藏社会概况》),尽管带有明确的政治目的,但在“不许讲阶级斗争”的要求下,并未显露出强烈的政治倾向,而是概要性地反映西藏地区的地理、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生活、习俗等之整体情况。
另一方面,由西藏工委组织执行的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直接受命于党中央的指示,开展社会历史调查访问工作。工作的目的“就是要了解各种情况,从具体情况出发,稳步执行‘17条协议’,就是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详见《毛选》第五卷23页)”。[30]可以说,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得出的社会历史调查报告,更多是政治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相对独立的学术作品。
二、1956—1964:“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时期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
李有义先生回忆说:1956年夏,十六个(疑为八个——笔者注)社会历史调查组陆续出发,前往自己负责的民族地区去工作。我负责的西藏调查组也于6月中出发,经西安、兰州、西宁、格尔木,取道青藏公路前往拉萨……到了拉萨我们立即向西藏工委汇报。当时牙含章同志是工委的秘书长……有他的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就得以顺利展开了。[31]
就在大规模开展“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前夕,1956年4月22日,经国务院决定,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拉萨宣告成立;再加上这几年,国家投资在西藏兴建的交通、工业、金融、贸易、邮电以及各项文教卫生事业,已初显成效。客观条件的改善,为在西藏开展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提供了较以往更多的便利。[32]
1956年夏,西藏调查组来到拉萨,立即得到了西藏工委的支持与协助。但在组长李有义看来,“这时的拉萨已经不是太平世界”。因为他们到达拉萨后不久,就发生了解放军战士被杀事件,当地的气氛十分紧张。“我们住下后每人都发了一支枪随身带着,我也是第一次学会了如何装推子弹和发射。”[33]为了保障这支学术队伍的安全和正常工作,不仅有郭冠忠和扎错这样的年轻干部兼战士,作为助手参与到调查组的工作中;必要时,还有驻藏解放军的护卫。在这样的氛围之下,调查工作迅速展开。
1956年9月中旬,李有义率一支调查小组由拉萨出发,取道水路,奔赴山南,在泽当上岸之后,便直奔山南分工委所在地。“经分工委讨论后建议我们到拉加利地区去工作……拉加利是山南地区的一大地方势力,既然要建政我们就得把这种地方势力争取过来,因此希望我们对拉加利多做工作。这样就把我们的调查任务和分工委的要求结合起来了。”[34]这项调查工作直到年底方告结束,《拉加利地区调查报告》作为西藏调查组此行的首批调查报告之一,由李有义与郭冠忠合作完成,内容涉及拉加利的自然环境、历史沿革、社会组织、生产情况、差税和高利贷剥削以及拉加里赤钦的收支与各等级属民的概况。[35]之后,该组又奔向后藏,“在日喀则分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后藏的情况全面了解了一下,最后决定到萨迦地区作一个比较全面的调查。……萨迦地区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它的历史地位。萨迦是藏传佛教中的一个重要教派。”[36]由于萨迦地区接近藏(西藏)尼(尼泊尔)边境,该组随即又到定日县继续调查。回到萨迦寺后,他们编写了一本介绍萨迦概况的资料。
1957年5月,这支调查小组结束在后藏的工作,返回拉萨。此时,其他分支的调查人员也已各自做了许多工作,获得不少资料。具体而言,有王辅仁、聂恒右、孙必祯、代志等人在东噶宗所做的社会调查[37]。调查从1956年11月持续到1957年1月,涉及生产力、土地经营方式、作坊手工业、桑通曲谿调查等内容;西藏工委农村工作部、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组、昌都分工委和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先是主要通过翻检档案资料,摘记资料卡片,然后再进行调查核实,于1957年合作编写了《昌都地区社会历史调查资料》[38]。
此外,还有组员刘忠、张克宇、莫洒和索囊,于1956年10月到1957年5月,在墨竹工卡宗所做的社会调查,内容涉及墨竹工卡宗的建制和宗雪概况,该宗的土地关系和人身占有关系,甲马赤康谿卡、伦布谿卡的社会调查,以及墨竹墨曲(河)沿岸庄园、直贡区寺庙庄园的村落概况等方面。[39]
1957年夏,西藏调查组离藏,为期一年的调查工作暂告一段落,最终整理成型的资料报告多达45万字。调查组以学术考察为初衷,重点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日喀则地区日喀则县、萨迦县、定日县和山南地区拉加利进行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很难说是事先规划好的。通过李有义的追述,不难看出,调查地点和主题的选定,更多是结合当地实际,兼顾调查研究与政策工作之后的折衷结果;调查时间长则大半年,短则3个月,并不十分平均;调查人员以调查组的3位学术成员牵头,主要涉及的工作人员不过四五人。
结束实地调查工作的西藏调查组,沿着来时的青藏公路,回到“反右”运动正如火如荼的首都北京。这项政治运动持续到1958年,接着便是批判专家路线,随后又掀起“大跃进”、“三面红旗”运动,“左”之风气弥漫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到政治斗争的狂潮之中,其影响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首先,严重冲击到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成员。“从八个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中,揪出了二十多个‘右派’分子”;“不久之后,各调查组也集中起来,全体投入到整风运动当中。”[40] “正常的研究工作几乎无法进行,天天都在写大字报开批判会”,李有义“作为老一代知识分子当然是首当其冲”[41],并被免去了组长职务。
其次,批判了第一阶段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出现的所谓“错误”。“在第一阶段的调查中,特别是在‘反右派斗争’之前,尽管重点是社会形态,但比较注意各少数民族社会文化的内容,特别是婚姻、家庭的调查”[42]。但“在此之后,许多调查者不再敢用1956年制定的调查提纲进行调查,对上层建筑和文化内容的调查更加单薄,更多地注意阶级关系和经济情况。”[43]
再次,在“大跃进”的形势下,调整了原定的调查编写计划。编写各民族简史、简志的任务,原计划是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结束之后,再用3年的时间进行讨论和写作;而调整之后的计划,则要求在1959年国庆节前,编辑出版“三种民族问题丛书”,即“各民族简史”、“各民族简志”、“各民族自治地方概况”3套丛书。于是,在1958年6月之后,各调查组开始集中力量编写“民族问题三套丛书”。“西藏工委将工委研究室和调查组合并,将‘民族问题三套丛书’的编写任务作为共同的任务”。[44]
最后,自1958年8月始,第二阶段更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开始。这一阶段的调查,由于被安插进“三套丛书”的写作计划,“被部分人看成是为了搜集编写史、志所需的材料。为了献礼,将更深入的、全面的调查放在一边,而把力量集中在编写‘民族问题三套丛书’上。”[45]许多调查组正式调查所占用的时间不足半年,“影响了调查的长期效用和成果的学术水准。”[46]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报告(即“五种丛书”之一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中,约有5/6的内容是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第二阶段完成的。
在姚兆麟看来,“1958年中央有关单位决定加大对少数民族调查和研究的力度,这恰与中共西藏工委加强调查研究的安排相一致。”[47]国庆节后,第二阶段的西藏社会历史调查得以迅速展开。调查组根据西藏工委指示,与工委研究室配合,分组下到各地方去调查。加上新派遣的成员,调查组近30人,分为三路,分别进入藏北、塔工(今林芝)和日喀则,在那里的庄园、部落、村庄、草场等处做了10余个不同类型的社区调查。[48]
姚兆麟参加的是日喀则一路,由11人组成,在拉孜和日喀则等地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调查。1958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敏吉·索朗多吉、郭毅、周琳珠、冯士钵、汤池安和张兰奔赴拉孜桑珠谿卡调查,由郭毅和冯士钵综合材料写成调查报告初稿《桑珠谿卡调查材料》。[49]1958年11月,刘忠、姚兆麟、车如龙、陆莲蒂、韦镭等5位同志前往拉孜宗托林、吉如两庄园进行调查。刘忠整理出调查报告《托吉谿卡调查材料》。[50]1958年12月中上旬,刘忠、曹自强、敏吉·索朗多吉、郭毅、姚兆麟等10人在日喀则宗甲马卡谿卡做了两个多星期的调查,得以保留的资料仅剩下生产状况、经济关系、等级和阶级关系等内容,姚兆麟据此整理出一份报告《甲马卡谿卡调查报告》。[51]1958年12月,车如龙、冯士钵、张兰、陆莲蒂组成江孜小组,奔赴江孜及其附近的紫金村调查编织地毯和氆氇手工业情况,并结合当地有关单位所存资料,整理出《江孜手工纺织业调查材料》[52]。
郭冠忠和吴从众参加的是藏北一路,即牧区调查组,并任副组长。当时的西藏形势已然紧张,小组10余人都装备有武器。但为了保障安全,还配备了一个班的解放军搞保卫,以及一部电台每日定时与分工委联络。[53]1958年11月,小组十余人调查罗马让学部落,整理出资料《那曲宗罗马让学部落调查报告》[54]。同时,另有四人组调查当雄宗,由吴从众整理出《当雄宗调查报告》[55]。1958年底,该小组对孔马部落进行调查,调查以座谈会的方式进行,访谈对象包括该部落甲本的管家朋错和曾在他家做过牧工的干部洛三,并参考分工委此前实地调查的资料,由吴从众执笔,写成报告《那曲宗孔马部落调查报告》[56]。
王辅仁参加的是塔工一路,小组成员还有连有祥、李忠、袁树华等人。1958年,该小组根据西藏工委塔工工作队几年来积累的资料,结合调查组与塔工工作队在同年所做的短期调查,整理出一份《工布四宗土地及差役负担情况的一般调查》[57]。同年11、12月,此4人在林芝调查,完成《则拉宗尼池村和足木宗则普村典型调查材料》[58]。
这一时期的调查,可谓短平快捷,大部分的实地考察仅在2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完成,座谈会形式逐渐成为必不可少的调查方法,而充裕的工作人员也被视作一种提升效率的途径。然而,就在调查工作紧张进行时,西藏上层反动集团于1959年3月10日,在拉萨掀起了大规模的武装叛乱。调查组的调研工作被猝然打断,组员们旋即“投笔从戎”,停下手中的编写工作,就地参加平叛战斗。工委、筹委机关成立了一个民兵团,李忠和郭冠忠被任命为副排长,姚兆麟、常凤玄等十几位从北京来的调查员便成为该排的战士,在工委大院对面的一排平房外挖战壕、筑碉堡,协助警卫连守卫工委大门。[59]吴从众、刘忠和王辅仁被抽回工委大院编写《西藏简志》一书,同时,“为阻击向大院进攻的叛军,我们主要任务是帮解放军运重机枪子弹”[60]。
同年春夏之际,党中央决定在西藏实行边平叛边改革方针,并着手研究在西藏开展“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差役、反人身奴役)双减(减租、减息)”以及民主改革的阶级划分和阶级路线等问题。时至9月,西藏土改实施办法最终得以确认,稍后,西藏党政领导机关还就牧区、寺庙、城镇和边境地区的民主改革做出相应决策。伴随着平叛的枪声,西藏民主改革就此开始,并一直持续到1961年。
西藏调查组在经过秋冬季的短暂休整之后,很快加入到西藏民主改革的工作中,他们一边工作一边调查。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又增调了一批中央民族学院藏汉族教师和藏语系实习学生来藏加入调查组。如此,调查组的总人数达到30余人。这支扩容的调查队伍,于大半年内,在拉孜和日喀则的两县各一个区(今划为乡)内,通过参加民主改革工作,调查了几个不同类型的庄园状况。[61]
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姚兆麟、沈瑞芝、多里、邓蓓蕾、扈石祥等调查组组员,加入拉孜县柳谿卡民主改革工作队的工作,并结合民政工作搜集到一些社会历史材料。5月,在多数工作者离开之后,沈瑞芝和邓蓓蕾留在当地继续做了约3个月的调查工作,并整理出各个专题的初稿,汇同为《柳谿卡调查材料》[62]。同年12月,藏语实习队李荣泉、冯继业和藏族文学史组王尧3人,组成资龙谿卡民改小组,参加当地的民主改革工作。民改结束后,王、冯2人因公离开,李荣泉从1960年4月中旬到7月初,继续留在当地进行社会调查和资料整理,并在刘忠的协助下完成《资龙谿卡调查材料》。[63]同年12月至次年7月,刘忠、舒介勋、陈践、阳俊和布穷等组员到拉孜宗杜素庄园进行调查,材料整理由刘、舒、陈3人负责,编写出《拉孜宗杜素庄园调查报告》[64]。以上3份材料的内容组成大致相同,均涉及生产力状况、土地关系、人身奴役、差役赋税、债务情况、农奴反抗、婚姻家庭等方面。
1959年12月至1960年6月,西藏调查组的另一些组员,约14人,在日喀则宗的艾马岗、牛谿卡和孜东察儿谿卡进行社会考察。1960年3—5月,组员罗秉芬、吴从众、翟万馨、乔维岳等人根据在艾马岗的调查,整理出《日喀则宗艾马岗调查报告》[65],内容涉及艾马岗冈中谿卡调查、康萨谿卡逃亡情况调查和艾马岗家庭调查。同期,罗秉芬、徐观俭、周秋有、曲又新、乔维岳调查日喀则宗牛谿卡,并写出《日喀则宗牛谿卡调查之一》[66];4—6月,吴从众根据牛谿卡的初步调查,整理出资料《日喀则宗牛谿卡调查之二》[67];4月,曲又新整理出《日喀则宗牛谿卡调查之三》[68]。这3份调查的内容侧重各有不同,调查一主要介绍了民主改革之前的生产情况、土地关系、乌拉差役,以及当地在1958年的物价情况;调查二是关于乌拉差役及债务的专题调查;调查三是针对牛寺的专题调查,涉及该寺的历史、组织、节日、宗教、武装,以及它所经营的牛谿卡等内容。亦在同期,傅同和、王文成、乔维岳、佟锦华4人,把在察儿谿卡初步调查的资料整理成《日喀则宗孜东察儿谿卡调查》[69]。
在经历过拉孜、日喀则等地的调查实践之后,“这支比较成熟的调查队伍又在藏北桑雄、山南札囊(疑为札朗——笔者注)、江孜康马以及波密等地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调查了牧区部落、农牧交错地区的庄园、牧场等多个有特点的课题。”[70]
1961年2月,常凤玄和仁钦到林芝地区调查收集资料。调查期间,曾邀集地区政协委员8人进行过两次座谈;并参考相关资料,整理出《关于波密土王(甘南木第巴)的调查资料》[71]。同时,常、仁二人还对林芝地区吐蕃工布摩崖碑做了专题考察。他们在现场进行抄录、手拓和拍照记录。根据这些资料,他们召集当地政协及僧俗民众进行多次座谈,并采访附近的村落和寺院。后由常凤玄执笔写成《关于吐蕃工布摩崖碑的调查资料》[72]。
1961年5月至11月,舒介勋、吴从众、姚兆麟、多里和仁钦到那曲县桑雄地区进行社会历史调查。在一年以前,罗秉芬、陈金钟曾率调查组的部分同志到该地去做过1个多月的调查,并写有简略资料。而这一次调查,先由大家分别进行普遍访问和逐户登记,后分设专题,召集不同阶层,举行不同形式的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经过集体讨论和分析查核后,调查人员分头执笔,共同编写《那曲县桑雄阿巴部落调查报告》[73]。内容涉及部落概况、生产资料、等级状况、人身依附、乌拉税赋、商业经济、文化生活、家庭婚姻等方面。
时至1962年,西藏民主改革宣告完成。同年,西藏调查组也完成了在江孜康马下涅如地区和山南地区的社会历史考察。
1962年1月至3月,吴从众、舒介勋、仁钦、多吉才仁等人在康马县下涅如地区进行了为时50天的调查,写出《江孜康马下涅如地区调查报告》[74],内容涉及生产资料、乌拉差役、等级阶级、人身依附、阶级斗争、社会组织等方面。
同年6月下旬,舒介勋、布穷、仁钦等人在泽当、乃东、琼结等地进行了约70天的全面调查;9月下旬,他们又到札朗县囊色林进行了约35天的定点调查;此外,还特意到贡嘎县根扎草场、仁布县然巴草场和打隆县拉鲁草场进行牧区调查。在此基础上,整理出一系列调查报告:《山南地区调查报告》《扎朗县囊色林谿卡调查报告》《贡嘎县根扎草场调查》《仁布县贵族然巴草场调查》和《打隆县贵族拉鲁草场调查》[75]。针对山南地区的全面调查《山南地区调查报告》,涉及山南概况、社会组织、土地占用、乌拉差役、高利贷、阶级等级、婚姻家庭、节日禁忌以及民主改革后的新气象等内容。
针对这一时期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姚兆麟总结道:“从1956年至1962年上半年,调查所得材料约有300—400万字……至1962年上半年,西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基本告一段落,除阿里地区外调查组都有了自己的第一手资料,此处还掌握了一些文字档案材料。如果把可以借鉴的某些有关单位的材料一起计算在内,这时积累的研究资料已经为全面研究西藏社会准备了比较充分的条件。”[76]
除了这些地方性的调查报告以外,“三套丛书”之一的《少数民族史志丛书·藏族简志》(上篇)于1963年刊印初稿。“上篇”简志是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西藏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通过在西藏地区的调查研究集体编写的。先后参加编写的人有刘忠、柳陞祺、王辅仁、吴从众、舒介勋和姚兆麟等人;其中,主要执笔者是刘忠、王辅仁和吴从众。本书的第一稿在1959年1月至9月间完成,1年之后,调查组再度集中部分人力,对原稿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得以成初稿之形貌。[77]同属“三套丛书”之一的《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藏族简史》也同样于1963年刊印初稿,由柳陞祺、王辅仁、常凤玄等人执笔,柳陞祺负责全书的通稿。但早在1959年底,藏族简史编写组就已完成了大部分初稿;初稿刊印之后,又于1975年在此基础上做修订增改。
或应补充的是,在编写西藏简史、简志时,尤其在1959年1、2月间,拉萨局势异常紧迫。“当时流行全国的‘全民皆兵’的口号,在这里得到了真正的贯彻。”[78]一边要积极备战,应对不可避免的武装叛乱;一边要加紧写书,以求为国庆10周年献礼。在当事者看来,“二者显然矛盾”[79]!最后,折衷的结果便是“确定‘简史’和‘简志’各留两三个人集中写书,其余(包括地方概况组)的人转为全力备战。”[80]
不难想见,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境遇要比其他少数民族的更为复杂、艰难,一方面是全国政治形势的逼迫,另一方面是地方社会局势的威胁,西藏调查组宛如夹心饼干之中的那一块奶油,被两方形成的合力挤压、侵碾着,看似没了形状,却并未因此而失去其自身的厚度。这种合力,不仅影响到调查者的实践方式、观察视角,甚至还有他们的学术关怀与心态。调查者始终以“群”为单位进行工作,从调查、生活到集体讨论与撰写报告。他们的角色也日趋杂糅:学者挎枪上阵,战士整理资料,干部带队调查。在完成调查组的必要工作之外,他们还承担着大量的地方政治工作,在工作中与当地人发生的互动关系,并不同于简单的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调查者各自的兴趣点也若有不同,在完成上级要求的硬性调查内容之外,他们的调查范围亦延伸至摩崖碑、历史神话、民俗文化等等方面。这些特别之处,最后反映在他们整理撰写的文本之中。
就全国范围来看,1960年冬季之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虽在个别地区还有一些补充性调查,但参加此项目的人员已将主要注意力转向撰写“民族问题三套丛书”。[81]同时,“随着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困难时期的来临,经费上也出现了困难。”[82] 1964年5月,中国科学院民族所主持召开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座谈会,副所长秋浦发言,对8年来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做了基本总结。以这次会议为标志,历时8年规模浩大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告一段落。[83]
三、1964—1999 :“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之后的西藏社会历史调查
粉碎“四人帮”后,国家民委决定,没有烧的调查资料,我们赶紧要保存下来,用上它,物尽其能。这是编辑四种丛书(疑是五种丛书——笔者注)的由来。我们要抢救这些材料。把过去调查材料整理出来,要赶快把它印出来。将来让子孙看一看,我们那个时代是个什么水平。[84]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中国大陆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当时,时局动荡,社会无序,人心惶惶,民族学等相关学科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吴文藻、费孝通等大部分知识分子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学术研究,下放至“五七干校”,接受思想改造,从事劳动生产,有些学者因此而渐渐远离甚或淡出了学术研究领域。虽然,在十年浩劫之中,民族学乍看似一片空白,但其中仍与前后两个时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政府工作报告首次确认“民族学”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同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错误开始得到全面纠正。中国民族学百废待兴,学者们重新拾起研究工作,学术机构与团体亟待建立,学术规范需重新认识,既有的成果待人整理,未尽的工作仍要完成。[85]
“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后续工作,便是在这样的时代寰宇中进行的。这期间,主要有两项工作与本篇述评的藏族社会历史调查息息相关:一、继“民族问题三套丛书”之后,“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规划出版,其中出版《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共6集;二、对于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的调查仍为这一时期的研究热点,具体至西藏,便是关于西藏农奴制的理论研究与实地考察。
前文曾述,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推行之初,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制定的1956—1957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纲要(草案)上,即已提出编写各民族的简史、简志的任务。这一任务原定在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结束之后,再用3年的时间进行讨论和写作。但在“大跃进”的形势下,该任务被指明要提前完成,要在1959年6月底以前定稿,以便作为10周年国庆献礼,在国庆节以前全部出版。于是,自1958年6月以后,各调查组不得不集中精力编写“各民族简史”、“各民族简志”和“各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套丛书。然而,尽管编写组作了许多的努力,且“相信通过大搞群众运动研究工作就会跃进”,但编写“三套丛书”的计划时间表却迟迟未能如期实现。直到1963年,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才将“三套丛书”中已经完稿的部分陆续刊印(但非公开出版)。实际刊印的这套丛书,共计400余万字,它所积累的大量资料和报告,成为日后“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的主要基础之一。[86]
1979年1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民族问题五种丛书”规划会议,并成立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其成员包括费孝通、林耀华、谷苞等学者。“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具体有《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其中,《中国少数民族》为单一册;而先前“三套丛书”所编之“简志”类,在此被替换为“语言简志”类;此次新近补充的也是规模最为浩大的是“调查资料”类。吊诡的是,此次“五种丛书”计划,依旧套着国庆献礼(这一次是30周年)的外衣,要求力争在1979年10月1日前多出版一些著作。[87]
但在随后不久的规划会上,“五种丛书”被列为全国民族研究工作1979—1985年的研究规划中,由各地研究者分工编写。到1985年底,正式出版以及已定稿的书稿合计309部,占全计划量的85.5%。1989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召开“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这次会议标志着“五种丛书”编写出版工作的基本完成。时至1991年10月,这套丛书累计出版403部。[88]
其中,由姚兆麟、王辅仁、刘忠、吴从众组成《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组,编辑自1956年到1988年以来,在西藏地区实际调查的资料。这些资料于1987至1988年由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涉及西藏藏族的社会历史调查共有6集,累计222万字。随着编辑出版事项的完结,“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终于宣告结束。2009年,这6本《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作为“五种丛书”之一,由民族出版社再度修订刊印。
话说回来,对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的关注与考察,可谓贯穿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始终。最初在设定调查工作的研究对象时,之所以会选出那20个少数民族,就是因为它们被认为“恰好代表了我国少数民族所处的各个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从原始公社、奴隶社会到农奴社会和地主经济。”[89]民主改革以前的藏族社会,无疑是农奴社会的典型之一。所谓的西藏农奴制,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制度。”[90]
尽管关于西藏的社会历史研究,古已有之;但以唯物史观探讨西藏社会制度的,则始于新中国成立之后。[91]李有义写成于1951年的《今日的西藏》,可谓此类研究的开山之作。李先生在该书“西藏的经济”一章中,曾写到“西藏是个封建社会,就其土地关系来说有两个阶级,一个是有土地而不劳动的地主阶级,另一个是劳动而没有土地的农奴阶级”[92];而在“西藏的政治”一章中,亦提到“西藏的政治有两个特点,第一个是它的政教合一政体,第二个是它的封建制度,这两个特点的结合体就是今日的西藏地方政府”[93]。于是乎,西藏封建农奴制成为李先生理解今日西藏之社会结构的基本框架。
其后,同样经历过实地田野调查,而刊印于1955年的《西藏社会概况》,也总结认为:“西藏社会的经济结构基本上是一个带有奴隶社会残余的封建经济。就土地关系来说,西藏同样有两个阶级:一是拥有土地而不劳动的土地所有者阶级,一是没有土地而只劳动的农奴阶级。”[94]但在政治方面,作者们仅是谨慎指出:“西藏是一个阶级森严的社会,政治生活受阶级的影响极大。喇嘛(指喇嘛上层)与贵族是上层阶级,在政治上享有各种特权、平民为被统治阶级,无政治权利可言。”[95]
再后,刊印于1963年的《藏族简志》(上篇),实是一本系统的以农奴制度为理论指导的专著,它的资料信息亦来源于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实地考察。该书的前5章详细介绍了解放之前“反动、黑暗、残酷、野蛮的西藏农奴制度”,以及制度之下的农奴主反动统治与农奴的反抗斗争;后6章细致说明了西藏和平解放的过程、政策、建设,西藏上层反动集团的叛乱和叛乱的彻底平息,以及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百万农奴翻天覆地的自我解放运动”。[96]
除此三本专著之外,这一时期,也有一些专论文章试图对西藏封建农奴制进行讨论和研究。其中,尤为突出的有叶鲁、禾示发表于1959年的《西藏封建农奴制度的初步分析》,以及经林耀华、陈永龄、宋蜀华、王辅仁集体讨论,由宋蜀华执笔,发表于1962年的《对我国藏族、维吾尔族和傣族部分地区解放前农奴制度的初步研究》。
经过文革浩劫,到改革开放之后,虽然时局已让人有了更多表达个人意见和观点的机会,但“学者们分析问题依然沿用50年代的模式”[97]。社会形态研究,作为民族学传统的重要保留项目,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依然受到中国民族学界的热捧与追从。这类研究,大抵可被简单的分为两类,一是对原始社会形态研究,二是对家长奴隶制、奴隶制和农奴制研究。西藏农奴制研究,属于后者。1989年,吴从众主编《西藏封建农奴制研究论文选》,收录国内外学者的相关论述共计31篇,这些论文的集中发表于20世纪80年代,其中亦有不少参加过藏族社会历史调查的学人的著述。西藏农奴制研究,俨然已成为一个专门的学术课题。
此项课题的研究,远不止于对前期调查的资料梳理与理论总结,还有进一步的田野实地考察。1987春年至199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和 、西藏社会科学院联合主持,开展“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形态”课题调查研究。研究者多次到西藏腹地,调查西藏封建农奴制下的商业、手工业情况。格勒、刘一民、安才旦和张建世等人到藏北那曲,对这一地区的自然概况、历史发展和牧民的游牧生活,进行田野调查。此外,课题组还分出两个调查小组,深入西藏山南行署乃东县和琼结县开展调查。根据以上调查资料,课题组撰写出版了《西藏商业、手工业调查研究》(1990年出版)、《藏北牧民——西藏那曲地区社会历史调查报告》(1993年出版)和《西藏山南基巧和乃东琼结社会历史调查资料》(1992年出版);以及由多杰才旦主编的《西藏农奴制社会形态》一书。[98]
如是,西藏社会形态的民族学研究,自建国始至这时期,渐次走出一条完整的轨迹。随着20世纪90年代的渐行渐远,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社会形态研究的既有理论框架提出反思,其反思的语境亦不再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那一番旧调。由此反观,从1949年至1999年,这五十年实能清晰地勾勒出中国民族学进行西藏社会形态研究的一期完整形貌。这一期的形貌,其核心主题为“西藏农奴制社会形态”,基本内容为“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具体呈现为:简志[即《今日的西藏》《西藏社会概况》《藏族简志(上篇)》(初稿)]、简史(《藏族简史》)和调查报告(《藏族社会历史调查》6集)。
在长达半个世纪的“西藏农奴制”学术建构之后,西藏社会形态学的研究理路将指向何处?——诚为21世纪伊始,西藏研究的一大命题。
[1]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0页。
[2] 1958年8月,另设黑龙江、吉林、辽宁调查组后,原内蒙东北组改为内蒙古调查组。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114—115页。
[3]广西调查组原为广东广西调查组的一部分,1956年11月,广西组从两广组分出,成立广西调查组之初未设组长,由广西民族事务委员会直接领导。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117—118页。
[4]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110—114页。
[5]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67页。
[6]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158页。
[7]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167页。
[8]编者注明,西藏调查组的情况根据姚兆麟研究员提供的有关材料缩写而成,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116页。
[9]林耀华:《林耀华学述》[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68页。
[10]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Z],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
[11]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28—29页。
[12] “郭冠忠,193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1949年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8军随营学校学习政治。曾参加进军和解放西藏,在藏工作26年,参与西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197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工作。”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386页。
[13]郭冠忠:《五十年代参加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的体会》,载于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86—387页。
[14]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29页。
[15]李有义:《今日的西藏》代序,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3年,第311—313页。
[16]同上,第314页。
[17]李有义:《九十自述》,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M],第26页。
[18]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1页。
[19]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29—30页。
[20]参见林耀华:《林耀华学述》[M],第168页,;参见潘守永:《林耀华评传》[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97页。
[21]林耀华:《林耀华学述》,第168—169页。
[22]林耀华:《林耀华学述》,第169页。
[23]此文由林耀华和王辅仁合著,发表于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编辑出版的《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二辑(1955)上。
[24]林耀华、李有义、宋蜀华、王恩庆、王辅仁:《西藏社会概况》,见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编:《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一辑[C],北京: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1955年2月。
[25]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1—622页。
[26]郭冠忠:《五十年代参加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的体会》,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M],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393页。
[27]同上,第393页。
[28]同上,第395页。
[29]林耀华:《林耀华学述》,第168—169页。
[30]郭冠忠:《五十年代参加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的体会》,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90页。
[31]李有义:《九十自述》,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79页。
[32]参加郭冠忠:《五十年代参加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的体会》,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96页。
[33]李有义:《九十自述》,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81页。
[34]同上,第84—85页。
[35]李有义、郭冠忠:《拉加里地区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二)[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41页。
[36]李有义:《九十自述》,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85—91页。
[37]王辅仁:《东噶宗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一),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36页。
[38]王辅仁定稿:《昌都地区社会历史调查资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71页。
[39]刘忠:《墨竹工卡宗的建制与宗雪概况》《墨竹工卡宗土地关系和人身占有关系调查报告》《关于甲马赤康谿卡的调查报告》《关于伦布谿卡的调查报告》《墨竹墨曲(河)沿岸庄园概况》《直贡区寺庙庄园村落概况》,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一),第37—216页。
[40]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178页。
[41]李有义:《九十自述》,载于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92页。
[42]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170页。
[43]同上,第185页。
[44]同上,第198页。
[45]同上,第199—200页。
[46]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 第200页。
[47]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见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3页。
[48]参见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见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4页;姚兆麟:《雪域甘苦话当年》,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64页。
[49]郭毅、冯士钵:《桑珠谿卡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五),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106—149页。
[50]刘忠、陆莲蒂:《托吉谿卡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五),第1—105页。
[51]姚兆麟:《甲马卡谿卡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五),第150—184页。
[52]陆莲蒂:《江孜手工纺织业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126—142页。
[53]参见郭冠忠:《五十年代参加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的体会》,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97页;参见吴从众:“民族调查的片段与收获”,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409页。
[54] 《那曲宗罗马让学部落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三),民族出版社,2009年,第21—52页。
[55]吴从众:《当雄宗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三),第268—295页。
[56]吴从众:《那曲宗孔马部落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三),第1—20页。
[57]王辅仁:《工布四宗土地及差役负担情况的一般调查》,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54—71页。
[58]王辅仁:《则拉宗尼池村和足木宗则普村典型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72—110页。
[59]参见郭冠忠:《五十年代参加西藏社会历史调查的体会》,载于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86—387页;参见姚兆麟:“雪域甘苦话当年”,载于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65—366页。
[60]吴从众:《民族调查的片段与收获》,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第397—398页。
[61]参见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见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4页。
[62]沈瑞芝:《柳谿卡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五),第158—388页。
[63]李荣泉:“资龙谿卡调查材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五),第389—559页。
[64]刘忠:《拉孜宗杜素庄园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第1—271页。
[65]罗秉芬:《日喀则宗艾马岗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第272—314页。
[66]罗秉芬:《日喀则宗牛谿卡调查之一》,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第315—369页。
[67]吴从众:《日喀则宗牛谿卡调查之二》,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第370—407页。
[68]曲又新:《日喀则宗牛谿卡调查之三》,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第408—419页。
[69]傅同和:《日喀则宗孜东察儿谿卡调查》,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第420—480页。
[70]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见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4页。
[71]常凤玄:《关于波密土王(甘南木第巴)的调查资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111—115页。
[72]常凤玄:《关于吐蕃工布摩崖碑的调查资料》,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116—124页。
[73] 《那曲县桑雄阿巴部落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三),第53—268页。
[74]吴从众、舒介勋:《江孜康马下涅如地区调查报告》,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四),第143—192页。
[75]舒介勋:《山南地区调查报告》《扎朗县囊色林谿卡调查报告》《贡嘎县根扎草场调查》《仁布县贵族然巴草场调查》《打隆县贵族拉鲁草场调查》,见西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编辑部、《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修订编辑委员会编:《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一),第42—160页。
[76]姚兆麟:《西藏社会研究考述——兼论李有义教授在西藏社会考察史上的开拓者地位》,见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624—625页。
[77] “后记”,见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西藏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西藏简志(上编)》(初稿)[Z],北京: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63年,第289页。
[78]姚兆麟:《雪域甘苦话当年》,见郝时远主编:《田野调查实录——民族调查回忆》,365页。
[79]同上。
[80]同上。
[81]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207页。
[82]同上。
[83]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132页。
[84]费孝通:《谈谈怎样开展民族研究工作》,见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C],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年,第260页。
[85]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249—281页;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312—352页。
[86]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195—196页,200—201页。
[87]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340—341页。
[88]同上,第341—342页。
[89]参见苏克勤:《关于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研究的十年》[J],载《民族研究》1959年第10期。转引自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167页。
[90]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172页。
[91]同上。
[92]李有义:《今日的西藏》,见格勒、张江华编《李有义与藏学研究》,第373页。
[93]同上,第347页。
[94]林耀华、李有义、宋蜀华、王恩庆、王辅仁:《西藏社会概况》[J],即《中国民族问题研究丛刊》第一辑(内部刊物),北京: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1955年第2期,第32页。
[95]同上,第42页。
[96]中国科学院民族所、西藏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少数民族史志丛书·A藏族简志(上篇)》(初稿)[Z],目录1—3页,北京:中国科学院民族所,1963年。
[97]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347页。
[98]参见宋蜀华、满都尔图主编:《中国民族学五十年1949—1999》,第328—329页;参见王建民、张海洋、胡鸿保:《中国民族学史(下卷1950—1997)》,第358—359页。
(作者:何贝莉 摘自:《中国藏学》201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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